向顾佳庆、闵爱婷公告送达权利义务告知书(沪(松)新府告字〔2025〕第078026号)的公告

向顾佳庆、闵爱婷公告送达权利义务告知书(沪(松)新府告字〔2025〕第078026号)的公告

发布于 2025-09-16
向顾佳庆、闵爱婷公告送达《权利义务告知书》(****点击查看)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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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佳庆、闵爱婷:

你于2025年07月10日被发现在**市**区新桥镇新南路550弄7号房屋南侧存在擅自搭建的建筑物。因通过《中华人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有效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现向你公告送达《权利义务告知书》(****点击查看)。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附:《权利义务告知书》(****点击查看



****点击查看

2025年9月15日

《权利义务告知书》(****点击查看).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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