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三亚市吉阳区迎宾路申亚金融大厦

海南省三亚市吉阳区迎宾路申亚金融大厦

发布于 2025-09-04

招标详情

海南申亚东岸投资有限公司
联系人联系人1个

立即查看

可引荐人脉可引荐人脉733人

立即引荐

历史招中标信息历史招中标信息5条

立即监控

项目编号:****点击查看
转让底价: 150,000.000000万元
标的所在地区: **省 **市
资产类别: 在建工程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2025-09-04
信息披露期满日期: 2025-09-18
交易机构
业务联系人:黄昕宇 联系电话:186****点击查看7116
业务负责人:董慧聪 联系电话:010-****点击查看5336、139****点击查看0768
转让方承诺

我方拟转让所持有标的资产,并****点击查看交易所(以下简称“联交所”)公开披露资产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思表示,转让标的权属清晰,除已披露的事项外,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不存在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对于设定担保物权的资产转让,符合《中华人民**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2)本次转让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转让申请及相关材料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交易过程中自愿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联交所相关交易规则及规定,恪守转让公告约定,按照相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5)我方已认真考虑本次转让行为可能导致的企业经营、行业、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自行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及联交所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



资产公告信息
资产描述 申亚金融大厦
资产类别 在建工程 坐落位置 **省**市**区迎宾路
地块名称 **省**市**区迎宾路 地块地理位置描述 琼(2021)**市不动产权第****点击查看822号
规划用途 商业金融 房屋层数 21
项目建设内容 交通情况:距离****点击查看机场11公里、**高铁站4.5公里,G98环岛高速入口4公里。 **最大单层面积:2400 平 **最优层高分配:大堂1 - 2层挑空 10.5 米,****点击查看花园层层高 4.2 米 - 4.5 米,17、18层层高4.5米。 **最强车位配比:474 个停车位,1:4 车位配比率 ****点击查看花园:1500****点击查看花园。 ****点击查看花园层:项目每三层设置面积近200****点击查看花园。 **最高机电配置:先进的空调系统、给排水系统、电气系统及光纤系统 预计竣工时间 2025年9月底
标的基本信息
抵债、租赁等他项权利情况 ****点击查看银行开发贷款
重要信息披露 1、标的物已完成竣工,现办理竣工验收,计划2025年9月底完成。 2、标的物可调整业态,具体可双方协商。
其他披露内容 房屋总层数为地下三层、地上十八层,房屋建筑面积预测为72957.24㎡,地下房屋建筑面积为24884.23㎡,最终面积以实际竣工验收测绘为准。
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点击查看
注册地(住所) **省**市**区龙溪路亚**旅游文化综合体项目二期2#楼
经济类型 国有参股企业
企业类型 ****点击查看公司(内资)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批准单位名称 ****点击查看
批准文件或决议名称 ****点击查看公司总经理办公会会议纪要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分期付款
分期付款要求 首期价款为产权交易标的成交价款的50%,受让方须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首期价款支付****点击查看银行账户,**联交所在出具产权交易凭证并经转让方申请后3个工作日内,将首期价****点击查看银行账户;剩余50%的成交价款,受让方应在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后3个月内****点击查看银行账户。剩余款项应当提供转让方认可的合法有效担保,并按照不低于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支付延期付款期间的利息。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在充分了解产权标的的情况下,在公告期内递交受让申请且交纳保证金人民币45000万元到****点击查看(简称“**联交所”****点击查看银行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即为意向受让方在《物权受让申请书》中对转让方作出接受交易条件并以不低于挂牌价格受让产权标的承诺的确认。意向受让方逾期未交纳保证金的,视为放弃受让资格。交易各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后,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即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竞买人未被确定为受让方且不存在违规违约情形的,其交纳的保证金在确定受让方后3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返还。 2.信息发布期满,如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递交保证金的,采用协议方式转让。意向受让方应当以不低于挂牌价格的价格受让产权,并按照产权交易机构的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限内通过产权交易系统进行报价,报价高于或等于挂牌价格的,则该报价成为受让价格。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应在10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信息发布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采取网络竞价(多次报价)确定受让方和受让价格。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应按照竞价实施方案的要求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3.本次产权交易价款采用分期支付。首期价款为产权交易标的成交价款的50%,受让方须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首期价款支付****点击查看银行账户,**联交所在出具产权交易凭证并经转让方申请后3个工作日内,将首期价****点击查看银行账户;剩余50%的成交价款,受让方应在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后3个月内****点击查看银行账户。剩余款项应当提供转让方认可的合法有效担保,并按照不低于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支付延期付款期间的利息。 若由于受让方的原因未按时支付交易价款,转让方有权暂停后续房屋买卖交易。受让方逾期支付交易价款的,转让方将按标的资产成交价的每日万分之五收取违约金;若超过30天,则视作受让方违约,转让方有权扣除全部保证金,用于弥补转让方损失,并另行公开处置标的资产。若保证金不足以弥补转让方损失的,受让方还应补足。 4.为保护交易各方合法利益,转让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如意向受让方存在以下任一情形,转让方可以以意向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为限,在扣除**联交所组织交易的相关服务费用后,依法依规向意向方主张相应的赔偿责任,**联交所将按照交易保证金相关规则处理。 (1)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①在产权交易机构通知的规定时限内,竞买人未通过产权交易系统进行有效报价的;②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在10个工作日内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 (2)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①在网络竞价中竞买人未提交竞买文件的;②在网络竞价中各竞买人均未有效报价的;③竞买人通过网络竞价等方式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照产权交易有关规则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 (3)违反产权交易保证金的有关规定或其他违规违约情形的。 转让方同时承诺,如因转让方原因,导致项目无法正常推进或者发生其他违规违约行为时,以对竞买人设定的承诺条件承担同等损害赔偿责任。 5.本项目为现状转让。本项目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在挂牌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全面了解,一经递交受让申请,并递交了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转让标的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成为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及资产质量方面的瑕疵等为由拒绝签订交易合同、退还标的物或拒付价款,否则将视为违约。 6.转让标的权属变更登记过程中所涉及的税费按国家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由转让方和受让方各自承担。转让标的权属变更登记过程中所涉及的维修基金由受让方承担。 7.意向受让方在递交受让申请的同时须提供如下书面承诺: (1)本方认可并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自愿全部接受转让公告的内容并承担全部或有风险,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及资产质量瑕疵等为由,拒绝签订《产权交易合同》或拒付价款,否则视为违约; (2)本方已自行对照并充分了解国家及地方关于购房资格的规定和要求,对自身的资格条件进行核查,并在自行咨询专业人士、相关方和监管机构的基础上自行判断是否符**为本转让项目受让方的资格,决定是否参与受让转让标的,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后果,包括费用、风险和损失; (3)本方知悉标的房产以现状交接,本方同意按照标的房产及标的现有状况办理权证变更手续、接收标的房产; (4)标的房产涉及的物业、水、电等相关费用如有欠缴,办理过户手续之前产生的费用由转让方承担,办理过户手续之后产生的费用由受让方承担; (5)转让标的房产权属变更登记过程中所涉及的税费按国家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由转让方和受让方各自承担。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应为境内外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 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商业信用,无不良经营记录。 4.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保证金设定 是否交纳保证金
交纳金额 45,000.000000万元
交纳时间 信息披露期满前交纳
信息披露其他事项
信息披露期 10个工作日
交易方式 网络竞价
展示时间 信息披露期间
展示地点 标的资产所在地
特殊事项: 请经纪机构登录后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