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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查看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辅助机构名单库入库工作的公告
根据《****点击查看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16〕18号****点击查看人民法院《**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辅助工作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称《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点击查看法院执行工作实际,决定公开选定6****点击查看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辅助机构名单库机构。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入库条件
(一)申请纳入名单库的网络司法拍卖辅助机构,应当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1.实缴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300万元;在**市内具有与所承担的网拍辅助工作相适应的固定经营场所、设备设施等;
2.具有完善的内部管理制度和工作规范;
3.具有与开展网拍辅助工作相适应的法律、会计、摄影、摄像以及音像制作能力等专业人员;
4.承担仓储保管、运输配送工作的网拍辅助机构,应当具备相应的仓储保管的场地和条件、运输设备和人员;
5.携带先进软件和设备入驻,能够通过智能化手段,实现拍卖辅助工作的系统化、规范化与高效化,为执行质效的提升提供坚实支撑;
6.能够及时提供现场看样及相关咨询服务,具备每周7天24小时在线客服能力,真实、准确、规范答复拍卖事项有关疑问;
7.能够及时准确记录现场勘验、电话(网络)咨询、引领看样、拍品交付等网拍辅助信息,做到全程工作留痕,留档备查,****点击查看法院监督;
8.具备承担网拍辅助工作的其他条件。
(二)机构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入库:
1.近三年的执业经营中有不良记录的;
2.申请机构中有两家以及两家以上由同一自然人担任法定代表人或者同一自然人、法人作为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的企业法人;
3.法院工作人员(含退休工作人员)的近亲属担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的;
4.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者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股****点击查看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5.因为执业行为被市****点击查看机关给予行政处罚未满6个月,或者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股东或实际控制人被给予行政处罚未满6个月的;
6.社会机构或者组织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点击查看法院生效判决确定有刑事犯罪的;
7.网拍辅助机构及其股东、工作人员、近亲属在开展网拍辅助工作中,具有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规定的回避情形的;
8.其他不应被纳入网拍辅助机构名单库的情形。
二、名单库有效期限
全市法院网络拍卖司法辅助机构名单库名单原则上每三年更新一次。全市法院可根据需要在名单库选定1-3家机构作为网络拍卖辅助机构。
三、服务内容
(一)服务职责
1.实地勘查,协助查明拍卖财产的权属信息、权利负担、过户条件、欠缴税费、实际占有、租赁使用、不动产周边配套等情况,协助现场张贴公告;
2.协助制作拍卖财产的视频、照片、文字说明等材料;材料应能全面反映拍卖财产的状况,拍摄视频时长一般不小于1分半钟,拍摄的照片一般不少于8张;应尽可能采取“VR”等技术用于反映拍卖财产的状况;
3.协助起草拍卖变卖公告、竞买须知、拍卖标的物说明等反映拍卖财产信息的资料;
4.展示拍卖财产、接受咨询、引领看样、封存样品、仓储保管、运输配送、整理归档等;
5.对需要拍卖的财产,辅助定向、网络询价和网络委托评估;
6.辅助办理拍卖、变卖、以物抵债财产的交付或者交割;
7.其他辅助性事务。
(二)网拍辅助机构及其工作人员须承担下列义务:
1.对网拍辅助事务须尽勤勉义务,为当事人提供专业的服务质量、服务态度和服务作风,在工作范****点击查看人民法院的要求及服务协议约定开展辅助工作,如遇有关人员不配合等原因无法进行的,应及时告知执行案件承办人协调解决;
2.对网拍辅助事务须尽安全保障义务,在组织看样前应充分了解拍卖财产状况,确保看样人的人身安全;
3.对涉及个人隐私、商业秘密等信息承担保密义务,违反该义务造成当事人或相关利害关系人损失的,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4.保持廉洁底线,不得参与或者变相参与相关竞买活动,****点击查看法院的监督管理,服从工作安排;
5.自觉接受执行案件当事人监督;
6.不得将网拍辅助工作转包给其他机构、组织或个人。
四、入库流程及评审标准
(一)入库流程
入库工作以公开、公平、公正、择优为原则,分为公告、申请、审核、公示、审定、备案、公布七个阶段,同时通过随机考察、走访、面谈等方式审查申请机构申报内容的真实性。
1.公告。在本院门户网站、官方微信公众号发布“****点击查看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辅助机构名单库”的公告,公告时间为7日。
2.申请。符合条件且愿意从事网拍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组织向本院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鉴于今年5月期间,共有12家机构已向本院递交报名申请进入本院网络司法拍卖辅助机构库,为提高工作效率、节约相关机构成本,已递交材料的12家机构本次无需重复报名及提交材料。
3.审核。由本院执行局牵头,**纪检监察部门、督察室对申请入库的机构或组织进行评审,确定拟入库机构名单。
4.公示。将拟入库的网拍辅助机构名单在本院门户网站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5.审定。公示期满,由本院执行局提交院有关会议讨论决定入库名单。
6.备案。将确定入库机构名单5****点击查看法院备案。
7.公布。将确定入库的网拍辅助机构名单在门户网站公布。
(二)评审标准
1.资质水平(40分)。重点考察申请机构资金规模、执业年限、办公场所、装备配置、人员数量及拟派驻人员数量。
2.执业能力(30分)。重点通过申请机构既往成功案例、特色优势、智能化设备、增值服务等方面考察。
3.执业业绩(30分)。重点考察申请机构近三年以来拍卖质量以及获得的行业荣誉情况、法院考核情况等。
五、服务费用
根据《****点击查看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七条、《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网拍辅助工作费用由被执行人承担,从拍卖、变卖成交款中优先支付;流拍后债权人接受以物抵债的,费用由接受抵债的债权人支付,但不计入其抵债金额。
具体计费标准:计费以拍卖、变卖成交价或抵债金额为基数,比例不高于《诉讼费交纳办法》规定的申请执行费计算标准,且单件标的不超过5万元、单宗案件不超过10万元。详见附件1《****点击查看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辅助服务计费标准指引(试行)》。
除按上述规定从拍卖、变卖成交款中优先支付的辅助费用外,网络司法拍卖辅助机构不得向竞买人收取任何费用。拍卖标的物流拍、****点击查看法院依法撤销拍卖的,不得收取辅助工作费用。
六、报名材料
(一)申请机构需提交的材料
凡申请进入司法拍卖辅助备选机构信息库的专业机构,应提交以下材料,并按顺序装订成册,一式陆份。
1.《****点击查看网络司法拍卖辅助机构申报书》原件(见附件2);
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3.市场监管部门出具的实缴出资登记信息、****点击查看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银行流水等证明实缴资本情况的相关材料原件;
4.****点击查看行业协会出具的近三年机构在执业经营中无不良记录、机构主要负责人或实际出资人在执业经营中无违法被追究刑事责任的证明;
5.执业场所的产权证明或租赁协议复印件;
6.截至公告发布前一日,机构在册的专职从业人员名单和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以及在本机构近1年的缴纳社保情况证明材料;
7.近三年以来机构业绩证明材料和纳税证明;
8.近三年机构荣****点击查看行业协会奖励、荣誉称号等证书复印件;
9.从事网拍辅助工作软、硬件设备相关证明材料;
10.特色优势、增值服务、既往成功案例等其他必要的文件、资料。
上述必须真实、准确、完整、有效,如与事实不符、存在虚假信息,一经查实,将承担相应不利后果。
(二)申请时间及报名方式、邮寄地址
1.时间:2025年8月29日—9月4日
2.报名方式:拟申请入库机构须在规定时间内将报名材料邮寄至下述地址(确定机构前将通知提供原件查验)。
邮寄材料地址:**省**市**区**路68号****点击查看执行局
联系人:张聪聪,联系电话:0763-****点击查看306。
本公告未尽事宜,按法律、****点击查看法院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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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