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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推进教育系统依法行政、依法治教,防范化解各类法律风险,提升教育治理法治化水平,根据《****点击查看政府法律顾问管理规则》(潭政办发〔2024〕12号)等规定,我局拟公开选聘1****点击查看事务所担任法律顾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参聘资格条件
1.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忠于宪法、遵守法律,恪守职业道德与执业纪律。
2.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具备相应执业规模与综合服务能力;能够保障服务团队稳定履职,市**范围内紧急法律事务1小时内到场或在线处置,自行承担市内交通、通讯等服务成本,符合《****点击查看政府法律顾问管理规则》(潭政办发〔2024〕12号)第十二条规定条件。
3.服务团队配备不少于3名专职执业律师,人员结构稳定、职责分工明确;其中,主办律师具有5年以上执业经历,具备扎实的行政法、民商法专业功底与丰富实务经验,****点击查看机关运行规则,具有教****点击查看学校法律服务经验者优先,团队律师均符合《****点击查看政府法律顾问管理规则》(潭政办发〔2024〕12号)第十一条规定条件。
4.近3年内无违法违规执业记录,未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律师事务所及委派律师未受过刑事处罚、司法行政部****点击查看协会纪律惩戒,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社会评价良好。
二、服务要求
(一)服务范围
服务覆盖****点击查看机关及局属二级机构。
(二)主要服务内容
1.合法性审查与论证。为重大行政决策、重要行政行为、规范性文件及内部管理制度的制定修订提供合法性审查与法律论证,出具专业法律意见,保障行政行为合法合规。
2.争议案件代理。代理参加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民事诉讼、仲裁、执行等各类法律案件;参与调解处理行政纠纷、民事纠纷、涉校涉教矛盾纠纷,维护教育行政部门合法权益,保障依法履职。
3.合同与项目法务。协助起草、修改、审核、论证各类合同、协议及法律文书;参与教育重大建设项目、政府采购、**办学等事项的前期法律论证与合同谈判,防范合同法律风险。
4.矛盾纠纷与应急处置。参与信访事项、突发性事件、群体性涉教纠纷、历史遗留问题的处置工作,提供法律分析与合规处置建议,助力矛盾依法化解。
5.行政执法规范建设。参与教育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协助开展法制审核、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执法人员业务指导等工作,提升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
6.法治宣传与培训。根据工作需要开展法治专题讲座、法律业务培训,协助开展教育系统法治宣传教育,提升干部职工法治素养与依法行政能力。
7.****点击查看教育局交办的其他涉法事务。
(三)服务方式
法律顾问可通过电话、微信、电子邮件等方式提供法律服务,规范建立工作台账。服务响应时效、服务质量、工作成效等方面纳入年度考核,考核结果将作为是否续聘的重要依据。
三、聘期及费用
(一)聘用期限
自聘任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止。
(二)服务费用
参选机构仅需申报常规法律服务年度服务费用报价(含税),年度报价最高不得超过人民币5万元,超出该限价的报价作无效处理。服务期不足一整年的部分,按中选年度报价的月均标准折算。重大诉讼、仲裁案件以及特别重大非诉讼法律事务的服务费用,由双方另行协商确定。
四、选聘工作程序
本次选聘按照发布公告、报名受理、综合评审、结果公示、签订合同的程序组织实施,****点击查看事务所。
五、报名有关事项
(一)报名时间
2026年8月25日至8月31日,逾期不予受理。
(二)报名方式
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提交纸质报名材料。
报名地点:**市**区双拥中路168号****点击查看3楼320****点击查看法规科)
联系电话:0731-****点击查看5440
(三)报名材料
须提交以下材料一式2份,按顺序装订成册并加盖骑缝公章,封面注明参选单位名称、通讯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1.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律师事务所基本情况介绍,含执业规模、专业优势、行政机关法律服务业绩等;
3.近5年内担任地市级及以**委、****点击查看工作部门法律顾问的相关证明材料(聘书、服务合同复印件等);
4.团队律师执业证复印件、个人简历及相关业绩证明材料;
5.近3年办理的行政法领域或教育领域典型案例材料(不超过2个,至少1个,每个案例说明不超过500字);
6.法律服务方案,包含对教育系统法律顾问工作的认识、服务团队配置、工作标准、服务承诺、保障措施、工作设想等内容;
7.服务报价单(明确年度包干总费用,加盖单位公章);
8.参选单位及委派律师无违法违规执业记录、无失信记录的信用承诺函。
(四)报名须知
1.参选单位应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负责。经查实存在弄虚作假情形的,取消参选资格;已中选的,取消中选资格并解除合同。相关执业人员存在违规行为的,按规定移送行业主管部门处理。
2.参选单位应结合服务成本与服务质量合理报价,严禁恶意低价竞争。中选后若发现服务团队、服务能力与参选承诺不符,或因履职不当、工作失误造成我局损失的,我局有权解除合同并依法追究相应责任。
3.本次选聘收取的所有报名材料不予退还,请参选单位自行留存底稿。
****点击查看
2026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