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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选公告
一、项目名称
****点击查看制作法治微视频项目。
二、项目概况
项目地点:**市**区**门街19号5号楼12楼。
项目方式:按照甲方要求拍摄制作第十九届**法治动漫微视频作品征集展播活动参赛作品项目。
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
项目概况:根据《****点击查看网信办司法部**普法办关于开展第十九届**法治动漫微视频作品征集展播活动的通知》(司法通〔2025〕32号),为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配合上翔街法治文化街区宣传需要,普及法律知识、讲述法律故事、展示法治建设成就,特进行此次法治微视频制作。
比选内容:项目报价、类似业绩、剧本质量等。
三、比选申请人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一般要求: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有在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未被“信用中国”(http://www.****点击查看.cn/)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点击查看.cn/search/cr/****点击查看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二)资质要求:应选单位具有所对应视频2年及以上的拍摄经验。
(三)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比选。
四、比选文件获取时间及地点:
(一)比选文件自2025年7月14日至2025年7月16日9:00-17:0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在**市**区**门街19号5号楼12楼1210获取。(比选文件获取后比选资格不能转让)。
(二)获取比选文件时,经办人员需提交以下资料: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注:以上资料加盖单位公章)。
五、比选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比选申请文件递交时间:2025年7月21日下午17:00前。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本次比选不接受邮寄的响应文件。
比选申请文件递交地点:**区**门街19号5号楼12楼1210。
六、公告方式:本比选邀请在 ****点击查看官方网站 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七、联系方式
比选人:****点击查看。
地 址:**市**区**门街19号。
联系人:冯新宇。
联系电话:****点击查看6591。
****点击查看
2025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