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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在投标][**县]****点击查看高空作业车采购交易公告
2025年****点击查看
高空作业车采购项目
公开竞价文件
项目编号:****点击查看
项目名称:2025年****点击查看高空作业车采购项目
采 购 人:****点击查看
日 期:二○二五年九月
公开竞价公告
根据《**县国有企业采购管理办法》(龙政办发[2021]58号)等有关规定,参考《****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法》等规定, 现就****点击查看高空作业车采购项目进行公开竞价采购,项目潜在供应商应在**阳光交易平台https://qzygjy.com/获取(下载)采购文件,并依据文件参与竞价。
1.项目编号:****点击查看
2.项目名称:2025年****点击查看高空作业车采购项目。
3.项目概况:购置徐工牌XGS5031JGKQ6高空作业车1辆。
4.最高限价:270000元。
5.竞价时间:2025年9月24日。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是中华人民**国境内的法人。
1)具有有效营业执照、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货物的供货能力;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信用信息以信用中国网站(www.****点击查看.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点击查看.cn)公布为准。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5.落实国企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三、竞价方式
采用减价方式、27万元为起拍价,最后价低者胜出。
四、资格审查
1.▲有效《营业执照》或者《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扫描件。
2.▲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
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截图。
3.▲所投车型必须已经过国家工信部网站公告许可、所投车型应入围《免征车辆购置税的设有固定装置的非运输专用作业车辆目录》或《免申请列入》。
4.▲所投车型应具有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
5.▲所投车型应具有相应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汽车整车产品定型检验报告。
6.▲技术参数符合要求(详见第五条)。
7.▲****点击查看制造厂****点击查看制造厂商针对此项目此车型的技术服务支持承诺函。
“▲”系指按本竞价文件要求竞价必须实质性响应的条款,有任何一项缺失或非实质性响应则审核不予通过。
五、技术参数要求
本次的采购需求为1辆徐工牌XGS5031JGKQ6型高空作业车,最大作业高度9米,作业平台额定载荷200kg,配备皮卡式底盘,国VI排放标准,蓝牌C1驾驶证可开,需供应商送货至甲方指定地点。
1.徐工牌XGS5031JGKQ6型高空作业车详细技术规范
| 项 目 | 采购人需求值 |
1 | ▲底盘发动机功率(kw)以及排放标准 | 170kw,国VI排放标准 |
2 | ▲最大作业高度(m) | 9 |
3 | 最大作业幅度(m) | 4.4 |
4 | 臂架形式 | 一节折叠臂+两节伸缩臂形式 |
5 | 最大作业高度时作业幅度(m) | 2.1 |
6 | 最大作业幅度时作业高度(m) | 5.4 |
7 | 工作平台回转 (°) | 360 |
8 | ▲作业平台额定载荷(kg) | 200 |
9 | 支腿横向跨距(mm) | 1720 |
10 | 前悬(mm) | 945 |
11 | 后悬(mm) | 1309 |
12 | 外形尺寸(长x宽x高)(mm) | 5620*1885*2530 |
13 | ▲最大总质量(kg) | 3025 |
14 | ▲最高行驶速度(km/h) | 150 |
15 | 轴距(mm) | 3096 |
16 | 接近角/离去角 | 33/25 |
17 | 前轮距(mm) | 1570 |
18 | 后轮距(mm) | 1570 |
19 | 轴荷(kg) | 1200/1825 |
20 | ▲驾驶室乘坐人数 | 5人 |
21 | 支腿形式 | 后V型,单独可调 |
| 调平系统 | 组合式自动调平系统(平衡拉杆+等容积油缸) |
23 | 操作系统 | 工作斗和下车两处操作,整车可实现全液压手动应急操作 |
24 | 控制系统 | 电液比例控制系统,实现无级调速 |
25 | 调平系统 | 组合式自动调平系统(平衡拉杆+等容积油缸) |
26 | 操作系统 | 工作斗和下车两处操作,整车可实现全液压手动应急操作 |
27 | 控制系统 | 电液比例控制系统,实现无级调速 |
28 | 支腿软腿检测 | 实时检测支腿受力状态,一旦检测到有支腿松动报警限动 |
29 | 上下车自动互锁装置 | 用于上下车互锁,防止误操作发生危险 |
30 | 应急泵 | 当发动机、主泵全都发生故障时,将工作人员送回到地面 |
31 | 紧急停止装置 | 具备紧急停止装置 |
32 | 发动机点火熄火 | 在下车**台处可对发动机进行点火、熄火控制 |
33 | 液压系统保护 | 双向平衡阀及双向液压锁保证系统安全 |
34 | ▲车辆牌照以及驾驶员要求 | 蓝牌车C1照以上均可驾驶,作业人员可自行驾驶 |
35 | ▲底盘型式 | 皮卡底盘、工程黄、标识标牌清晰醒目 |
36 | ▲其它要求 | 1.送货至甲方指定地点(在甲方签收车辆之前,运输途中一切责任由供应商承担) 2.可在采购人地区合法上牌。 |
2.▲需提供的技术服务:
交货期为签订合同次日起30天内。
设备到货后卖方应免费派1~2名技术人员到现场进行设备调试
和培训。保证设备的正常使用和使用方作业人员能够熟练正确操作,以及使用过程中的提供优质的售后技术服务。如有必要提****点击查看制造厂家进行必要的技术培训。所供设备必须符合国Ⅵ排放标准。
整机1年质保,底盘质保按照底盘厂家的售后政策执行。质保期内出现故障或问题应6小时反应,在24小时内派技术人员到场进行维修和解决。出保后生产厂家应能承诺终身有偿服务,及时提供所需的零配价格相对优惠。
3.▲需提供的技术文件:
针对交货的设备、部件和工具应提供操作、维修和保养手册。
六、采购合同
****点击查看高空作业车采购合同
合同编号: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国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遵循公平、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向乙方采购下列商品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合同标的
设备名称 | 型号 | 数量(台) | 不含税单价 (元) | 金额 (元) | 增值税税率(%) | 税额(元) | 价税 合计(元) | 备注 |
| | | | | | | | |
合计总价(RMB) | 大写金额: 元整(小写:¥ 元)。合同总价包括但不限于包装、运输、安装、调试、培训等费用。 |
第二条 质量要求
(一)商品的质量执行标准:须满足GB/T 9465-2018 《高空作业车》、GB 7258-2017 《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相关标准 GB 1589-2016 《汽车、挂车及汽车列车外廓尺寸、轴荷及质量限值》。
(二)乙方需对商品进行全面的质量检查,承诺销售给甲方的商品全部符合约定的质量要求,并提供相应的检验证明和商品合格证。
(三)本合同所述之商品,系指乙方响应甲方招标文件所提供的商品要求及清单中列出的符合合同及甲方要求的不可缺少的配套商品,若与响应文件描述不符,可无条件退货。同时包括但不限于安装、调试所必须的材料、辅件、紧固件等。
第三条 商品的包装标准和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
商品包装由 乙 方负责。所有物资应包装坚固,能耐受长途陆运以及多次装卸搬运,并应根据设备的特点和需要提供防潮、防尘、防雨、防震、防腐蚀等保护措施,以保证设备安全无损地运抵安装场地并妥善保管。包装、装运及保管应符合相关标准。
包装物回收及费用由 乙 方负责 。
第四条 商品交货数量的正负尾差、合理磅差和在途自然减(增)量规定等合理损耗标准及计算方法: / 。
第五条 商品的交货方式、交货地点和交货时间
(一)交货方式:乙方负责将商品通过具体运输方式送至甲方指定的地点,乙方应保证通过该等运输时,商品的质量、性能、技术指标等不受影响。运费、装卸费用、安装调试、保险等费用由 乙 方承担。
(二)交货时间:在双方签订本合同的次日起30日内。
(三)甲方如要求变更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应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期限届满前 5 日通知乙方。乙方交付前应至少提前 5 日通知甲方。乙方如未经甲方同意提前交货,应承担仓储费等所有费用,且甲方有权拒绝受领及延迟付款。
(四)乙方应在交货时提供下列文件:
1.相关出厂检验、试验报告、合格证、第三方检定报告等质量文件;
2.使用说明、安装手册、仓储手册等使用(安装)和保管方面的书面资料。
(五)如商品有通关必要时,乙方应负责或协助甲方完成清关、报关手续,因乙方过错造成通关受阻而引起甲方损失的由乙方负责赔偿。
第六条 验收及质保
(一)乙方将商品运送到第五条第(一)款约定的地点后,应及时与甲方办理验收手续。甲方指定相关技术人员为验收人,乙方指定 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为验收人。
(二)甲方应在收到商品后 15 日内进行验收,商品如需调试,乙方应当根据甲方要求委派具有相应资质的人员在验收前完成商品的安装调试工作。对存在质量问题或者其他问题的,甲方在 5 日内提出异议,乙方须在甲方提出异议后的 2 日内进行处理。甲乙双方对经处理的标的物按合同约定重新组织验收。
(三)商品验收合格的,甲方应向乙方出具验收凭证,一式两份,经双方指定验收人签字确认后,作为乙方办理结算的凭证。
(四)本合同约定商品的质保期为甲方验收后 12 个月,自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甲方出具的验收凭证不作为最终判定标的物质量的依据。
第七条 所有权及风险转移
商品所有权自交付时转移给甲方,商品毁损灭失等风险于甲方出具验收凭证后转移给甲方。
第八条 履约保证金
乙方在收到成交通知书之日起,已缴纳的响应保证金即 / 元(小写: 元)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
因乙方违反合同约定或安全管理等方面的规定,给甲方或第三人造成直接或间接损失的,甲方有权在上述保证金范围内扣除乙方违约金、赔偿费用等。如乙方不存在任何违约行为或及时弥补,未造成甲方或第三人损失的,甲方应在乙方履行完本合同后不计息全额予以退还。
第九条 付款方式及质保金
(一)商品验收合格后 15 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款(含增值税)的100 %即 元(小写: 元)。付款前乙方应按甲方规定提供合法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二)账户信息(详见签字栏)
任何一方如需改变上述账户信息,应提前 5 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如一方未按本合同规定通知而遭受损失的自行承担,若使另外一方遭受损失的,应赔偿相应损失。
(三)发票约定
1.乙方应按规定向甲方开具符合国家规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承诺开具发票的形式与内容均合法、有效、完整、准确。开具的发票不合法、不合规,甲方有权延迟支付乙方应付款项直至开具合法、合规发票之日且不承担违约责任,且乙方仍应按合同约定履行各项义务。如果乙方无法在合理时间内提供合法合规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赔偿甲方由此造成的损失。甲方有权在应支付的价款中扣除相应的抵扣税款。
2.发票开具后,乙方应在 5 日内及时送达甲方。如逾期送达导致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负责赔偿甲方实际经济损失。
3.在发票交付甲方之后,若发生发票丢失、破损或逾期等情形,乙方应按政策规定协助甲方办理增值税抵扣事项。
4.由于发生销售退回、应税服务中止或开票有误、抵扣联、发票联均无法认证等情形,根据增值税相关规定执行,乙方需协助甲方重新开具合法合规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红字专用发票。
第十条 甲方权利义务
(一)甲方应按合同约定按时支付货款。
(二)甲方应按合同约定验收商品。
(三)甲方验收时发现商品不符合约定,应在约定期限内通知乙方,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修理或更换商品。
第十一条 乙方权利义务
(一)乙方保证交付的商品不存在任何权利瑕疵,任何第三方不能向甲方主张任何权利或要求。如出现上述情况,导致甲方利益受损的,乙方应予全部赔偿。乙方如为经销商应保证具有生产厂家合法授权,商品来源合法。
(二)乙方保证所提供的商品符合合同约定的技术标准,同时还应保证能达到既定用途,由于工艺或材料及安装问题而导致商品质量和安装质量方面的任何缺陷,乙方应对此负全部责任,包括安全责任。
(三)乙方应对由于安装、调试、设计、工艺或材料缺陷而发生的任何不足,导致设备事故或人身事故负责并赔偿甲方由此产生的全部损失,负担所有费用。责任与损失金额以铁路监管部门或其委托的第三方评估机构出具的事故认定书为准。
(四)乙方应负责现场安装与调试及技术指导工作。
(五)应于安装改造前完成现场单位工作人员的技术培训,并提供相关技术资料。
(六)质量保证期内发生设备(商品)不良时,乙方承诺负责免费维修或者更换,并承诺质量保证期后设备(商品)的维修工作,产生的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七)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保证其配件以不高于销售给第三方的价格供应,费用由甲方支付。
(八)因技术改进需要进行软件升级时乙方承诺免费提供升级服务,使用和维修中出现硬件和软件故障承诺免费提供技术服务等。
(九)乙方协助甲方办理车辆上牌登记。
(十)其它 / 。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
(一)甲方逾期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每逾期一日,应向乙方支付应付而未付合同价款的0.01%的违约金。违约金总额不超过合同总价款的20%。
(二)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按时向甲方交付商品的,每逾期一日,应向甲方未交付商品合同价款0.05%的违约金。违约金总额不超过合同总价款的20%。
(三)因乙方交付的商品存在质量问题或隐蔽瑕疵、权属上的瑕疵或知识产权争议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该商品合同价款的2%作为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补偿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赔偿甲方由此造成的损失。
(四)因商品在质保期内出现问题影响到甲**常使用,乙方应在接到通知后24小时内,对商品进行修复或更换,乙方未在约定时间内进行修复或更换的,甲方有权自行或委托第三方进行处理,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甲方可以就此费用在质保金中进行扣除,质保金不足以抵偿费用的,乙方应予以赔偿。
(五)乙方(包括乙方指定的单位)在提供商品的交货、搬运、装卸、安装、调试、维修、保修、保养等服务过程中,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作业标准、铁路行业相关规定、甲方现场管理制度及本合同的约定,造成甲方或第三方财产损失、人身损害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赔偿甲方实际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司法机关等裁决应由甲方赔偿的费用等。
第十三条 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一)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解除本合同,并以书面形式确定。
(二)因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调整导致税费变化的,双方可根据税费变化情况对合同相关内容进行调整。
(三)甲方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合同:
1.甲方逾期 30 日未支付合同价款的。
2.其他情形: / 。
(四)乙方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
1.乙方逾期 30 日未交付商品的。
2.乙方交付的商品经修理或更换后仍不能正常使用的。
3.其他情形: / 。
(五)一方应承担的违约责任不因合同的解除而予以免除。
第十四条 保密条款
(一)甲乙双方同意,任何一方为履行本合同而提供给对方的任何商业信息或技术信息,以及一方在履约过程所知悉的对方的商业秘密、缔约条件、询比内容等,包括本合同的内容,除非提供方书面明确说明为公知信息的以外,均可能构成其“保密信息”。信息获取一方保证应采取合理的保密措施保护该等保密信息免受公开,不向任何第三方公开该等保密信息,并且除为履行本合同目的外非经对方事先书面同意不得使用任何保密信息。前述保密措施应合理并不得低于知悉一方对自己的保密信息所采取的保护效果。因一方泄露或者不正当使用该等保密信息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对方的所有损失。
(二)未经对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对对方的保密信息进行复制或以其他方式保存。并且在对方要求或在双方的业务关系终止时,应立即向对方归还所有保密信息及其副本、以及所有包含该保密信息或其部分的所有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
(三)任何一方对于保密信息的义务应延续至该等信息因合法的原因而成为公开信息。
(四)上述保密规定不应当适用于以下信息:收到信息的一方有书面记录可以证明其在披露方向其披露该等信息之前已经知晓该信息;收到信息的一方没有违反本合同的保密义务即从其他渠道获得的公开信息;或者收到信息的一方从对该等信息不负有保密义务的第三方获得的信息。
第十五条 不可抗力
(一)在合同履行届满前任何时候,如果发生任何合同签订时双方不可预见、不可避免并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地震、水灾、重大传染性疾病以及战争等不可抗力情形,双方协商一致后可决定暂缓履行或终止履行本合同。
(二)如果上述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影响一方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则在不可抗力造成的延误期内中止履行不视为违约。
(三)本合同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本合同义务时,应当在不可抗力发生之日起15日内通知另一方,并在其后的30天内提供证明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及其持续的充分证据。
(四)如果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双方应协商,以找到公平的解决办法,并且应尽一切合理努力将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减小到最低限度;否则,未采取合理努力方应就扩大的损失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十六条 通知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通知、要求、文件往来等都应以书面形式及时送达对方,受送达方应及时签收。如由于受送达方的原因不能送达或拒绝签收的,送达方可采用挂号信或者邮政特快专递邮寄送达,邮件寄至本合同记载之指定文书接收地址时,即视为送达。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一方变更联系人或通信地址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未及时通知并影响本合同履行或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双方上述指定文书接收地址适用范围包括本合同履行期间各类通知、合同等文件以及就合同发生纠纷时相关文件、法律文书和诉讼文件的送达,同时包括在争议进入民事诉讼程序的一审、二审、再审和执行程序。
第十七条 争议解决
所有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将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如果双方不能协商达成一致的,双方****点击查看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八条 合同生效条件及文本数量
(一)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盖章后生效。
(二)本合同文本一式 陆 份,甲方执 肆 份,乙方执 贰 份。
第十九条 其他约定
(一)对本合同做出的任何修改和补充应为书面形式,由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成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与其补充合同冲突时,以补充合同为准。
(二)本合同产生的债权,乙方不能向第三方转让和质押****点击查看银行保理、应收账款质押等)。
(三)本合同任何条款被禁止或被认定无效或被撤销,该禁止、无效或撤销不得影响合同任何其他条款的有效性和继续实施。
(四)本合同所列附件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附件内容与本合同正文约定不一致的,以本合同正文为准。
(五)本产品在质保期内按照产品说明书规定维护保养所产生人工及配件材料的费用由乙方负责。
(以下无正文)
甲方: (盖章) 甲方代表: 经办人: 联系电话: 单位地址: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 乙方: (盖章) 乙方代表: 经办人: 联系电话: 单位地址: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
签订地址:**省**市**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