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盐铁路改造工程先开段第三方代理法律诉讼服务项目第一次征集公告
项目名称 平盐铁路改造工程先开段第三方代理法律诉讼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 ****
点击查看-2025-XM23-FGCFW-001 征集开始时间 2025-04-09 15:30 征集结束时间 2025-04-14 10:00 预计采购时间 2025-04 采购单位 ****
点击查看 联系人 黄泽晖 联系电话 187****
点击查看0000 电子邮箱
应征项目需求 ****
点击查看事务所作为我方诉讼代理人,代理服务内容为:
(一)代为应诉;
(二)协助我司收集证据材料,准备答辩状,证据目录等相关材料;
(三)向法庭提供证据,发表代理意见;
(四)双方商定的其他可以代理的事项。 应征人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一)应征人应为在中国境****
点击查看事务所(不包括在****
点击查看事务所)。
(二)企业经营及信用状况良好,应征人未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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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查看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应征人须提交的材料 以下所有材料需要加盖公章:
1.报价文件;
2.团队负责人律师执业证书、团队其他人员律师执业证书(如有);
3.营业执照、法人证明、法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如有),被授权人身份证(如有);
4.履约信用材料:经营异常信息、严重违法信息、法院失信被执行人 报价要求 本报价为包干价,最高限额为3万元人民币,包括资料费、差旅费、人工费、税费等一切费用。 特别声明 1.本公告仅用于意向征集,各应征人应基于自愿,不代表我司对后期项目采购做出任何承诺和保证,征集人有权根据征集情况选择合适的应征人开展后续工作。
2.凡愿意参与此次征集的应征人,应在指定时间内注册/****
点击查看集团电子采购平台“供应商征集”栏目对应项目中提交相关文件,逾期提交有权拒绝接收。
3.应征人应保证,所提交的文件真实有效。所提交的应答文件内容有下列情形之一时,有权依法追究供应商的责任:提供虚假资料;有关承诺证明失实或不完整。 备注
项目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