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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本调查表、拍卖****点击查看人民法院司法拍卖标的物的法律文书,未经本院允许,任何个人、单位和组织不得转载本拍卖标的信息。未经本院允许转载、发布“法拍房”信息的或者截取部分信息转载、发布的,或用于其他营利活动的,本院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对于扰乱房地产市场秩序的,本院将依法将相关线索移送职能部门,配合有关部门联合打击。
对于社会上中介机构或者个人,借用司法拍卖名义,发布竞买公告和项目信息,招揽客户,要求签订**代拍协议,收取中介手续费等行为,或者以承诺显著低于市场价成交,或者承诺看样、腾房等,要求支付代拍费用的行为,均与法院无任何关系,竞买人、买受人务必保持警惕,谨防受骗。
****点击查看变卖公告
****点击查看定于2025年2月9日10时至2025年4月10日10时止(延时的****点击查看交易所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网址: )进行公开变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变卖标的:
**市**区**镇北街家园11号楼-1至2层1108房产。
起拍价:****点击查看847元,保证金:****点击查看000元,增价幅度:40000元。
特别提醒:房产占用情况以现状为准,请意向竞买人自行前往查看,若有占用,腾退时间无法确定,请竞买人慎重参拍。
拍卖说明:此套房产处置价参考了网络询价情况,双方当事人予以认可。
二、变卖流程:
1、网络司法变卖期为60天,如有竞买人在60天内变卖期中的任一时间出价,则变卖自动进入到24小时竞价倒计时;24小时竞价周期内,其他变卖报名用户可加价参与竞买,竞价结束前5分钟内如有人出价,则系统自动向后延时5分钟(循环往复至最后5分钟内无人出价)。
2、竞买人需要先报名缴纳等同于标的物变卖价全款后,才能取得变卖参与资格;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变卖价,方可成交。
三、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网络司法拍卖平台账户的,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必须在****点击查看法院提交委托材料(随带营业执照副本、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等),经法院确认后可参与竞买。
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点击查看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果买受人本人****点击查看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或者领取标的的,****点击查看法院提交经公证的委托书,并由代理人携带经公证的委托书原件、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明原件,到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领取标的。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展示看样的时间:不组织看样。本院已委托****点击查看公司办理本标的的咨询等社会辅助事务,咨询电话:宋女士185****点击查看4827,仅限工作日的工作时间接受电话咨询。
五、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到相关部门详细咨询限购、过户等相关政策,过户风险自行承担。未咨询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现状的认可,责任自负。
六、变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变卖成交款后,凭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变卖成交****点击查看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标的物交付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因网络司法拍卖本身形成的税费,应当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相应主体承担;没有规定或者规定不明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法律原则和案件实际情况确定税费承担的相关主体、数额。该房产可能存在物业、水、电、气、供暖等欠费问题,欠费及户名变更由买受人依照法律规定自行解决。
七、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变卖前5日与本院联系。
八、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变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竞买人报名参与变卖时,网拍系统冻结竞买人缴纳的变卖价全款,变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变卖价全款自动解冻退回,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变****点击查看法院指定账户。
十、变卖成交后,如果成交价等于变卖价,则无需另外支付余款;如果成交价高于变卖价,高出部分的变卖余款买受人应在变卖****点击查看法院指定账户[户名:(2023)京01执1417号,开户银行:****点击查看银行****点击查看门支行(行号102****点击查看05930),账号:020****点击查看****点击查看09259859]。
变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变卖价全款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一、关于变卖中悔拍的特别提示:
经过竞价变卖成交后,买受人反悔不交纳尾款的,从所交纳变卖价全款中扣留本次变卖标的所确定的保证金不予退还,扣留的保证金依次用于支付变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变卖价款低于原变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变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竞买人反****点击查看人民法院重新变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再次参与竞买。
十二、变卖成交的,依照《****点击查看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16〕18号)规定,****点击查看交易所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变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并公示,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等信息;变卖期内无人出价的,变卖期结束时变卖程序结束,相关财产按相关司法解释和规范性文件依法处置。
竞买人在变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变卖须知。
咨询电话:010-****点击查看1185 吴法官
辅拍机构电话:185****点击查看4827 宋女士
监督电话:12368
联系地址:**市**区**路16号
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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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二五 年 一 月 二十四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