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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询比条件
****点击查看选聘法律诉讼代理服务机构(2025-02案件)项目已批准实施,项目资金自筹,采购人为****点击查看,招标代理机构为****点击查看。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点击查看选聘法律诉讼代理服务机构(2025-02案件)进行询比,欢迎具有相应资质和完成该项目能力的单位参与。
2.案件概况与询比范围
2.1项目概况:****点击查看拟选聘一家法律服务机构代理****点击查看XX项目法律诉讼事宜。
2.2标段划分:本项目设一个标段。
2.3采购范围:为采购人提供法律诉讼服务,包括但不限于诉前咨询及调解、一审、二审、执行等各阶段全过程法律服务。具体工作内容以采购人实际要求为准。
2.4服务地点:**市(以采购人指定地点为准)。
2.5最高投标限价(含税包干价):¥200000.00元。
2.6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企业自筹,已落实。
2.7服务期限:为采购人提供该项目的全过程法律服务,直至案件办理结束。
2.8质量要求: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遵守职业道德,保证服务质量。
2.9询比原则:按照科学、公平、公正的原则,本****点击查看小组成员根据各申请人递交的响应文件,在符合行业相关规定基础上,遵循综合评审择优原则,进行综合评定。
3.申请人资格条件
3.1基本条件:须在中华人民**国境内依****点击查看事务所。
3.2资格要求:经司法行政部门批准设立并合法存续,具有司法厅颁布的《中****点击查看事务所执业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点击查看分所参与投标,需取得总所针对本项目的有效投标授权(提供授权书)。
3.3团队负责人资格要求:拟任团队负责人必须是本单位人员,具有司法行政部门颁发的律师执业证书且通过年度考核备案,提供社保证明及劳动合同。
3.4团队负责人业绩要求:团队负责人在2022年1月至今至少承担过1项经济诉讼案件,须提供裁判文书或中标(成交)通知书或合同(关键页)或业主证明等业绩证明材料。
3.5服务团队:拟派成员不少于3人(不含团队负责人)且必须是本单位人员,****点击查看机关颁发的律师执业证书且通过年度考核备案,须提供社保证明及劳动合同。
3.6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提供近三年(2022-2024年)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和利润表)(如成立不足3年的,自成立初年提供;成立不足1年的,提供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文件或资金证明文件或存款证明)。
3.7单位类似业绩:2022年1月至今至少承担过1项经济诉讼案件,须提供裁判文书或中标(成交)通知书或合同(关键页)或业主证明等业绩证明材料。
3.8信誉情况: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近三年(2022年1月至今)无因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中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记录;无被禁止市场准入情形或投标资格被取消;无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违纪、违法问题;无行业处罚等不良行为记录;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4.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5.询比文件的获取
5.1现场询比文件获取:请于2025年07月01日至2025年07月07日,每天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00分(**时间,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持(1)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原件),或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2)文件费转款凭证,至****点击查看(**市****点击查看**商务中心B座21楼)领取询比文件,获取文件联系电话:0871-****点击查看5787。
5.2询比文件售价500.00元,售后不退。文件费需在响应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用对公账户(非对公账户无效)转入到****点击查看(户名:****点击查看,账号:871****点击查看****点击查看0401,开户银行:招商银行**关上支行)。
注:一、申请人是一般纳税人的,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需提交以下信息资料:
1、申请人名称;2、纳税人识别号;3、注册地址及联系电话;4、开户银行及帐号;5、企业一般纳税人认定表;可提供申请人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的复印件,并在复印件上加注联系电话、开户银行及帐号。
二、申请人为非一般纳税人(小规模)可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需提供的资料为:
1、申请人名称;2、纳税人识别号。
★未按本询比公告5.1、5.2项要求时间及地点获取询比文件的申请人不得参与投标。
本项目不接受邮购。
6.响应文件的递交
6.1询比响应文件的递交方式为现场递交。
6.2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07月11日14时00分,地点为:****点击查看(**市****点击查看**商务中心B座21楼),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不予受理。
6.3本项目的询比将于上述响应文件递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进行,各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应准时参加。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询比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点击查看.com/)、(http://www.)、****点击查看网站(http://www.****点击查看.com/)上发布,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8.联系方式
采购人:****点击查看
地址:**市**区彩**路1666****点击查看广场15幢2107室
联系人:王老师
电话:138****点击查看2286
采购代理机构:****点击查看
地址:**市****点击查看**商务中心B座21楼
联系人:余国城(159****点击查看3086)、张文俊(136****点击查看1200)、李俊、苏莹、蒋正虎
电话:0871-****点击查看99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