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埔区龙湖街大涵村第四经济社关于裴静雯诉本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待遇一案委托代理律师服务项目交易结果公示(涵集采交20240022)

黄埔区龙湖街大涵村第四经济社关于裴静雯诉本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待遇一案委托代理律师服务项目交易结果公示(涵集采交20240022)

发布于 2024-10-09
广东****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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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引荐人脉可引荐人脉667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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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招中标信息历史招中标信息3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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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裴静雯诉本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待遇一案委托代理律师服务项目,经会议决议:采取直接委托的方式确定服务方,同意由****点击查看事务所承接该代理服务。一审律师费用为10000元;二审律师费用为5000元(如果没有进入再审审理阶段,则该部分律师费无需支付)。以上****点击查看经济**社集体收益中支出。


公示时间:2024年10月10日至2024年10月12日
项目负责人:刘先生
举报电话:020-****点击查看2893

特此公示。


****点击查看

2024年10月9日

项目情报
基本情况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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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单位近五年法律类项目共招标过 1 次; 共合作法律供应商 1
上次中标企业上次中标企业: 广东****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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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业务: 法律, 中标 1446次, 占比 100.0%
重点地区: 广东, 中标 1442次, 占比 99.72%
中标业绩: 上一年中标 362 次, 中标金额 2616.9
潜在竞争对手潜在竞争对手: 共 0 个, 其中与甲方合作关系紧密的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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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项目暂未找到相关数据,中标机会更大
关键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