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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购合同编号: CSCG-CS-202****点击查看10008-1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合同类型:工程类 采购人(甲方): ****点击查看 采购人地址: **县星沙大道22号 供应商(乙方): ****点击查看 供应商地址: **省**市**县星沙街道东四线以东,凉塘路以北鹏基诺亚山林维也纳5栋204 (1)工程名称:**院区搬迁改造 (2)工程地点:****点击查看名老中医馆、办公楼和外科住院楼 (3)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4)工程内容:清洗打磨原地面、拆除原地面、墙面、天棚、柜体、墙体、卫生间装饰洁具、管道等及其废渣的外运,**墙体、门窗、墙地面及天棚装饰、给排水管敷设、照明开关插座灯具、配电箱及卫生洁具等,改造面积约 1.3㎡ 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1) (5)工程承包范围: 项目改造范围为名老中医馆、办公楼和外科住院楼,具体详见附件施工图纸及招工程量清单。 二、合同工期 三、质量标准和规范 计划开工日期:2025-09-08 计划竣工日期:2026-01-06 工期总日历天数:120 天。 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 1、工程质量符合符合《中华人民**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国家及行业发布的工程质量标准要求,工程质量符合合格工程标准。 2、甲方对工程的技术标准和功能要求的特殊要求: 2.1供应商负责施工材料的质量安全、在施工地点的保管安全,包括装卸及现场搬运等,直至项目验收合格。 2.2供应商负责其派出的施工人员的人身意外保险。 2.3供应商须加强施工现场的组织管理,所有施工人员须遵守文明安全施工的有关规章制度和采购人相关制度,水电工持证上岗。施工期间,应接受采购人的监督管理,如施工过程中出现人员安全问题则由供应商全权承担所有责任。如发生任何施工安全、交通安全事故一切经济、法律责任由供应商承担。 2.4安全责任 乙方应严格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进行施工作业,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措施,遵守相应的规章制度及法律法规,如出现安全、责任等事故,均由乙方负责。 2.5工程保管 从工程开始至甲方验收合格前,已完工部分的工程及留在工地的材料和设备均由乙方保管。若乙方保管不善给甲方造成损失,甲方可按本合同第十一条规定处理。 2.6工程保修 乙方对合同范围内的工程,免费保修2年(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保修期内乙方应在接到甲方的维修通知后4小时到达现场,并在24小时内维修完成,达到甲方要求。 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 1.签约合同价为: 人民币****点击查看367.06元 本项目合同金额不作为项目结算金额的依据,最终结算金额以终审审定金额为准。 2.合同定价方式:综合单价合同 3.付款进度安排及资金支付方式: 第1次分期支付金额为****点击查看610.12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30,说明:合同签订后,承包方将正式发票、付款申请函、合同复印件提交发包方,发包人收到相关资料后于 30 日内向承包人支付合同价款的 30%,即工程预付款。 第2次分期支付金额为****点击查看146.82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40,说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且全套结算资料提交审核通过后,承包方将正式发票、付款申请函、验收表、合同复印件提交发包方,发包人收到相关资料后于 30 日内向承包人支付至合同价款的 70%。,该期为履约验收期 第3次分期支付金额为****点击查看849.11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27,说明:工程项目结算审计完成并将齐全的竣工资料移交发包方后,承包方将正式发票、付款申请函、终审定案表、合同复印件提交发包方,发包人收到相关资料后于30 日内向承包人支付至终审结算金额的 97%。 第4次分期支付金额为132761.01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3.00,说明:待竣工验收之日后满两年无质量问题或经返修合格后,承包方将正式发票、付款申请函、验收表、合同复印件、审计定案表等资料提交发包方,发包人收到相关资料后于 30 日内向承包人支付支付尾款,不计算过程利息。 4.预付款保函: 否 / 5.支付形式:单位自行支付 五、项目经理 承包人项目经理:陆振权 证书名称:一级注册建造师证 证书编号:143****点击查看****点击查看05737 证书专业: 建筑工程 六、合同文件构成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1)中标(成交)通知书; (2)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 (3)通用合同条款; (4)采购文件; (5)投标(响应)文件: 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 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自然人签字、法人盖章)。 七、承诺 1.甲方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 2.乙方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 3.甲方义务 3.1合同签订后,向乙方提供与施工相关的必要资料。 3.2按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相应款项; 3.3协调现场的施工临时用水、用电及场地需求,其水电费用由乙方负责。 4.乙方义务 4.1严格按照图纸、相应技术规范及甲方的要求完成本工程的施工、修整和完善,并接受、积极配合甲方的监督、检查及考核; 4.2乙方每周向甲方发送周报表,提供工程进度信息; 4.3对本工程进行无偿维护; 4.4对涉及工期、质量的重大变更或突发事件应在4小时内书面通知甲方; 4.5负责办理本工程所需上级主管部门的审批、验收和移交手续,协调施工环境,维护施工秩序,确保顺利施工; 4.6做好施工现场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的保护工作; 4.7向甲方提供与本工程相关的全部资料; 4.8乙方项目经理:姓名:陆振权,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更换。 八、验收、交付标准和方法1.本工程施工技术、工程材料、设备必须符合施工质量规范、最新国家质量标准及施工图纸要求,并经甲方检查认可后方可用于工程。 2.验收时间乙方应提前5个工作日书面通知甲方,并向甲方提供以下文件: (1)工程变更记录; (2)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和中间交工验收记录; (3)工程竣工图及竣工资料; (4)甲方要求的其它资料。 3.由甲方组织验收活动,乙方负责在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如需要) 。 4.施工期间,应接受甲方及监理工程师(如有)的监督管理,遵守有关规定。 5.质量保修:执行建设部[2000]80号令规定的保修内容及期限,保修期间进场维修,保证无偿修理完好,否则,由甲方安排维修,维修费在保修预留金中扣除。 6. 工程竣工验收后,乙方应在60天内提交完整齐备的工程竣工资料以及结算审计资料装整成册提交至甲方,并必须保证所有归档资料的真实性。 九、质量保修范围和保修期质量保修范围:工程施工范围内全部内容。 保修期:按建设部〔2000〕年80号令相关规定保修和国家及行业发布的相关法规要求执行。 十、违约责任1. 甲方自交付之日起30日内支付款项;另有约定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0日。约定采取履行进度结算、定期结算等结算方式的,付款期限应当自双方确认结算金额之日起算。合同明确需检验或验收的,应明确检验或验收期间,约定交付后经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作为支付条件的,付款期限应当自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之日起算;采购人拖延检验或者验收的,付款期限自约定的检验或者验收期限届满之日起算。甲方不得以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或者在合同未作约定的情况下以等待竣工验收批复、决算审计等为由,拒绝或者迟延支付中小微企业款项。甲方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付款逾期利息。双方对逾期利息的利率约定为年息3.1%(约定利率不得低于合同订立时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未做约定的,按照每日利率万分之五的标准支付逾期利息。 2. 甲方不得以行政区划调整、政府换届、机构或者职能调整以及相关责任人更替等为由违约毁约。因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改变政策承诺、合同约定的,应当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并依法对乙方因此受到的损失予以补偿。 3.乙方保管不善或野蛮施工,造成甲方财产损失,乙方全额赔偿,并同时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额(或暂定合同总额)1%的违约金。 4.工程现场混乱、施工人员着装不一、对甲方工程技术人员故意刁难、态度恶劣、每次承担违约金0.1万~0.5万元。 5.工程质量不符合甲方标准、甲方提出问题整改不及时、发生工程事故、第三方投诉,每次承担违约金0.5万~1万元。 6.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延期,每逾期一天,按合同总额的5‰(或暂定合同总额)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15天仍未竣工达到验收合格标准,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拒付工程余款,并要求乙方支付合同总额(或暂定合同总额)10%的违约金及赔偿甲方全部损失。 6.工程偷工减料或采购劣质材料、设备,处以合同总额10%违约金。 7.竣工验收不合格,乙方须立即返工并承担逾期完工的违约责任,每逾期一天支付合同总额5‰(或暂定合同总额)的违约金。逾期15天仍未达到验收合格标准,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拒付工程余款,并要求乙方支付合同总额10%(或暂定合同总额)的违约金及赔偿甲方全部损失。 8.乙方违反上述约定以外的其它义务的, 每次应按合同总额(或暂定合同总额)1%支付违约金。 9.乙方按上述约定承担违约金外,甲方还有权要求继续履行。 10.本合同所称甲方全部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因乙方违约产生的违约金、鉴定费、评估费、维修费、保全费、诉讼费、公证费、律师费等。 十一、成本补偿和风险分担约定1.如遇下列情况,经甲方书面确认后,工期相应顺延: (1)工程量变化和设计变更; (2)一周内,非乙方原因停水、停电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 (3)不可抗力; (4)合同约定或甲方同意给予顺延的其它情况。 发生上述情况需延期的,乙方应当在48小时内向甲方以书面方式提出申请,逾期,则视为无需顺延工期。 十二、不可抗力事件处理1、本条款中所指的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洪水、台风、海啸等),战争、武装冲突、恐怖活动、政府行为(如政策调整、法律变更、行政命令等),社会异常事件(如罢工、骚乱、疫情等)以及其他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且无法克服的客观情况。 2、一旦发生不可抗力事件,遭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在合理时间内(一般不超过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详细说明不可抗力事件的性质、发生时间、预计持续时间以及对履行本合同可能产生的影响。 3、如果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一方完全无法履行合同义务,且该不可抗力事件持续超过7天,则双方应**协商,寻求合理的解决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终止合同。 4、在不可抗力事件影响期间,双方应尽最大努力减轻减轻不可抗力事件造成的损失。 5、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的任何损失,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但应各自承担自身的损失。 6、如双方就不可抗力事件的认定或其后果产生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应提交项****点击查看法院按照其规则进行诉讼救济模式。 7、本不可抗力条款为合同的组成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条款的解释和适用应遵循相关法律法规。 十三、合同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1.在下列情况下甲方有权立即终止本合同,要求乙方赔偿全部经济损失,支付合同总额10%的违约金,并视情节追究乙方其他法律责任: (1)乙方拒绝提供工程进度、质量或变更信息; (2)隐瞒质量事故或弄虚作假; (3)管理不善,出现重大质量、安全事故,造成工期延误超过15天; (4)有行贿等违法行为。 2.合同终止的情况下,乙方应当立即交付施工现场并移交相关资料,且不得以任何理由影响施工。 十四、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因本合同引起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若甲乙双方不能解决争议,可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 向项****点击查看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五、合同生效及其他事宜 1.甲方向乙方提交的完成本项目所需要的资料,该资料均属于参考资料,并不构成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乙方应对自己就上述资料的解释、推论和应用负责,甲方不对乙方据此做出的判断和决策承担任何责任。 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 3.本合同的施工地点视为乙方文件接收的指定地点,若地点发生变更或因其他需要,变更指定接收文件地址的,由乙方书面向甲方提出,并经甲方书面同意,否则视为原接收地点不变。乙方接收文件(包括甲方文件、司法机关文件和律师函件等)以甲方向该指定地址发出即视为乙方接收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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