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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持续深化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点击查看机关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现就公开征集**市城市管理、市场监管、生态环境、文化市场、交通运输、应急管理、农业农村、住房建设、司法行政等9个行政执法领域突出问题线索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线索征集范围
(一)违规异地执法问题。未履行异地办案协作手续、未解决管辖争议、****点击查看机关配合下违规实施异地执法等行为。
(二)趋利性执法问题。直接或变相下达罚款收入指标、非税收入任务,将考核评价结果与案件办理或罚款收入挂钩,利用执法职权刁难企业、谋取利益等行为。
(三)乱收费、乱罚款、乱检查、乱查封问题。未按照法律法规明确收费、罚款、检查、查封的事项、依据和标准,未向社会公开的情形;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的组织或人员实施行政执法行为;增设收费事项,提高收费标准、罚款金额、检查频次,扩大查封范围等行为。
(四)执法简单、粗暴问题。选择性执法,多头、重复、随意、机械执法,重处罚、轻教育,以罚代管、一罚了之;不听陈述申辩、不问缘由,对待群众“冷横硬推”、粗暴执法;“一刀切”执法,运动式执法,执法标准不一致、要求不统一,执法不规范加重企业负担等行为。
(五)执法“寻租”问题。滥用职权、徇私枉法、吃拿卡要、违规提供有偿服务、对辅助人员违法违规行为监管不力等行为。
(六)执法不作为问题。对群众和企业反映问题视而不见、久拖不决、压案不查,对监管中发现的问题不处理、该立案的不立案、办理案件超时限,该移送的案件不移送等行为。
二、不予受理范围
(一)没有明确的投诉对象或者投诉请求的;
(二)投****点击查看机关法定职责的;
(三)已被监察、****点击查看机关受理的;
****点击查看机关、司法机关受理的刑事、民事案件;
(五)已经申请行政复议、民商事仲裁、司法程序的;
(六)对行政复议、民商事仲裁、诉讼结果不服的;
(七)其它不属于行政执法投诉受理范围的。
三、线索提供事项
(一)线索受理期限
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10月31日止
(二)线索提供方式
1.投诉举报电话:0591-****点击查看1196(冬令时工作日8:00-12:00,14:30-17:30;夏令时工作日8:00-12:00,15:00-18:00)
2.投诉举报邮箱:****点击查看@126.com
3.来信地址:**市音西街道元新路****点击查看206法治督察科
(三)注意事项
提倡使用真实姓名、地址、联系电话进行线索提供,尽量做到内容详实,以便全面开展核查。线索提交人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反映问题要客观真实,如存在捏造事实、诬告陷害等行为的,将依法移送有关部门处理。
特此公告
****点击查看
2025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