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区人民法院信息化基础设施配套项目合同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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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于 2024-1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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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查看法院信息化基础设施配套项目项目合同变更征求意见公示

依据《****点击查看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点击查看政府采购合同备案管理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点击查看****点击查看法院信息化基础设施配套项目项目合同部分条款进行变更,现将有关情况向社会大众征求意见:

采购项目名称:****点击查看法院信息化基础设施配套项目

合同金额(元):****点击查看5770.59

中标供应商:****点击查看

变更内容描述:(包括变更事项、变更金额、原合同要求等)

第一条原合同第【十六 】条的内容全部变更为下述内容:
分四期支付:
1、首期款:签订商务合同后一个月内,甲方向乙方支付项目总金额的30%,即****点击查看731.18元(大写人民币:柒佰零贰万肆仟柒佰叁拾壹元壹角捌分),支付要求及时限以财政部门的规定为准。
2、第二次付款:乙方供货的华为、海康威视、和兴宏图、KONXENS(康讯赛维)、讯飞智元、科大讯飞等核心品牌设备到货后,甲方向乙方支付项目总金额的50%,即****点击查看7885.29元(大写人民币:壹仟壹佰柒拾万零柒仟捌佰捌拾伍元贰角玖分)。
3、第三次付款:完成项目验收,甲方向乙方支付项目总金额的10%,即****点击查看577.06元(大写人民币:贰佰叁拾肆万壹仟伍佰柒拾柒元零陆分)。
4、第四次付款:项目经审计结算后支付合同总额的10%,即****点击查看577.06元(大写人民币:贰佰叁拾肆万壹仟伍佰柒拾柒元零陆分)。
乙方申请付款前须按合同规定向甲方提供等额有效的发票。甲方开始进行财政支付内部审批程序的,即视为开始履行付款义务。因乙方未按合同规定提供发票,或财政审批导致付款延迟的,或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收款延误的,甲方免责,并且该情形不能成为乙方中止或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理由。
(国产货物:甲方指定地点交货,合同总价为人民币包干价,包括但不限于:货物(含设备费、软件费、辅材费等)价款、包装、运输、装卸、安装、调试、技术指导、培训、咨询、服务、保险、检测、验收合格交付使用之前及技术和售后服务等其他各项有关费用,以及一切不可预见费等,项目结算时不做任何单价或费用的调整。)
5、****点击查看银行转账支付,乙方账户信息:
开户银行 户名 账号
****点击查看中心区支行 ****点击查看 442****点击查看****点击查看052551390
开户银行地址:****点击查看中心区益田路4068****点击查看广场一楼
开户银行电话:0755-****点击查看9396

变更的理由及相关说明:

【 2024 】年【 12 】月【 05 】日签署了【 ****点击查看法院信息化基础设施配套项目 】合同(乙方合同编号为:【 ****点击查看 】)鉴于本项目系货物标,需快速完成货物采购及安装,考虑到乙方备货资金压力,现经双方协商一致,变更原合同部分条款,以供双方信守。经甲方院组会审议通过,同意进行合同变更。

征求意见期限:从2024年12月19日至2024年12月25日(公示时间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采购人:****点击查看

地址:**

传真:

合同备案机构:深****点击查看保障中心

地址:**市**区景**路9号财政大厦附楼

联系电话:0755-****点击查看8546

备注: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之日起至期满之日止以实名书面方式(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将意见反馈至采购人和深****点击查看保障中心。

附件(2)
业务补充协议.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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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纪要.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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