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类别:】 【发布时间:2025-03-14】
关于对法律顾问采购项目(2025-JWSDYY-F1001)的澄清说明
1.招标文件第88页,商务评审,企业规模,3.根据投标(报价)供应商(上一年度)人员缴纳社保的人均金额由多至少进行排序(上一年度缴纳社保总金额/缴费总人数/12),排名第一的得标准分值,其余依次按标准分值的25%递减,最低为0分。
本项“交费总人数”解释为每月平均缴费人数。
本澄清说明作为招标文件补充通知,同样具备法律效应,特此说明。
2.招标文件第四章 ,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附表1 资格性审查表第10条-10.投标供应商在军队采购网注册登记备案
有意愿参与该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必须登录供应商管理系统(互联网网址:plap.****点击查看.cn)进行注册。依托电子招投标系统实施的电子化项目,供应商必须完成注册,方可报名、获取采购文件;线下组织的非电子化项目,供应商可先行获取采购文件,但必须在提交投标(报价)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注册,未完成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应急采购项目除外)。需提供供应商管理系统(互联网网址:plap.****点击查看.cn)注册成功的截图。
由于注册问题,分所可以提供总所在供应商管理系统(互联网网址:plap.****点击查看.cn)注册成功的截图参与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