醴陵市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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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点击查看法院对外委托工作规定》和相关法律规定,本院拟定于 2025年3月19日10时00分选择原告****点击查看**公司与被告****点击查看**公司(曾用名:**市****点击查看公司)、**湘楚****点击查看公司、****点击查看**局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一案的鉴定机构。
委托鉴定事项:
对申请人****点击查看**公司受损失的房屋(含配电间、发电机房、前坪钢结构仓库)拆除重建的费用及受损失护坡与硬化地面进行修复的费用进行造价鉴定。
1、机构选择:从符合资质且入围《****点击查看法院2024-2025年度入围鉴定类机构名册》或《****点击查看法院2024-2025年度司法辅助对外委托鉴定类专业机构名单》的报名机构中摇号选择一家机构。
2、摇号选任机构根据省高院《湘高法明传(2020)190号》文件的要求实行轮候制。
3、报名时间:截止2025年3月18日12时00分。
4、报名方式:登陆本网站“工作公示”栏,通过点击本公告界面上“我要报名”进行报名申请。
5、摇号时间:2025年3月19日10时00分。
提示:
1、报名时请看清公告类别,确定可以受理本案委托请联系案件承办人,未联系承办人将不予审核通过,重复报名或报错类别,取消当月摇号资格;
2、摇号过程,结果可在“摇号结果公告”中重播或查询。
3、被选定机构在接到摇号结果通知后来本院办公大楼219办公室(0731-****点击查看9033)审查材料,办理委托手续。如材料不齐,被选定机构应向本院219办公室书面提交所需材料清单。
****点击查看****点击查看办公室电话:153****点击查看9095 承办人:胡利娥
****点击查看监督电话:0731-****点击查看9032 联系人:邓静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