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说明
杨贤文、吴振华于2023年2月6日将****点击查看起诉至江****点击查看人民法院,诉讼请求:1.请求判令被告支付原告工程款2000万元(暂估,以鉴定价为准)以及工程款资金占用费等费用。
2024年3月30日,****点击查看法院一审判决书,判决我方在判决生效后三十日内向原告杨贤文、吴振华支付工程款 13,335,937.09元,并按 LPR3.65%承担自2023年1月13日起至工程款实际付清之日止的利息。4月12日,我方向****点击查看院提起上诉,****点击查看法院上诉,要求支付工程款约2200万元。同时,就本案诉讼风险的问题,我方另行委托律师进行案件代理,原委托律师作为咨询,继续参与本案后续审理。5月29日,****点击查看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我方主要从以下两个方面应诉:一是将项目前期的协议作为证据提交,要求在计算工程价款时,应当依法参照合同关于工程价款的约定计算折价补偿款。二是我方对占昌交代理人身份提出质疑,****点击查看法院****点击查看法院程序严重违法,将本案发回重审。8月5日,****点击查看法院判决书,驳回双方上诉请求,本案维持原判。
本案属于重大案件,鉴于本案案情复杂,为最大程度维护我司合法权益,法律部计划选聘外部律师代理本案。
根据《****点击查看招标管理办法》第三章招标方式及适用范围第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审批同意后可以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第(五)款“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公司重大商业秘密、抢险救灾或者属于利用扶贫资金实行以工代赈等特殊情况”及《****点击查看采购管理办法》第四章采购的实施第十七条采购方式选择第4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审批同意后可采用单一来源采购第(5)点“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公司重大商业秘密、抢险救灾或者属于利用扶贫资金实行以工代赈等特殊情况”,此情况符合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中交(**)****点击查看公司
**项目部
2025年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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