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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公告(货物/服务交易公告)
项目编号:****点击查看
诉讼代理法律服务采购
货物/服务交易公告(代交易文件)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 诉讼代理法律服务采购 ;
2、项目编号: ****点击查看 ;
3、项目预算金额: 50 万元;
4、最高限价: 50 万元;
5、合同履约期限: 期限自委托代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完成受托事务完结之日止(包括判决、裁决、调解、和解、撤销诉讼、执行终结、破产申报等) ;
6、项目资金来源: 自筹资金:100.00% ;
7、采购方式: 公开竞标 ;
8、联合体:√不接受 □接受。
9、投标保证金:√不接受 □接受。
二、采购需求
①代理A公司追偿权纠纷案件在境内的诉前调解、保全申请、一审、二审诉讼及执行、破产申报(或有)等阶段的全部法律事务;
②代理B公司股权回购权纠纷案件在境内的诉前调解、保全申请、一审、二审诉讼及执行、破产申报(或有)等阶段的全部法律事务;
③办理境外证据的公证认证及调证等事务;
④提供涉及案件的法律咨询,并提出处置方案;
⑤审阅涉及案件的合同、文件、资料;
⑥根据本司要求参与协商和谈判,起草相关法律文件;
⑦参加本司和区各部门各类协调会议,如按本司要提出法律意见或建议;
⑧处理案件代理中的其他法律事宜。
注:A、B公司作为被起诉对象,为同一实际****点击查看公司,本案起诉对象涉及****点击查看公司,涉及法律适用、境外证据收集与认证、跨境司法协作等方面的相关代理事务。
三、商务要求表
最高 限价 | 本项目总代理费最高限价为:50万元人民币(不含),超出此限价的报价响应无效,具体报价包含范围见委托代理合同相关约定。注:总代理费=执行前阶段代理费+执行代理费+破产申报代理费; |
付款 方式 | 1、合同签订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支付执行前阶段代理费的30%; 2、甲方收到案件生效判决书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支付执行前阶段代理费的70%; 3、案件申请执行前7个工作日内支付执行代理费; 4、收到涉案企业破产清算公告7个工作日内支付破产申报代理费。 |
服务 质量 | 1、为确保服务质量及与发起人沟通联络,成交方须设置专职人员,负责对项目范围、服务质量的检查监督及与发起人日常联系; 2、现有服务范围内,由于调整而增加的工作量,不再增加费用; |
履约保证金 | / |
其他 约定 | ①采购代理服务费由代理机构一次性向中标人收取6500元。 ②项目实施过程中发生的死亡、人身伤害、财产损失、损害以及任何其它损失、损害和引起的费用和开支,由供应商承担全部责任。 |
四、响应人的资格要求
1.依照《中华人民**国律师法》在中华人民****点击查看事务所(以下简称律所))****点击查看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在**市设有常驻服务机构(提供常驻服务机构相关证明);
2.合法经营、依法执业,遵守法律法规、职业道德和执业准则,有良好的业界口碑;
3.有丰富的境内外经济类案件代理经验,其中,2022年1月1日之后代理境内涉外资经济类纠纷案件不少于5个,2022年1月1日之后在境内外代理涉港(**地区)经济类纠纷案件不少于3个;(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提供合同证明材料)
4.2022年1月1日之后未受到司法主管部门行政处罚(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交易方式
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化交易方式,电子响应文件无需CA加密,“e见证”交易大厅的网址为https://bhb.****点击查看.cn/bj-tradding/bidweb/index.html ,响应人无需****点击查看交易中心现场参加交易会议。发起人或中介机构和所有响应人应当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登录滨好办-交易服务专区(“易滨通”小额项目综合管理平台-“e见证”交易大厅)由发起人进行在线解密,响应人在线参加交易活动,系统操作请关注第八点。
六、响应人须知
1、以下条款不符合交易公告要求的,作无效处理:
(1)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采购需求及其他实质性内容未响应的;
(2)附件资料(扫描件)未按交易公告要求提供的;
(3)未按交易公告要求签字或盖章的。
2、响应人提交响应文件中的报价、响应需求、成交质保期/服务期要求最终以纸质版响应文件为准。
3、参加响应的单位在交易截止时间前,通过本企业的CA锁登录“易滨通”小额项目综合管理平台,上传电子响应文件(需“.响应文件”格式,可用CA数字证书电子签章):
①报价表及报价清单、证明材料。
②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如有
③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④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身份证
⑤联合体协议(如有)
⑥其他: 响应人的资格要求中要求提供的相应资料、评分标准中要求提供的相应资料、服务方案、响应人认为有需要的其他资料。
七、成交办法
1、成交方法
¨方案一:最低价法,发起人/中介机构确认响应文件满足交易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后,确定报价最低的响应人为成交候选人。如响应人项目最低报价相同,由发起人通过综合评估确定成交候选人。
√方案二:综合评估法,综合评估法是****点击查看小组,对具有承接该项目资格的响应人方案进行评估,结合项目概况和自身实际需要,综合考虑商务、信用、资信、方案优劣等因素后,以投票形式确定成交候选人。(评分细则及其他内容见附件)
成交人的确定:发起人在成交候选人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确定成交人及发布成交结果公示。
八、响应文件的澄清、说明、补正
凡发起人或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拟作出否决响应决定的,应先向响应人进行询问核对。具体规定如下:
1.澄清回复时间不得超过在发出通知后 10分钟,响应人逾期或未按要求澄清回复的,将视为不予回复或确认,发起人或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有权否决其响应。响应人通讯不畅通,导致不能及时联系的,视作为响应人不予回复或确认。
2. 发起人或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对响应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响应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发起人或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的要求。
3.响应人拒不按照要求对响应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发起人或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可以否决其响应。
九、有关计划时间安排:
1、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5年09月28日 14时00分00秒(如发生澄清修改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交易文件编制的,发起人应当在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3日前,若此时距截止时间已不足3日,应**截止时间)。
2、响应文件提交方式:通过“易滨通”小额项目综合管理平台网上提交,并同时提供线下纸质文件(一正二副,装订成册),线下密封在密封袋处盖公章或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最终以纸质响应文件为准。纸质文件提交地址:**市**区晨晖路1096号**城4幢1单元8楼801室;联系人:董钰;联系电话:150****点击查看3020。
3、异议提交时间:截止投标之日起3个工作日。
4、现场考察: / 。
5、交易时间: 2025年09月28日 14时00分00秒 。
6、交易地点:**市**区晨晖路1096号**城4幢1单元8楼801室。
注:本项目以纸质文件为准,但响应人须在电子平台进行操作。
十、响应人系统操作须知:
1、本项目使用电子交易系统进行业务办理,响应人首先需在“易滨通”小额项目综合管理平台(https://bhb.****点击查看.cn/bhb-company-pc/index.html#/micro-xefw?xefw=%2Fybt%2F【点击项目交易】)中进行企业注册并进行CA锁绑定(未有CA锁的请网上自行办理http://tseal.cn/tcloud/common.xhtml?projId=198) ;然后方可登录该平台参与项目交易公告查看、附件下载和电子响应文件上传等业务操作,响应工具下载地址:https://bhb.****点击查看.cn/bhb-company-pc/index.html#/micro-xefw?xefw=%2Fybt%2F【点击项目交易】(根据操作手册)安装和制作电子响应文件,未登录该平台的业务操作行为一律无效;
2、企业注册:点击“易滨通”小额项目综合管理平台(https://bhb.****点击查看.cn/bhb-company-pc/index.html#/micro-xefw?xefw=%2Fybt%2F)的“法人登录”,登录后点击项目交易,进行企业信息登记,具体操作详见“易滨通”小额项目综合管理平台的操作手册,企业注册不需要进行现场审核。
3、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发起人/中介机构将在系统内公布响应人名单并进行解密,响应人可在线查看解密情况,若响应文件格式错误不符合交易文件要求的,文件内容缺失或损坏,导致解密时无法正确读取的,由响应人负责。
4、交易全过程中,各响应人参与远程交互的授权委托人或法人代表应始终为同一个人,中途不得更换,在解密、符合性审查等特殊情况下需要交互时,响应人一端参与交互的人员将均被视为是响应人的授权委托人或法人代表,响应人不得以不承认交互人员的资格或身份等为借口抵赖推脱,响应人自行承担随意更换人员所导致的一切后果。
5、为顺利实现本项目交易的远程交互,建议响应人配置的硬件设施有:高配置电脑、高速稳定的网络、电源(不间断)、CA 锁、音视频设备(耳麦、话筒、高清摄像头、音响)等;建议响应人具备的软件设施有:品茗驱动(可到“易滨通”小额项目综合管理平台下载安装)。
6、响应单位应充分考虑网络及系统平台可能存在的非正常情况,在响应文件制作完成后尽早完成上传。
7、技术服务电话:王工177****点击查看0435。
8、业务服务电话:邱工:0571-****点击查看1156。
9、CA问题联系电话:天谷CA 400-****点击查看-8198。
十一、异议及投诉处理
1、响应人认为交易活动不符合交易文件规定的可以向发起人或发起人委托的中介机构提出异议。对交易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交易文件规定的截止时间前提出,对交易过程有异议的应当在交易过程结束前提出,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成交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
2、发起人或发起人委托的中介机构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之前应暂停交易活动,其中对交易活动现场情况有异议的,发起人或发起人委托的中介机构应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
3、响应人对发起人或发起人委托的中介机构的答复不满意的,或者发起人或发起人委托的中介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交易文件明确的 ****点击查看小组(****点击查看小组)提出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书面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4、交易文****点击查看小组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补正或是否受理投诉的决定,对受理的投诉应当在30日内作出处理决定。****点击查看小组在处理投诉事项期间,原则上应暂停交易活动。
5、有下列情形的投诉,不予受理:
1)投诉事项不具体、没有明确请求的;
2)投诉书未加盖单位公章的;
3)超过投诉时效的;
4)已作出处理决定,并且投诉人没有提出新的证据的;
5)投诉事项应先提出异议,没有提出异议或没有按规定提出异议的。
十二、对本交易提出询问、异议、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中介机构:**金穗****点击查看公司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董钰/150****点击查看3020
联系地址:**市**区晨晖路1096号**城4幢1单元8楼
发起人:****点击查看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李先生/0571-****点击查看8973、李女士/0571-****点击查看8912(询问、异议)
联系地址: **市**区坚塔街768号贝遨大厦B幢6楼
****点击查看小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李先生/0571-****点击查看8973、李女士/0571-****点击查看8912 (投诉处理)
联系地址: **市**区坚塔街768号贝遨大厦B幢6楼
2025年9月18日
附件:
成交办法
方案二:综合评估法,综合评估法是****点击查看小组,对具有承接该项目资格的响应人方案进行评估,结合项目概况和自身实际需要,综合考虑商务、信用、资信、方案优劣等因素后,以投票形式确定成交候选人。
| 类别 | 评分标准 | 分值 (权重) |
(一)商务技术分(40分) | |||
1 | 自身实力 | 根据事务所成立年限情况、人员规模、获**誉情况综合打分。(提供已完成2024****点击查看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及副本复印件、历年所获荣誉证书等相应证明材料,未提供不得分) | 3 |
2 | 业绩 | 响应人自2022年1月1日以来服务过各级国有资****点击查看政府****点击查看事业单位或国有****点击查看公司、投资平台)的得3分。(提供合同复印件或扫描件,以合同签署时间为准,未提供不得分) | 3 |
响应人满足响应人的资格要求(2022年1月1日之后代理境内涉外资经济类纠纷案件不少于5个)的基础上,每增加一个业绩得2分,本项最高得4分。(提供合同复印件或扫描件,以合同签署时间为准,未提供不得分) | 4 | ||
响应人满足响应人的资格要求(2022年1月1日之后在境内外代理涉港(**地区)经济类纠纷案件不少于3个)的基础上,每增加一个业绩得2.5分,本项最高得5分。(提供合同复印件或扫描件,以合同签署时间为准,未提供不得分) | 5 | ||
3 | 服务方案 | 对服务目标方案进行综合评定,根据提供的方案内容的完整性、与项目的匹配性进行评分。方案内容合理性高且与项目匹配度好的得4分;方案内容合理且与项目匹配度较好的得3分;方案内容一般合理或与项目匹配度一般的得2分;方案内容缺失严重或与项目不匹配的得1分;不提供的不得分。 | 4 |
对服务内容方案进行综合评定,根据提供的方案内容的完整性、与项目的匹配性进行评分。方案内容合理性高且与项目匹配度好的得3分;方案内容一般合理或与项目匹配度一般的得2分;方案内容缺失严重或与项目不匹配的得1分;不提供的不得分。 | 3 | ||
对服务能力方案进行综合评定,根据提供的方案内容的完整性、与项目的匹配性进行评分。方案内容合理性高且与项目匹配度好的得3分;方案内容一般合理或与项目匹配度一般的得2分;方案内容缺失严重或与项目不匹配的得1分;不提供的不得分。 | 3 | ||
4 | 服务团队 | 拟派服务团队人员不少于4人,两个案件主办、协办律师均不少于1人,不满足不得分;(提供人员表(格式自拟),需明确相应职务,未提供不得分) | 5 |
①拟派主办律师中有两人执业年限不低于10年的得3分。(提供相关执业年限证明材料,未提供不得分) ②拟派主办律师中有一人持有**律师执业牌照的,以中文及英文为主要工作语言,同时满足本小条条件的得2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未提供不得分) | 5 | ||
①拟派主办律师承办类似经济类纠纷案例不少于3件的得2分。(提供合同复印,若合同中未体现评审要素的,则需要提供甲方证明,否则不得分) ②拟派主办律师承办类似经济类纠纷案例成功回款70%以上的每件得1分,本小条最多得3分。(提供合同复印件及相关证明材料,若合同及相关证明材料中未体现评审要素的,则需要提供甲方证明,否则不得分) | 5 | ||
(二)价格分(60分) | |||
7 | 报价分(执行前阶段理费) | 执行前阶段代理费有效最终报价的最低价作为评标基准价。其最低报价为满分,中间每一名次级差为6分,出现相同价格,给予同分,本项最低为0分。 备注:评审过程中,不得去掉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 | 30 |
8 | 报价分(执行代理费) | 执行代理费有效最终报价的最低价作为评标基准价。其最低报价为满分,中间每一名次级差为4分,出现相同价格,给予同分,本项最低为0分。 备注:评审过程中,不得去掉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 | 20 |
9 | 报价分(破产申报代理费) | 破产申报代理费有效最终报价的最低价作为评标基准价。其最低报价为满分,中间每一名次级差为2分,出现相同价格,给予同分,本项最低为0分。 备注:评审过程中,不得去掉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 | 10 |
评审委员会成员在完成各自的评分后进行投票,按各自评分最高的单位得3票,评分次高的单位得2票,评分第三高的单位得1票的原则进行投票,其余单位得0票;****点击查看委员会成员投票结果后,选择得票最高的单位为成交候选人。得票相同时,按报价低的,报价相同时按资信得分高得,报价、资信均相同时,****点击查看小组抽签确定中标候选人。中标候选人推荐数量为1名。
注:①上述提供的证明材料应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单位电子公章;
②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商务技术文件部分)时,建议按此目录(序号和内容)提供评标标准相应的商务技术资料。
2、成交人的确定:发起人在成交候选人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确定成交人及发布成交结果公示。
报价文件部分
响应函(即为报价表)
(发起人全称) :
(响应人全称) 授权(授权代表名称)(职务) 为全权代表,参加贵方组织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竞标的有关活动,并对该项目进行响应。为此:
1、我方提供响应须知规定的全部响应文件。
2、我方总代理费报价大写: 元整(小写: 元)。
3、我方遵守竞标文件中的有关规定,保证忠实地执行甲乙双方所签的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义务。
4、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竞标文件,包括竞标文件的补充文件(如有)。我方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力,同时完全接受竞标文件所有规定,对竞标文件的合理性、合法性不再有异议。如果竞标文件有相互矛盾之处,我方同意按竞标人与竞标代理机构的解释处理。
5、我方愿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该项响应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价的响应或收到的任何响应。
6、本响应自开标之日起90天内有效(中标单位,顺延至合同结束)。
7、与本响应有关的一切往来通讯请寄: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响应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
报价明细表(报价清单)
(发起人):
按你方竞标文件要求,我们,本响应文件签字方,谨此向你方发出要约如下:如你方接受本响应,我方承诺按照如下的价格完成(项目名称)【招标编号:(项目编号)】的实施。
序号 | 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单价(元) | 总价(元) |
1 | 执行前阶段代理费 | 项 | 1 | ||
2 | 执行代理费 | 项 | 1 | ||
3 | 破产申报代理费 | 项 | 1 | ||
总代理费(元)(小写) | |||||
总代理费(元)(大写) |
注:1、总代理费=执行前阶段代理费+执行代理费+破产申报代理费。
2、投标人可按需自行扩充投标报价明细表。
3、中标人中标后,按中标价的50%分别就两个案件与****点击查看公司签订委托代理合同。
单位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单位地址:
单位联系人:
联系电话:
日期:
委托代理合同
(参考样本,具体以双方实际签署合同为准)
[合同编号:]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乙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国律师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就下列法律服务事项达成一致,于 年 月 日订立本合同。
1、法律服务范围
甲方委托乙方处理其与 ****点击查看案相关法律事务,具体包括:
<1> 代理案件在境内的的诉前调解、保全申请、一审、二审诉讼及执行、破产申报(或有)等阶段的全部法律事务;
<2> 办理境外证据的调查取证、公证认证及翻译等事务;
<3> 提供关于该项目的法律咨询,并提出处置方案;
<4> 审阅涉及该项目的合同、文件、资料;
<5> 根据甲方要求参与协商和谈判,起草相关法律文件;
<6> 参加甲方和区各部门各类协调会议,按本司要求提出法律意见或建议;
<7> 处理本案追偿过程中的其他法律事务。
2、委托权限
甲方授予乙方在履行本合同第1条法律事务时的权限为:
<1> 代为起诉;
<2> 代为调查取证,代为提交证据,进行举证、质证、辩论;
<3> 代为承认、变更、放弃诉讼请求;
<4> 代为参与调解、和解;
<5> 代为提起上诉;
<6> 代为二审应诉答辩(如有);
<7> 代为申请强制执行,代为执行和解;
<8> 代签、代收法律文书;
<9> 代为申报破产债权。
其他代理权限以甲方出具的授权委托书为准。
3、承办律师及助理
<1>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 律师为本事务的承办律师(以下简称“律师”)。
<2>甲方同意乙方及其所指派的律师在认为必要时可将本事务的部分工作交由乙方的助理人员或其他律师协助完成;其中“诉前调查”事务及其所衍生的其他必要取证事务(包括但不限于审计、鉴定、公证等)可转委托适当的专门机构协助完成。
<3>本合同履行过程中,若律师因合理原因(包括但不限于正常调动、离职、时间冲突、回避、身体状况等)无法继续或暂时不能承办本事务时,律师应及时告知甲方并由合同双方协商另行指派其他合适的律师接替(接替律师应符合甲方招标文件载明的对主办律师的相关要求);甲方不同意其他律师接替的,视为甲方解除合同,本合同终止履行。
4、律师费用
双方商定按计件收费方式计算甲方应支付给乙方的律师费,律师费总额为 元,按下列分期支付:
<1> 本合同签订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支付 元;
<2> 甲方收到本案生效判决书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支付 元;
<3> 本案申请执行前7个工作日内支付 元。
<4> 收到本案企业破产清算公告7个工作日内支付破产申报代理费 元。
5、其它费用
双方商定与本事务有关的代理直接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异地交通、住宿、通讯、电信、文印等)和代支间接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转委托审计、鉴定费,公证费,查档费,其它用于收集证据的费用)均由乙方负担;其他特殊或紧急情况下,发生的单项超过本委托合同律师费总额10%的费用,双方**协商并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6、发票
甲方支付任一期律师费之前,乙方应当出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如因乙方未及时出具发票导致甲方逾期付款的,甲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7、乙方及律师的义务
<1>律师必须遵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
<2>律师应当勤勉尽职,依法在本合同约定范围内维护甲方的最大利益;
<3>律师应当及时向甲方报告有关本事务的进展情况;
<4>律师无权超越甲方授权行事。如果确有需要,应当由甲方另行给予明确的授权;
<5>律师无权在本合同约定的律师费和其它费用以外再要求甲方支付任何其他款项;
<6>乙方或律师变更联系信息的,应当及时通知甲方;
<7>乙方和律师对甲方负有保密义务。
8、甲方的义务
<1>与乙方和律师诚实**,向乙方和律师如实提供与本事务有关的资料、证据,如实陈述与本事务有关的情况;
<2>如与本事务有关的情况和事实发生变化,应及时告知乙方或律师;
<3>如变更联系信息,应当及时通知乙方和律师;
<4>按照约定支付律师费和其它费用;
<5>向乙方和律师提出的要求不应与法律以及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的规定相冲突。
9、证据和财物
<1>乙方和律师在提供法律服务的过程中所取得的由甲方提供的证据材料原件或原物,所有权属于甲方,本事务完成后甲方要求返还的,****点击查看法院或仲裁机构且已由其归卷的外,应由律师归还甲方。重要证据材料的原件或****点击查看法院或仲裁机构收取归卷的,须在提供证据时向律师作出书面特别声明并经律师签字承诺。
<2>乙方和律师因代理案件执行所得或其它受托代收所得的财物,所有权属于甲方,应由乙方和律师在合理时间内移交甲方。
10、保管和留置
双方特别约定:本合同第9条所述的证据和财物,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则视为甲方委托乙方代为保管,本条内容即视为保管合同内容,双方保管合同关系以下列情形之一的发生为条件而生效;保管期限不超过60日。
<1>甲方未要求归还证据原件、原物的;
<2>乙方通知移交财物,甲方拒绝接受或者未予响应的;或者虽予响应但一直未来领取的;或者因甲方变更联系信息未通知乙方致使无法移交或不便移交的;
乙方代为保管证据或财物期间,认为必要时在征得甲方同意后将该证****点击查看机关提存,所产生的各种费用由甲方承担。
保管期限届满(自乙方书面明示可移交之日起计)后,乙方对所保管的证据和财物在征得甲方同意后可作任意处分而不再负任何责任。但所保管的财物是人民币现款的,应在甲方于任何时候主张权利时,归还本金余额,不计利息。
乙方因保管(含提存)所产生的各种合理费用,甲方未予清偿的,乙方有权对保管的财物进行留置处理;也可直接以所保管财物中的现款抵付。
11、保密
<1>乙方和律师对于甲方的商业秘密或个人隐私,应当保守秘密,在未征得甲方同意的情况下,不得向第三方泄露,但法****点击查看机关或仲裁机构提供的除外。
<2>客户有特殊保密要求的,应当另行签订保密协议,以保密协议的约定为准。
12、利益冲突
乙方和律师应将已经或正在或可能存在的为与甲方有利益冲突的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的情况如实告知甲方。在发生利益冲突的情况下,甲方有权且应当选择继续签订/履行合同或改变委托权限或解除合同;乙方有权作出回避的安排。
13、其他法律事务
乙方和律师均无权利和义务代理甲方处理本合同约定的法律服务范围以外的其它法律事务。甲方如确需乙方和律师提供有关其他法律事务的服务的,应当与乙方签订补充协议或另行签订法律服务委托合同。
14、完成受托事务
发生下列任何一种情形,即视为本合同乙方完成受托事务:
<1>本案执行完毕;
<2>甲方收到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裁定书之日起满三年(但因执行和解而终本的情形除外);
<3>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对方当事人按约履行全部给付义务且甲方书面确认可以结案;
<4>甲方解除合同、撤销委托;
<5>因相关原因使乙方及代理律师对本案的继续代理成为不必要的。
15、合同的解除、终止履行
<1>经书面通知,甲方有权随时以任何理由解除本合同,该解除通知在乙方收到之日生效。一旦收到解除通知,乙方和律师立即停止提供法律服务。
<2>如果甲方未按照本协议约定支付律师费和其他费用且延期超过七个工作日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协议,但应书面通知甲方。
<3>若甲方要求达到的目标有违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的规定,则乙方有权随时终止向甲方提供法律服务,但应书面通知甲方。
<4>若乙方在受托处理本事务过程中发现甲方有故意隐瞒事实或虚假作证等妨碍乙**常完成受托事务的能力之情形,有权中(终)止向甲方提供法律服务。
<5>本合同因上列情形而解除时,约定以计件方式收费的,乙方已收取的律师费不予退还,甲方欠付的应予以补足约定数额;以计时方式收费的,按解除时的实际工作小时结算律师费;以分阶段/成果方式收费的,按实际所处的阶段或成果结算律师费。
16、违约和赔偿
<1>甲方未能按时支付乙方律师费或经乙方书面提示而超过30日未给予律师报销其它费用的,每逾期1日,按欠付金额的万分之一计滞纳金向乙方支付。
<2>乙方在提供法律服务过程中,因违法执业或其它过错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当向甲方赔偿其全部损失。
17、不保证
乙方和律师向甲方提供的分析、判断或咨询意见,均不可理解为乙方或律师就受托事务的结果作出了成功或胜诉的保证。
18、免责
本合同履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无法实际/继续履行,双方应按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19、合同的可分性
本合同中的任何条款如因任何原因导致部分无效,本合同的其他条款仍保持原有的效力,应当予以履行。
20、通知
与本合同履行有关的通知应当以书面方式提交对方,送达方式可为邮寄、挂号邮寄、专人送达、传真、电子邮件等。各方均可分别视需要选择合适的送达方式。
21、争议的解决
<1>双方之间就律师费和其他费用发生争议的,应当进行协商,如果协商不成,甲方应先向乙方主管司法行政部门投诉,由主管司法行政部门进行调解。
<2>双方同意,就本合同签订、履行而发生的任何争议,在无法通过协商和调解方式解决的情况下,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点击查看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2、生效条件
本合同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
23、合同期限
本合同有效期限,自委托代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完成受托事务完结之日止(包括判决、裁决、调解、和解、撤销诉讼、执行终结、破产申报等)。
24、本合同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效力相同。
(以下无正文)
甲方(委托人): 乙方(受托人):
代表(盖章): 代表(盖章):
签署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