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2028年度清江浦区计生特殊家庭心理援助服务项目更正公告

2025-2028年度清江浦区计生特殊家庭心理援助服务项目更正公告

发布于 2025-09-18

招标详情

淮安市清江浦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机关)
联系人联系人0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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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引荐人脉可引荐人脉728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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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招中标信息历史招中标信息4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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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2025-2028年度**区计生特殊家庭心理援助服务项目
品目

其他社会保障服务

采购单位 ****点击查看(机关)
行政区域 **区 公告时间 2025年09月18日 12:17
首次公告日期 2025年09月17日 更正日期 2025年09月18日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永实
项目联系电话 183****点击查看9555
采购单位 ****点击查看(机关)
采购单位地址 **市**北路170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187****点击查看8190
代理机构名称 ****点击查看
代理机构地址 ****点击查看开发区**路9号内1幢1615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永实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点击查看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2025-2028年度**区计生特殊家庭心理援助服务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5-09-17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招标文件“第五章 项目采购需求”“二、总体要求”中“6、服务经费结算每半年进行一次,每年度服务项目开始之前采购方预付给中标服务方50%的年度服务经费,每年服务期结束,根据采购方考核满意率达90%及以上的付给当年另50%的服务经费,满意率低于90%以下至85%的扣除另50%的一半服务经费,满意率低于85%及以下的扣除另50%的全部经费。”本条内容澄清为“6、服务经费结算每半年进行一次,每年度服务项目开始2个月内采购方预付给成交供应商50%的年度服务经费。每年度的服务期结束,根据采购方调查评估,满意率达90%及以上的付给当年剩余的50%服务经费,满意率低于90%以下至80%的扣除剩余经费的一半服务经费,满意率低于80%的扣除全部的剩余经费。”

更正日期:2025-09-18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包1

单位名称:****点击查看(机关)

单位地址:**市**区漕运西路与**北路交叉口东北20米

联系人: 杨主任

联系电话:187****点击查看8190

采购包2

单位名称:****点击查看(机关)

单位地址:**市**区漕运西路与**北路交叉口东北20米

联系人:杨主任

联系电话:187****点击查看819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点击查看

单位地址:****点击查看开发区**路9****点击查看创业园1号楼211室

联系人:汤苗

联系电话:183****点击查看955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汤苗

电话:183****点击查看9555

五、附件(适用于更正中标、成交供应商)



附件:****点击查看采购文件.doc
附件(1)
JSZC-320812-YSJS-C2025-0022采购文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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