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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查看关于公开征集**县城乡生活垃圾处理收费标准(试行)方案听证会消费者参与人的公告
为广泛听取消费者、经营者及社会各界人士的意见,提高政府价格决策的民主性、科学性和透明度,根据《中华人民**国价格法》《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的有关规定,我局拟于2025年10月召开**县城乡生活垃圾处理收费标准(试行)方案听证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事项
**县城乡生活垃圾处理收费标准(试行)方案
二、听证会参加人构成及产生方式
(一)人员构成
本次听证会共设听证会参加人24名,其构成情况如下:消费者、经营者、与本听证项目有关的利益相关方、相关领域专家、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政府相关部门和有关社会组织代表、其它人员,其中消费者12人,占比50%。
(二)产生方式
1.消费者参加人12名,采取自愿报名、随机选取的方式产生。如报名人数超额,采用随机抽选方式确定参加人;如报名人数不够,则委托消费者组织或者其他群众社团组织推荐。
2.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加人2名,由县人大办、政协办推荐。
3.经营者参加人3名,环综中心及经办人员。
4.专家及法律顾问参加人2名,住建局、司法局各推荐1名。
5.政府部门参加人4名,住建、财政、税务、市场监管等行业主管部门分管领导。
6.****点击查看委员会参加人1名,市场监管局推荐。
(三)报名条件
1.年满18周岁以上的中华人民**国公民,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能充分听取、收集群众的意见并能够如实、客观地反映意见;
3.能按时出席听证会,发表客观公正的意见和建议,并遵守听证会纪律和注意事项;
4.具备一定的文化素质以及语言表达能力;
5.同意公开必要的个人信息(在召开听证会的公告中,将公布参加人姓名、职业等个人信息)。
三、听证会旁听人员产生方式
本次听证会设旁听席,并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旁听人员3名,旁听人员的报名时间、报名方式同消费者参加人一致。报名结束后,由县发改局按照报名顺序选取;报名不足规定名额,按报名实有人数设置席位。
四、报名办法
凡有意成为听证会参加人、旁听人员的可通过下列方式报名参加:
(一)申请人凭****点击查看发改局****点击查看办公室****点击查看发改局邮箱;
(二)受组织或单位委托被推荐成为听证会参加人、旁听人员的,须在报名申请表上加盖单位印章。
报名时间:2025年9月4日至9月15日(工作日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30)。
报名地点:****点击查看发改局****点击查看办公室或邮箱****点击查看@163.com。
联系电话:座机:0837-****点击查看351
报名者请按要求如实提供姓名、性别、年龄、文化程度、职业、身份证号码、居住地址、联系方式等个人信息。
五、新闻媒体
本次听证会设记者席,邀请新闻媒体参加。
六、我局将根据报名情况和报名者条件,确定听证会参加人和旁听人名单,并在政务公开网上公布
七、召开听证会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特此公告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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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