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让广东华侨信托投资公司中山办事处持有的中山市沙溪港头建民制衣厂等共45户不良债权资产包处置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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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于 2025-04-03

招标详情

广东华侨信托投资公司中山办事处
联系人联系人6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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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招中标信息历史招中标信息32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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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单位近五年法律类项目招标2次,合作供应商1个,潜在供应商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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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信息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标的名称 标的编号 公告性质
转让****点击查看公司**办事处持有的中****点击查看制衣厂等共45户不良债权资产包处置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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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常公告
公告内容
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标的资产,并委托交易机构公开披露资产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资产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资产权属清晰,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资产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资产转让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标的名称 转让****点击查看公司**办事处持有的中****点击查看制衣厂等共45户不良债权资产包处置项目
转让底价(万元) 121.795700
挂牌日期 2025-04-03
挂牌截止日期 2025-04-30
资产概述 截至2024年6月30日,****点击查看公司**办事处持有的****点击查看制衣厂等共45户债权资产包,债权总额为人民币412,022,092.55元(其中本金132,812,643.96元,利息279,092,819.59元,代垫费用116,629.00元)。该债权资产包债权可回收价值为人民币1,217,957.00元(其中抵押物优先受偿价值0.00元,质押物优先受偿价值0.00元,其他偿债资产受偿金额735,800.00元,债务人一般偿债价值249,830.00元,保证人及债务责任关联方偿债价值232,327.00元),本金受偿率为0.92%,综合受偿率为0.30%。具体债权相关信息详见《****点击查看公司**办事处拟处置金融不良资产而涉及****点击查看制衣厂等共45户债权资产包资产价值分析咨询报告》(粤评资(中)字第202****点击查看00539号)。
交易条件
挂牌开始日期 2025-04-03
挂牌公告期 20个工作日
是否自动延牌 延牌条件:少于等于0个意向受让方,最长**周期数:4,延牌周期(工作日,至少5个):10个工作日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支付价款支付要求:受让方应在《债权转让合同》签订且生效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付清全部交易价款
优先权人是否放弃优先购买权 是(放弃或不涉及)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1.贷款债权项下借款人、担保人可能存在破产、死亡、被吊销、被撤销、注销、解散、关闭、歇业、停业、下落不明以及其他主体存续性瑕疵的情形。债务人可能不履行或不能履行原债权文件。

2.债权证明文件可能存在缺失(不限于原件)、内容冲突等情形,债权可能事实上已经全部或部分灭失。转让标的资产可能存在已超诉讼时效、丧失相关的法定期间、因其他原因已部分消灭或不能被强制执行的情形。

3.转让债权存在着部分或全部不能收回的风险;涉诉贷款债权可能存在全部或部分败诉、不能变更诉讼(含执行)主体,或者在交割前已诉讼终结、执行终结或破产终结等情形。

4.债权及从权利存在其他潜在风险及瑕疵,或者转让方未发现或者披露的风险及瑕疵。

5.转让标的项下可能存在抵押资产的相关权属证明存在文件不存在、缺失、遗失、未办理(取得)或无法办理(取得)权属初始登记手续(权属证书)的情形,转让标的项下抵押资产可能无法办理权属变更或转移登记手续。

6.受让方须承担已知或未知的涉及资产的有关(包括但不限于)司法文件、合同、法律、政策、文件等所确定的义务和责任。

7.受让方资格可能存在国家有关规定的限制,意向受让方办理意向受让登记前,须自行对受让交易标的行为是否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条件进行了解和查询。

8.本债权资产包按现状交易,意向受让方应当对债权进行充分的尽职调查,了解债权的具体现状、存有瑕疵和实际价值,并对标的资产的价值以及受让后可能存在的风险进行评估后方可参加受让。转让****点击查看交易中心不对标的资产的现状及瑕疵作任何担保。

9.意向受让方递交申请材料、签署尽职调查确认表并缴纳保证金即表明意向受让方认可并响应转让方设定的项目交易条件,已知晓交易标的历史情况,认同交易标的现状,意向受让方被确认为受让方后,不能就交易标的现状和存在的瑕疵及已告知的事项向转让****点击查看交易中心主张任何抗辩,不能以此为由拒付成交价款、调整成交价格、退款和要求转让方补偿或拒绝履行约定义务。

10.受让方付清交易价款后,转让方按项目现状移交转让标的,受让方不得以转让标的存在转让方已披露或未披露的瑕疵为由拒绝接收转让标的。转让方按现状整体移交转让标的后,受让方因标的存在瑕疵问题与第三方产生争议的,由受让方自行处理。转让标的的风险自移交之日(即按《债权转让合同》所约定的交割日)起转移给受让方。

11.本次转让交易双方需按照《****点击查看中心产权交易服务收费暂行办法》向**联合产权支付交易服务费。

12.受让方应于收到产权交易机构出具的《组织签约通知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按公告确认的合同范本内容、格式与转让方签订《债权转让合同》,如受让方不按规定期限内签订《债权转让合同》或交纳交易服务费的,转让方有权收回转让标的,将转让标的另行处置,且受让方参与报名时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在扣除产权交易机构服务费后,余款作为违约金归转让方所有。转让方再行公开交易的,若交易价款低于原价款的,受让方应当于再公开交易成交的30个工作日内向转让方补足差额。

13.其他未尽事宜详见《资产价值分析咨询报告》(粤评资(中)字第202****点击查看00539号)、《债权转让合同》****点击查看中心备查文件。

特别提示:转让方根据既有档案材料、相关中介报告等对标的资产现状进行尽可能谨慎、周全的描述,但这种描述和相关材料并不构成对意向受让方的任何承诺和保证,只是对意向受让方了解标的资产现状的提示和简介。意向受让方参与交易视为已自行或委托专业机构进行了充分详尽的尽职调查,对标的资产的真实情况进行了充分细致的了解。产权交易机构仅就转让方提供的资料负披露义务,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一、受让须知

1.意向受让方须在转让信息公告期截止之日17:00前办理完毕受让申请手续(含提交《资产受让申请书》及其附件材料、交纳诚意金或保证金等工作流程),接收受让申请材料时间为信息公告期内工作日9:00-17:00。意向受让方****点击查看中心提交《资产受让申请书》及其附件材料的行为,是对交易条件和转让底价的认可和接受。

2.意向受让方需在信息公告期截止之日17:00前,****点击查看交易中心结算账户交纳交易保证金人民币 15 万元(以到账为准)。

2.1意向受让方若违反资产交易相关法规政策或交易规则的,保证金不予退回。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后,保证金按照相关约定自动转为资产交易价款。意向受让方未能成为受让方的,保证金在交易活动结束之日或受让方确定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无息原路返还。

2.2本项目诚意金、保证金或交易价款不接受现金、现金汇款、托收支票、银行汇票等付款方式,意向受让方应通过汇款、转账方式****点击查看交易中心结算账户,并在付款凭证备注栏中注明“项目编号+资金用途”。

2.3****点击查看中心结算账户(用于诚意金、保证金和交易价款的收付):

账户名称:****点击查看中心有限公司

账号:811****点击查看****点击查看01441797

开户行:中信银行****点击查看路支行

3.意向受让方在办理意向登记手续并签订《尽职调查保密承诺函》后,在信息公告期内查阅资产交易文件和对标的进行尽职调查。意向受让方须根据本公告自主判断投资价值,自主做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4.****点击查看中心对意向受让方提交的资料进行审查,必要时可以要求意向受让方提供补充资料。信息公告期内,只有一个合格意向受让方报名参加交易的,由转让方和该合格意向受让方****点击查看交易中心的通知,按照挂牌价与该意向受让方报价孰高原则直接签订《债权转让合同》;产生两个或两个以上合格意向受让方的,通过(网络竞价) 方式确定受让方后,由转让方和受让方****点击查看交易中心的通知签订《债权转让合同》。

5.受让方****点击查看交易中心出具交易凭证前,按有关规定或约****点击查看交易中心支付有关服务费用。本项目有关服务费用不接受现金、现金汇款、托收支票、银行汇票等付款方式,受让方须将上述费用通过汇款、转账方式转入以下账户。

5.1受让方应在付款凭证备注栏中注明“项目编号+资金用途”。

5.2****点击查看中心账户(用于收取服务费用):

账户名称:****点击查看中心有限公司

账 号:394****点击查看****点击查看688****点击查看010004

开 户 行:****点击查看营业部

6.本公告所称意向受让方是指有购买标的资产意向****点击查看交易中心提交书面受让申请材料的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本公告所称合格意向受让方是****点击查看交易中心审查,符合受让条件和转让要求并****点击查看交易中心出具的《资格审核认**果通知书》的意向受让方。本公告所称挂牌起始、截止日期即为本项目信息公告起始、截止日期。


二、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1.受让方应履行的义务:受让方须按照债权转让合同的约定履行相应义务。

2.受让方应在《债权转让合同》签订且生效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付清全部交易价款。

3. 意向受让方一旦提交资产受让申请,视为接受转让方已拟定的债权转让合同等文本,成为受让方后无条件与转让方签署包含前述《债权转让合同》在内的文件。


处置方案
组织交易方式 网络竞价【报价方式:多次报价】
报价方式 多次报价
处置方案 每个标的单独征集意向受让方
受让资格及审核方式
是否需要登记审核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根据法律法规及金融机构相关的处置制度,受让方须为取得银保监会核发的金融许可证、可批量收购金融企业不良资****点击查看公司,****点击查看政府依法设立或授权****点击查看公司。(以有效期****点击查看政府相关部门出具的批复为准) 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等。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不允许
是否允许网上报名 允许
保证金交纳规则
收取方案 本次标的处置保证金收取方式为固定保证金,保证金金额为150000元
交纳时间 交易机构受让登记后交纳保证金
交纳截止时间要求 挂牌截止日17:00****点击查看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交纳方式 银行转账
收款账号 收款单位:****点击查看中心有限公司 账号:811****点击查看****点击查看01441797 开户行:中信银行****点击查看路支行 转账备注:****点击查看+保证金
保证内容 (1)报价最高的意向受让方按交易规则的约定与转让方和本所签署《成交确认书》,并按照约定向本所支付交易服务费。
(2)受让方应按交易规则的约定与转让方签署《资产交易合同》。
处置方法 1.本项目保证金的处置按本公告中的受让须知内容和《****点击查看中心企业国有资产交易保证金操作细则》《****点击查看中心企业国有资产交易资金结算操作细则》执行。 2.若意向受让方未被确认为受让方的,在交易活动结束之日或受让方确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点击查看中心按规定将保证金无息返还相关主体;若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保证金按照相关约定转为交易价款。 3.项目设置诚意金的,按如下处置方式: (1)诚意金在信息公告期满之日起,****点击查看交易中心同意,不得无故申请退还。 (2)意向受让方未被确认为受让方,诚意金在交易活动结束之日或受让方确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相关主体。 (3)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后,诚意金按照相关约定自动转为资产交易价款。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点击查看公司**办事处
转让方基本情况 注册地(住所) **市石岐华柏路33号1-2层(102卡)
法定代表人 廖维励 注册资本(万元) 10524.000000人民币
经济类型 国****点击查看公司(企业) 企业类型 其他
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914****点击查看****点击查看060035C 经营规模 小型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点击查看国资委监管
监管机构属地 **省**市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 ****点击查看政府****点击查看委员会
批准单位名称 ****点击查看 批准文件类型 批复
批准日期 2023-09-21 批准文件名称/决议名称 关于****点击查看公司**办事处应收债权处置的批复
经办人联系方式
交易机构联系人 余经理
交易机构联系电话 0756-****点击查看710
交易机构联系传真
交易机构联系邮箱 ****点击查看@huafaih.com
交易机构联系地址 ****点击查看中心****点击查看交易中心国有资产交易业务子平台)--**市横琴新区华金街58号横琴国际金融 中心25层
交易机构网址 https://www.****点击查看.com
补充披露信息
暂无补充披露信息
项目情报
基本情况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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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单位近五年法律类项目共招标过 2 次; 共合作法律供应商 1
上次中标企业上次中标企业: 广东****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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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业务: 法律, 中标 24次, 占比 100.0%
重点地区: 广东, 中标 24次, 占比 100.0%
中标业绩: 上一年中标 7 次, 中标金额 13.81
潜在竞争对手潜在竞争对手: 共 0 个, 其中与甲方合作关系紧密的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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