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赣0425破2号江西华景鞋业有限公司关于遴选律师服务机构的公告

(2026)赣0425破2号江西华景鞋业有限公司关于遴选律师服务机构的公告

发布于 2026-10-30

招标详情

江西华景鞋业有限公司管理人
联系人联系人0个

立即查看

可引荐人脉可引荐人脉752人

立即引荐

历史招中标信息历史招中标信息0条

立即监控

****点击查看公司关于遴选律师服务机构的公告
公 开 人:****点击查看


****点击查看

关于遴选律师服务机构的公告

****点击查看法院2026年6月29日作出(2026)赣0425破申2号民事裁定书,受理了****点击查看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2026年7月2日作出(2026)赣0425破申2号指定管理人决定书,指****点击查看事务所有限公司担任****点击查看(以下简称“管理人”)。

为依法推进****点击查看公司的破产清算工作,管理人拟通过公开遴选方式来选聘律师服务机构,为本案关联主体调查及实质合并破产审查事项提供专项法律服务。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企业概况

****点击查看公司(以下简称“****点击查看公司”)成立于2014年5月7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点击查看****点击查看963824G;企业类型:****点击查看公司(中外合资);住所:****点击查看开发区城南工业园;法定代表人:杜景平;注册资本:壹亿元整;营业期限:2015年3月26日至2045年3月25日止;经营范围:一般项目:鞋制造,服装制造,鞋帽批发,鞋帽零售,特种劳动防护用品销售,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生产,劳动保护用品生产,劳动保护用品销售,制鞋原辅材料销售,鞋和皮革修理,皮革销售,皮革制品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软件开发,品牌管理,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服装服饰零售,服装服饰批发,服饰制造,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制作,广告发布(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二、本次选聘律师服务的工作范围

根据公开登记信息显示,****点击查看公司名下有6家被投资企业,均为存续状态,其中:****点击查看公司3家,****点击查看公司1家。****点击查看公司名称、成立日期、注册资本、持股比例、法定代表人以及帐载的出资情况详见下表列示:

序号

被投资企业名称

成立日期

注册资本

持股比例

法人代表

帐载出资

1

**华****点击查看公司

2015/2/2

450万元

100%

杜景平

115万元

2

****点击查看公司

2014/12/12

200万元

100%

杜景平

200万元

3

****点击查看公司

2010/12/8

50万元

100%

王保庆

50万元

4

****点击查看**公司

2021/12/13

100万元

72%

黄爽

—

5

江****点击查看公司

2013/10/24

1000万

40%

余**

550万元

6

****点击查看公司

2021/12/24

1000万

1%

张玲

—

小 计

—

—

—

915万元

上述被投资企业除江****点击查看公司注册地位于**省**市**县城南产业园外,其他被投资企业的注册地均在外省。应破产清算工作需要,管理人拟选聘律师对上述6家被投资企业进行调查,调查****点击查看公司章程信息、银行流水、财务资料、业务与资产状况、对外担保与重大合同以及与股权投资相关的重大事项,并就上述主体是****点击查看公司实质合并破产的法定条件出具专项《法律意见书》。

三、参加遴选需提交的材料

1、报价方案(需明确收费标准、依据和费用包干价等事项);

2、营业执照副本和参与调查的律师执业证书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书以及授权委托书;《初步工作方案》;

3、近三年在本行业内从****点击查看政府部门给予不良记录及行政处罚,****点击查看机关判处承担法律责任以及近一年在本行业内从事相关工作未受过惩戒和处分的声明;

4、承诺书。包括:①与本案没有利益冲突及回避事由;②所提交的材料真实、准确、合法;③工作中所接触到未经公开的信息和商业秘密严格保密。

四、工作进度要求

经管理人通知选定后,须在5个工作日内开展工作;并于2026年12月15日前提交调查报告和《法律意见书》(初稿)。

五、其他事项

1、各律师机构如有参选意向,请在2026年10月30日16时前向管理人提交参选材料(现场递交或EMS邮寄,邮寄以签收时间为准,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参选资格)。

管理人地址:**市长虹大道香榭丽舍小区6栋308室;

联系人:朱中武 电话:139****点击查看8949;

陈静 电话:138****点击查看4976

2、本次专项法律服务为固定总价包干,调查过程产生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差旅费、食宿费、文书制作费、税费等)均包含在报价之内,管理人不再另行支付任何费用。费用支付时间待管理人执行《分配方案》时一次性支付。

3、凡提交材料的中介机构即视为接受本公告的所有内容。管理人在收到各参选材料后,将结合执业资质、工作经验及报价方案、工作方案等综合考量,择优选取。对未选中的参选机构,管理人不再另行通知,提交的材料不予退还。

4、本公告的最终解释权归管理人。

特此公告。

****点击查看

二0二六年十月二十六日

附件
关于遴选律师服务机构的公告.pdf 下载
附件(1)
关于遴选律师服务机构的公告.pdf
下载预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