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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包1(2025年法律顾问服务):
****点击查看 | **省**市**新区翠华路500****点击查看中心B座九层 | 综合评分法 | 否 | 188,000.00元 | 87.57 |
合同包1(2025年法律顾问服务):
服务类(****点击查看)
1-1 | 法律咨询服务 | 1 | 依据国家和省市相关法律、法规,对土地征收储备、交易、二级市场等方面提供法律政策支撑;协助解决依法追缴土地出让金等遗留问题;负责协助起草/修订规范性文件、谈判、出具律师函、政府信息公开、参与信访接待、日常协议合同等合法性审查工作;按照中心安排,承办土地征收储备、交易、二级市场等方面出现的纠纷及诉讼、复议、仲裁以及其他法律事务案件的代理;每季度开展一次法律常识讲座培训,提升中心人员法律法规素养。每周委派1-2名执业律师赴****点击查看进行法律政策解答;负责做好承办事项相关资料的整理与案卷交接。 | 服务内容——1.服务期限内法律顾问日常服务费用包括:上门服务费、现场开会、通讯作业、定期联系、意见汇报、及现场回访等其它相关的费用。2.指派专人负责与法律服务团队保持日常有效沟通和联系。根据我单位需要2小时内到场解决紧急事务或突发事件,不受服务方式及服务次数的限制;一般性简单事务48小时内通过电话、传真、电子邮件、会议等方式出具律师意见,或派员到采购人当面协商和交流。3.案件代理费用按《**市律师服务收费指导意见》(市律发(2016)7号)的不高于50%执行。4.每周委派1-2****点击查看中心进行法律政策解答。 相关要求——法律服务机构应当遵守的规定:1.在处理法律事务过程中获取的尚未公开的信息和法律事务处理意见,未经许可不得向第三人披露。2.受聘律师应当勤勉尽职,遵守律师执业道德和执业纪律,遵守律师行业规范和准则,维护采购人的合法权益。3.不得擅自委托他人处理有关事务,不得发表、散布有损采购人声誉的言论和进行有损形象的行为。4.与交办的事务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正在履行的职责的,应当回避,采购人认为其与交办的事务存在利害关系的,可以要求其回避。5.应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客观地告知采购人所委托事项可能出现的法律风险,不得故意对可能出现的风险作不恰当的表述或虚假承诺。6.依据《中华人民**国律师法》应当履行的其他义务。7.其他相关要求按《****点击查看办公厅****点击查看政府法律顾问工作的通知》(陕政办函(2016)12号)文件相关规定执行。 服务方式——1.上门服务:顾问律师每周应来****点击查看至少一次沟通;顾问律师的人数应保障甲方的工作需要。2.现场开会:根据采购人要求,指派律师团队成员参加采购人会议,提供法律分析,拟定法律解决方案。3.通讯作业:通过传真、电子邮件、专用QQ群传递资料,提供法律服务。4.定期联系:供应商每周均会与采购人指派的联系人主动联系,及时沟通并根据实际情况跟进相应事务,提供法律服务。5.意见汇报:律师团队将会根据采购人的要求或在供应商认为需要的情况下,以书面提交法律意见、法律建议或汇报材料的方式提供法律服务。6.现场回访:律师团队将会不定期地预约采购人所指派的联系人,以现场回访的方式了解采购人的法律服务需求并及时提供相应的法律服务。 商务要求——*1.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2.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3.款项结算。1)支付方式:银行转账。2)结算方式: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半年后,由供应商提供相对应的金额发票,达到付款条件起 30 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50.00%。服务期结束后由采购人验收合格,供应商提供相对应的金额发票,达到付款条件起3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50.00%。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 符合《****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符合政府采购政策的要求,符合采购人要求的服务标准。 | 188,000.00 |
韩延辉、纪宇、杨晓光(采购人代表)
合同包号 | 合同包名称 | 代理服务费金额(万元) | 收取对象 |
1 | 2025年法律顾问服务 | 0.6 | 中标(成交)供应商 |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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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点击查看
地址:**市劳动南路178号
联系方式:181****点击查看8171
名称:****点击查看
地址:**省**市**区科技西路绿地鸿海大厦A座11806室
联系方式:182****点击查看0147
项目联系人:赵茹静
电话:182****点击查看01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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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9月0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