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对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的监督管理,促进依法诚信执业,根据司法部《司法鉴定机构诚信等级评估办法(试行)》(司规〔2021〕4号)要求,省司法厅组织开展了司法鉴定机构诚信等级评估工作。现将全省司法鉴定机构诚信等级评估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自2025年6月16日至24日(不含节假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通过信函、电****点击查看司法厅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反映情况应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
邮寄地址:**市**区山大路207-2号****点击查看****点击查看管理处。
电子邮箱:****点击查看@shandong.cn
附件:全省司法鉴定机构诚信等级评估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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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