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保障监察调查询问通知书送达公告-浦城启点点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浦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保障监察调查询问通知书送达公告-浦城启点点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发布于 2025-0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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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查看社会保障局《劳动保障监察调查询问通知书》送达公告-**启****点击查看公司

**启****点击查看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点击查看0722MA8TKW6H18):

我单位受理的徐瑶颖投诉**启****点击查看公司拖欠劳动报酬一案,因你单位在工商注册登记住所未开展经营活动且无法联系,通过直接送达、邮寄送达等方式均无法送达《劳动保障监察调查询问通知书》(浦人社监询字〔2025〕42号)。现根据《中华人民**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劳动保障监察调查询问通知书》,请你单位自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前来领取该文书,逾期即视为送达。

附件:《劳动保障监察调查询问通知书》(浦人社监询字〔2025〕4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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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8月25日


劳动保障监察调查询问通知书

浦人社监询字〔2025〕4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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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十五条第(三)项规定,需要了解你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情况,请你单位在接到本通知之日起7日内派员(提供单位委托证明)到****点击查看保障中心(地址:**县**路26号,电话:0599-****点击查看228)接受调查询问,同时提供以下材料(加盖公章),并作出解释和说明:

1. 营业执照复印件;

2.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 你公司与徐瑶颖签订的劳动合同;

4. 徐瑶颖的考勤记录;

5. 徐瑶颖的工资表及工资发放记录;

逾期不到或未按本通知要求接受调查者,按《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三十条规定处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逾期不提供上述材料的,依法承担不利后果。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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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8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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