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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法律顾问服务竞采公告(服务类)
(竞采编号:****点击查看)
采购目录: 法律税务服务-法律服务-法律咨询服务 需求描述: 项目服务需求 一、项目基本情况 ****点击查看采购2025年法律顾问常驻律师咨询服务。 二、具体服务内容和要求 (一)修改、审核、****点击查看管委会的各类合同、协议、招标文书及其他法律文书,清除合同等条款的漏洞和陷阱,规避法律风险; (****点击查看区管委会开展法制教育宣传、法律知识普及活动; (三)****点击查看区管委会招商项目的洽谈、政府采购等事务,****点击查看管委会重大决策、重大行政行为、重大事项的风险性进行评估论证,出具法律意见书等书面意见、建议; (****点击查看区管委会要求,以法律顾问名义对外签发律师函、律师声明等; (五)****点击查看区管委会各项讨论会,就讨论事项合法性进行法律分析论证,为高新区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出具法律意见,****点击查看管委会决策合法性; (六)参与规范性文件送审稿的起草、审核、论证,修改、审核重要的法律文书,为处置涉法涉诉案件、信访案件和重大突发事件等提供法律服务; ****点击查看区管委会遇到的各类经济、民事、刑事和行政纠纷、重大突发事件提供法律服务和法律意见,参与纠纷调解、行政复议工作以及相关诉讼和仲裁(可另行签订委托合同); ****点击查看区管委会与内部员工发生的人事纠纷、劳动纠纷提供法律咨询和参与调解工作; (九)****点击查看区管委会的****点击查看区管委会相关的舆情,****点击查看管委会分享舆情相关的法律法规,针对潜在风险,及时提出风险提示法律意见书; (十)指派2名及以上具备5年以上执业经验的执业****点击查看区管委会固定法律顾问,从法律顾问团队中指定1名执业律师,担任首席法律顾问; (十一)每周指派一名固定法律****点击查看区管委会服务,工作日期间,每周在指定区域坐班三天。顾问****点击查看区管委会要求,及时高效处理相关事务,遇到重大、疑难问题,及时协调首席顾问律师或律所研究解决; (十二)承诺履约期间2个工作****点击查看区管委会提出的咨询及其他书面意见(包括但不限于草拟、审查、修改、完善合同、出具法律咨询等书面意见);承诺履约****点击查看区管委会书面同意不得更换首席顾问律师和日常顾问律师;承诺履****点击查看区管委会要求更换首席顾问律师或日常顾问律师;承诺不得将本项目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 (十三)接受具体案件代理,参加诉讼、非诉讼、仲裁等活动,具体费用双方另行协商; (十四)根据要求,提供其他与法律相关的日常咨询及服务; (十五)按合同服务年度整理常年法律顾问工作报告,梳理本服务年度内的服务内容及事项,在服务期满两周前,****点击查看管委会出具服务年度法律工作报告; (十****点击查看区管委会管理,接受《****点击查看法律顾问考核办法》考核,根据考核结果确定法律顾问服务费支付比例。 ****点击查看法律顾问考核办法 第一条 ****点击查看区管委会法律顾问的管理工作,发挥法律顾问在推进依法行政、****点击查看政府中的积极作用,根据《****点击查看办公厅、****点击查看办公厅关于推行法律顾****点击查看公司律师制度的意见》,结合我委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点击查看区管委会名义聘请的律所、律师、专家学者等法律顾问的考核工作。 第三条 ****点击查看管委会法务科负责法律顾问的考核工作。 第四条 考核评价工作应当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 第五条 法律顾问主要职责: (一)修改、审核、监管采购人的各类合同、协议、招标文书及其他法律文书,清除合同、文书等条款的漏洞和陷阱,规避法律风险; (二)协助开展法制教育宣传、法律知识普及活动; (三)应邀参与招商项目谈判、政府采购等事务,对重大行政行为、重大事项的风险性进行评估论证,提出法律意见书等书面意见、建议; (四)根据要求,以法律顾问名义对外签发律师函、律师声明等; (五)应邀参加各项讨论会,就讨论事项合法性进行法律分析论证,为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出具法律意见,****点击查看管委会决策合法性; ****点击查看管委会遇到的各类经济、民事、刑事纠纷提供法律意见,应邀参与纠纷调解工作以及相关诉讼和仲裁; ****点击查看管委会与内部员工发生的人事纠纷、劳动纠纷提供法律咨询和参与调解工作; (****点击查看区管委会的发展和相关舆情,针对潜在风险,及时提出风险提示法律意见书; (九)指派2名具备3年以上执业经验的执业律师作为固定法律顾问,从法律顾问团队中指定1名执业律师,担任首席法律顾问。 (十)指派一名固定****点击查看区管委会提供服务,工作日期间,每周在指定区域坐班三天。顾问律师应按要求,及时高效处理相关事务,遇到重大问题,及时协调首席顾问律师或律所研究解决。 (十一)承诺履约期间2个工作日内答复提出的咨询及其他书面意见(包括但不限于草拟、审查、修改、完善合同、出具法律咨询等书面意见);承诺履约期间未经同意不得更换首席顾问律师和日常顾问律师;承诺履约期间按要求更换首席顾问律师或日常顾问律师;承诺不得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 (十二)接受具体案件代理,参加诉讼、非诉讼、仲裁等活动。 (十三)根据要求,提供其他与法律相关的日常咨询及服务。 (十四)按合同服务年度整理法律顾问工作报告,梳理服务年度内的服务内容及事项,在服务期满二周前,出具服务年度法律工作报告。 第六条 法律顾问实行服务年度考核制,法律顾问履行主要职责记100分,根据工作开展情况实行扣分制,具体扣分事项及标准如下: (一)收到咨询及征询需求后,未在规定时间内做出对应回复或书面法律意见的,每次扣2分。 (二)参与处理诉讼、复议、仲裁案件时,未在规定时间内协助开展资料收集、证据整理和应诉答辩等工作的,每次扣5分。 ****点击查看管委会有关会议,未在规定时间内到达现场的,每次扣2分;缺席会议的,每次扣5分。 (四)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服务年度工作报告的,每次扣2分。 (五)出具的书面法律意见或会议论证意见质量不高、存在观点模糊、说理不充分、明显缺乏专业理论深度、解决问题针对性不强等情形的,每次扣2分。 (六)提供法律服务,存在应当回避事由而未事先声明或故意隐瞒的,每次扣2分。 (七)指派的日常顾问律师未经批准无故未按规定坐班的,每次扣2分。 (八)未经同意更换首席顾问律师或日常顾问律师、未按要求及时更换首席顾问律师或日常顾问律师的,每次扣5分。 (九)未按要求提供其他法律顾问服务的,每次扣2分。 第七条 法律顾问工作考核实行一票否决制。具有下列事项之一的,法律顾问工作考核结果直接评定为不合格等次: (一)不遵守保密制度,擅自对外透露所承担的工作内容,泄漏因担任法律顾问职务而知悉的党和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其他不应公开的信息,****点击查看机关或者相关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的; (二)利用在工作期间获得的非公开信息或者便利条件,为本人及所在单位或者他人牟取利益; ****点击查看管委会法律顾问名义从事商业活动以及与职责无关的活动,****点击查看管委会法律顾问名义对其他单位、个人施加影响的; (四)从事与其职业、法律顾问身份不相符的活动,****点击查看机关形象或者造成不良影响的; (五)接受其他当事人委托,****点击查看管委会有直接冲突的法律事务,经批评教育拒不改正的; (六)代理各类复议、诉讼、仲裁案件,因不举证、逾期举证、严重失职被确认违法或撤销、造成重大影响或重大损失的; (七)参与法律事务出现****点击查看区管委会权益受损的; (八)受刑事处罚、司法行政部门行****点击查看协会行业处分的; (九)擅自转委托他人代理的; (十)服务期满仍不提交服务年度工作报告等考核资料的; (十一)其他不适宜继续担任法律顾问的情形。 第八条 服务年度工作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次,考核得分在90分及以上为优秀,得分在80分及以上不满90分为合格,得分在70分及以上不满80分为基本合格,得分不满70分为不合格。考核结果为优秀等次的,全额支付年度法律顾问费;考核结果为合格等次的,法律顾问费按年度顾问费80%支付;考核结果为基本合格等次的,法律顾问费按年度顾问费70%支付;考核结果为不合格者等次的,解除合同,法律顾问费按当年顾问费50%支付。 第九条 法律顾问实行“一年一聘”制。法律顾问应当在服务期满两周前书面向法务科报送参与处理法律事务的情况、服务年度工作报告、工作记录台帐、《****点击查看法律顾问工作考核评分表》自评分数等相关材料,以便考核。考核在服务期满一周内进行,法务科根据评分标准,通过查阅法律顾问工作报告、核查工作记录台帐等方式,确定法律顾问工作考核结果。 第十条 在法律顾问工作考核结果公示之前,****点击查看管委会通过邮件等书面方式将考核结果告知法律顾问。法律顾问对考核结果有异议的,应当自知道结果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法务科提出复核申请,法务科在收到申请的3个工作日内进行复核,并通过邮件等书面方式向提出异议的法律顾问作出说明。 第十一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项目商务需求 一、服务时间预备考核要求 (一)服务周期为1年,合同签订后人员到岗之日开始计算。 (二)考核与验收: 自合同签订后人员到岗起,每三个月内,若服务不能够满足采购人要求(第二篇全部内容),则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终止此次法律顾问咨询服务。 二、报价要求 (一)报价范围,包含人员经费、保险费用、交通费用、税金以及与之相关的所有费用。因成交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漏报、少报皆由其自行承担责任,采购人不再补偿。 三、付款方式 (一)付款方式为: 1、服务费分两次支付,第一次在正常工作满半年,成交供应商提供等额发票后1个月内支付合同金额的40%;第二次在服务期满,成交供应商提供等额发票后,根据考核结果按照合同金额乘以考核系数的计算方式在1个月内完成支付,计算公式为:合同金额×考核系数-已支付金额。 2、若发生上述第一条第二项情形时,按照(合同金额÷12×实际服务月数×50%-已支付金额)的计算方式支付给成交供应商,若已支付金额超过应付金额,成交供应商需退回超出部分。 3、付款前,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人提供合法有效的等额发票。 四、知识产权 1、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国境内使用成交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及服务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起诉。如果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成交供应商应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 2、涉及软件开发等服务类项目知识产权的,知识产权归采购人所有。 五、其他 1、成交供应商需要签署保密协议,承诺对工作中了解到的内容保密。 2、供应商必须在响应文件中对以上条款和服务承诺明确列出,承诺内容必须达到本篇及竞采文件其他条款的要求。 3、其他未尽事宜由供需双方在采购合同中详细约定。 展开 | ¥150000 | 1(项) | ¥150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