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让说明事项: 1.本次交易标的质量和状况请意向承租方自行现场看样,意向承租方参与竞租即视为认可交易标的质量和状况,竞价成交后意向承租方承诺不对标的质量、状况及现有或潜在的风险和相关交易合同的条款提出任何异议。意向承租方一旦缴纳交易保证金并递交了报名材料,即表明已完全认可本次交易方式,完全了解本次交易标的质量和状况等全部情况,全面行使了知情权,自愿承担由于对交易标的质量和现状等了解不细或对潜在风险估计不足等引起的一切责任和后果,并愿对自身参加竞价的行为负完全责任,不可撤销地放弃对此提出任何异议或任何索赔的权利。交易中心不对交易标的瑕疵及现有或潜在的风险承担任何担保责任。 2.意向承租方一旦提交报名材料并缴纳交易保证金即表示愿以不低于挂牌价竞租,并愿意以挂牌价为起价,****点击查看交易中心交易系统进行报价。意向承租方必须充分了解并审慎评估自身对报价的承受能力,谨慎进行报价,一旦报价即为不可撤销的报价。 3、****点击查看中心、出租方及其工作人员向意向承租方提供的包括但不限于政策咨询、标的情况的描述、说明等仅作为参考,意向承租方应自行把握交易风险,审慎决策。 4、若在尽职调查(看样)期至租赁标的移交日期间现场发生变化,最终解释权归出租方所有,交易中心不对现场状况进行保证及现场状况变化解释,不承担任何责任。 5、资格审核:交易中心和出租方对意向承租方提交的交易保证金和资格证明文件进行完整性和规范性审核,经审核确认合格的意向承租方才有资格参与竞价。意向承租方须对所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有效性负责。对未通过资格审核的意向承租方,交易中心和出租方无需作出解释或说明,通过资格审核合格的意向承租方方可参与竞价。 6、租赁标的设有挂牌价,网络竞价以挂牌价作为起始价。意向承租方按照确定的加价幅度(10元或其整数倍)进行报价,竞价系统以“网络竞价(正向多次)、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最终承租方。 7、网络竞价分为限时报价期和延时报价期,限时报价期为报名截止日下一个工作日9时-11时,延时报价期开始时间为报名截止日下一个工作日11时,延时报价周期时间为90秒。 8、报价结果通知:竞价结束后,系统将自动弹出竞价结果提示,交易系统确认最高有效报价的意向承租方成为系统中载明的本竞租项目的成交方,即视为竞价成交。如果意向承租方报价成交,系统会有短信通知,同时系统自动将《竞价结果通知单》发送到意向承租方注册的帐户中,意向承租方可在我的订单里查询成交信息。 9、成交结果公示:成****点击查看交易中心官网:http://www.****点击查看.com“成交公告”栏公示时间为准。****点击查看交易中心官网的关于本项目的成交结果公示信息,否则由此产生的所有责任均由承租方承担。 10、成交确认书签署:承租方须在竞价成交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签署《成交确认书》。 11、合同签订:出租方与承租方应在成交结果公示结束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12、租赁过程产生的各种税费由出租方、承租方按国家相关规定各自承担。承租方应自行承担其经营行为而产生的所有税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