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申报**市2024年度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支持外贸方向)的通知》的有关规定,现将2024年度出口信用保险支持资金拟支持结果(详见附件,8个表共44页)向社会公示。
在公示期限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向市商务局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需报本人真实姓名。公示时间从发布日起五个工作日(2025年7月8日-7月14日)。
联系人:孙菲 联系电话:****点击查看6136
****点击查看
2025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