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苏湖高铁南浔站综合交通枢纽配套工程市政工程劳务分包招标公告(第二次)

沪苏湖高铁南浔站综合交通枢纽配套工程市政工程劳务分包招标公告(第二次)

发布于 2025-09-16

招标详情

中铁四院集团工程运维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联系人40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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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引荐人脉可引荐人脉872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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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招中标信息历史招中标信息1143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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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点击查看

一、招标条件

****点击查看(以下简称“招标人”)拟对沪苏湖高铁**站综合交通枢纽配套工程市政工程 项目(项目名称)进行招标,项目前期手续完备,项目资金已落实,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服务机构(供货商),欢迎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前来投标。

二、项目概况

本项目位于**省**市**区**站,风顺路西、沈塘路东、**大道南、站后大道北之间的地块内。工程总建筑面积101577.45平方米。****点击查看负责市政工程施工,包括图纸及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市政配套设施如室外的回填土、雨污水管道施工、市政道路、园林景观、绿化苗木、园路施工、地面铺贴等。

三、招标范围及内容

沪苏湖高铁**站综合交通枢纽配套工程市政工程劳务。

四、工期

预计施工时间:2025年10月1日—2025年12月4日

五、服务地点

**省**市**区

六、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为在中华人民**国境内依法注册,取得有效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

2.投标人具备施工劳务不分等级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点击查看.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点击查看.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需提供网上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公章。

4.投标人近3年内(2022年9月22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同时投标人在投标期间未处于被其他招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禁止投标情形,需提供相关声明并加盖公章。

5.投标人有假借资质、伪造证件等违规违法行为的,一经发现取消其投标资格;已经中标的,取消其中标资格;已经签订合同的,合同无效。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能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7.****点击查看公司,需提供****点击查看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授权书。总公司可就本项目或此类项目在一定范围或时间内出具授权书。****点击查看公司授权的,总公司取得****点击查看公司有效,法律法规或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已通过合规化审查。

10.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点击查看公司、关联企业或关联个人曾被联合国或其他国际组织列为恐怖组织;

(2****点击查看公司、关联企业的现任股东或高级管理人员现为或过去10年内曾为国际或当地刑事通缉犯;

(3)投标人拒绝配合完成合规尽职调查;

(4)投标人或其现任股东、高级管理人员、关联企业,涉嫌腐败、欺诈、垄断、串谋、逃税、漏税、洗钱等非法行为,或因此受到指控;

(5)投标人被****点击查看公司列入禁止**名单。

七、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一)请凭法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等原件及加盖公章的扫描件于2025年9月16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到****点击查看(**省**市**区**大道745号铁四院1号楼1214室)领取招标文件。

(二)每个投标人只需购买一套招标文件,每套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叁佰元整(¥300.00),售后不退。

户名:****点击查看

开户行:建设银行**杨园支行

账号:420****点击查看****点击查看053001311

备注:****点击查看招标文件采购

(三)评价原则:综合评分法。

八、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截止时间:2025年9月22日15时00分。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不予接受。送达方式:见招标文件。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点击查看设计院****点击查看公司官网(http://www.****点击查看.com/)上发布。

招 标 人: ****点击查看

办公地址: ****点击查看开发区高新大道768号

联 系 人: 谷先生

联系电话: 150****点击查看1463

电子邮件: ****点击查看@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