宾阳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企业详情 >相似采购商 >

立即查看

立即引荐

立即监控
立即查看
立即引荐
立即监控
根据《**壮族自治区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条例》关于送达方式的有关规定,****点击查看对涉案的下落不明的受送达人,在穷尽直接送达、委托送达、转交送达、邮寄送达等方式无法送达后,将依法采取网络公告方式送达仲裁文书,即通过****点击查看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刊登相关公告送达的应诉通知、开庭信息等材料,自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本期送达公告共1个,敬请关注。
****点击查看:
本委立案受理孙国民诉你单位要求确认劳动关系劳动争议一案(**劳人仲字〔2025〕第232号),2025年8月27日,本委通过EMS仲裁专递向贵单位邮寄送达应诉及开庭通知书、仲裁申请书及证据副本、送达地址确认书、调解建议书、权利义务告知书、授权委托书等仲裁文书,因联系不上贵单位,导致无法向贵单位直接和邮寄送达仲裁文书,请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本委领取上述仲裁文书(地址:****点击查看**社区临浦路457号县人力****点击查看仲裁院立案大厅,联系人:石健蓉,联系电话:0771-****点击查看218),逾期未领取视为送达。本案定于2025年10月21日上午9时00分在****点击查看**社区临浦路457号县人力**市场大楼四楼(宾****点击查看仲裁院)仲裁庭开庭审理,届时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对贵单位按缺席仲裁处理。
****点击查看
2025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