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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点击查看律师法律服务 ****点击查看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政府采购网、**公共采购信息网”自行免费下载 获取征集文件,并于 2025-05-06 09:30 (**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项目编号:****点击查看
项目名称:****点击查看律师法律服务
预算金额:340.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
采购需求:
为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法律服务需求。拟对2025年法律服务工作以框架协议的方式进行采购。框架协议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法律咨询;2、代拟法律文书;3、办理法律援助(帮助)案件;4、接听12348法律服务热线电话;5、****点击查看工作站综合工作;6、区劳动****点击查看工作站综合工作;7、行政复议应诉工作;8、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事项。
合同履行期限:本次框架协议期限从本框架协议签署之日起服务期一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一)满足《****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点击查看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
****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依法设立,具****点击查看事务所执业许可证且年度检查考核结果为“合格”或者具有****点击查看服务所执业许可证且年度检查考核结果为“合格”,(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时间:自征集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地点:“**政府采购网、**公共采购信息网”自行免费下载
方式:应商登陆“**政府采购网”,在网站首页点击“苏采云”→使用CA锁登录系统(新用户需进行“平台用户注册”)→“项目参与”进行登记,在“可参与项目”中选择“我要参与”,参与成功后到“已参与项目”界面中找到该项目下载文件并进行操作。
售价:0.00元
2025-05-06 09:30 (**时间)
地点:“苏采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网上开标大厅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1、****点击查看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的网络地址和方法:
(1****点击查看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的方法:“苏采云”系统用户注册--获取“CA数字证书”--CA绑定与登录--网上报名--下载采购文件(后缀名为“.kedt”)--将后缀名为“.kedt”****点击查看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制作投标文件--导出加密的投标文件(后缀名为zip)--通过“苏采云”系统上传投标文件。
(2)“CA数字证书”的获取:供应商需办理CA锁,“苏采云”系统目前仅支持“苏采云”系统下的政务CA,省内各地区办理的“苏采云”系统下的政务CA全省通用。
(3)“CA数字证书”的办理材料以及供应商操作手册详见:http://jsxcmm.com/help/gys.html。
(4)潜在供应商访问“苏采云”系统的网络地址和方法:“苏采云”系统的网址:http://jszfcg.****点击查看.cn/jszc/login。
(5)采购文件(后缀名为“.kedt”)、****点击查看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也可通过“苏采云”系统--已报名项目--报名详情页面内相应链接进行下载。
(6)招标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将数据电文形式的采购文件加载至“苏采云”系统,供潜在供应商下载或者查阅。
(7)苏采云系统使用谷歌浏览器参与不见面开标。
2.信用承诺:根据《****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活动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宁财购通〔2021〕5号规定, ****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以书****点击查看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作出信用承诺。供应商应尽早做好承诺工作,点击‘**公共采购信息网’首页 ( 要求完成注册),然后在“信用记录”模块页面点击“信用记录打印”下载本单位《****点击查看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由法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上传在响应文件中。
****点击查看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管理系统客服电话:025-****点击查看8366;投标人可就用户注册与打印“****点击查看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等事宜进行咨询。
在政府采购资格审查环节,供应商只需提供书面《****点击查看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即可替代以下证明材料:
(1)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4****点击查看政府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供应商在中标(成交)后,应按采购文件要求,将上述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提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
供应商涉及以下情形的,不适用信用承诺:
(1)供应商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2)被相关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在处罚有效期内;
(3)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供应商对信用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作出虚假信用承诺,视同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
3. 有关本次采购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点击查看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信息。
4.勘察现场或答疑:无
1.征集人信息
单位名称:****点击查看(本级)
单位地址:**市**区**街道金箔路776号
联系人:李主任
联系电话:025-****点击查看7969
2.代理机构信息
单位名称:****点击查看
单位地址:**区文靖路89号
联系人:王士婷
联系电话:025-****点击查看891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士婷
电话:025-****点击查看89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