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出租期 | 70月 | 响应有效期 | 360个自然日 |
| 免租期 | 4个月(含在租赁期限内) | 租金是否含税 | 是 |
| 签订合同期限 | 《成交通知书》出具后10个工作日 | 招租底价 | 32元/平方米/月(含税) |
| 租金的递增 | 每两年递增6%(即第三年在上一年租金的基础上递增6%;第五年在上一年租金的基础上递6%) | 租金支付方式 | 月付 |
| 资产用途限定 | 厂房 |
| 履约条件 | 1.该物业不得未经允许转租、分租。 2.承租方应按时足额缴纳租金、保证金等各项费用,确保支付及时、准确,避免逾期产生的违约风险。 3.负责物业使用期间的消防安全; 4.物业使用前承租方自费、****点击查看政府要求的物业用途、消防、经营等证照和批文; 5.最终承租方承租本物业,其从事的经营活动必须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法律法规、**区产业政策和发展规划要求; 6.承租方租用期间不得搭建任何建筑物; 7.物业装修图纸须经出租方审查同意,且不得损害物业主体结构,影响物业使用安全; 8.如新承租方(非原承租方)获得物业承租资格,物业交付时间以出租方依法收回原场地时间为准,若原承租方违约未能按期(三个月内)搬迁并向出租方交还租赁物业的,出租方将通过法律途径收回租赁物业后再交付给本次招租的承租方使用,租金从实际交付新承租方之日起计算; 9.履约保证金(租赁押金): 2 个月租金(以成交价为准计算的最后一年月租金计算); 10.承租方为不涉及粉尘、喷油、危险化学品生产、电镀、电池、珍珠棉、泡沫、家私,物流等企业; 11.到期退租,承租方应按时缴清租金及各项费用; 12.所经营项目如需有关部门审批的,须获得审批; 13.物业禁止危化行业及对环境影响大的行业使用; 14.承租方需对房屋线路进行检测检查,并安装合格安全的用电设施,所有装修整治投入均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15.承租方负责物业使用期间的消防安全,承租方若用作其他用途,则需在物业使用前承租方需自费、****点击查看政府要求的物业用途、消防、经营等证照和批文,如承租方无法办理相关文件,责任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
| 其他补充说明 | 1.意向承租方在提交报名前,应自行对标的物业进行独立的、充分的尽职调查,包括但不限于物业产权信息、建造标准、当前租赁状况、装修情况等,并应全面、仔细阅读并理解全部招租公告、竞价须知、拟签订的租赁合同(如有提供)等交易文件。承租方理解并确认,其基于自身调查了解所做出的租赁决策及后续履约行为,均系独立判断的结果。因承租方未进行充分核查或理解偏差所导致的任何风险、损失或纠纷,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2.意向承租方报名参加物业承租的,即视为已对标的物业查验、知悉了解并无条件接受物业的全部现状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包括已知及未知的瑕疵),并同意承担该瑕疵带来的全部风险。意向承租人明确承诺,在成为承租人后不以标的物业存在瑕疵为由,拒付、扣减租金/费用,或要求出租方(或招租交易机构)承担任何违约或赔偿责任。 3.承租方应在**联交所出具《成交通知书》之日起,按照招租公告规定的时间内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及相关协议(含补充协议)。若因承租方原因未能按期签约或拒绝签约,视为承租方违约。出租方及**联交所有权取消其承租资格且不予退还其交纳的招租保证金;同时,出租方有权将该物业再行招租,且无需对承租方承担任何形式的违约或赔偿责任。 4.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意向承租方已交纳的招租保证金不予退还: (1)意向承租方在参与本次公开招租过程中所作出的任何保证和承诺(包括但不限于其在联交所报名、竞价、成交等交易环节中通过意向承租申请书、竞价须知、租赁合同等书面文件作出的保证和承诺)存在隐瞒、虚假、误导性陈述、重大遗漏、违反或未兑现其保证和承诺的; (2)意向承租方在公告截止后单方撤回承租申请的或者作出撤回承租申请实质行为的; (3)挂牌期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意向承租方不按招租底价与报价孰高原则成交的; (4)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时,意向承租方未参加后续网络竞价、综合评审、竞争性谈判或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竞争性交易活动的; (5)在竞价程序中各意向承租方均不应价的; (6)采用综合评审方式交易时,意向承租方的报价低于招租底价,或未按招租文件要求进行报价的;意向承租方不按规定提交响应文件的; (7)意向承租方未在规定的时间内签署租赁合同及相关协议的; (8)意向承租方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支付交易服务费和/或向出租方缴交租赁履约保证金; (9)意向承租方存在其他违约或违反交易规则、招租公告及相关交易文件要求情形的。 5.招租交易机****点击查看交易所)负责本次招租交易程序的组织工作。出租方在招租公告及招租文件中关于标的物业的描述情况是其真实的意思表示,出租方保证标的物业是指招租人所有、受托管理或掌握实际控制权的,按法律法规可用于租赁的物业。因标的物业的产权情况及描述情况存在的瑕疵、出租方与原承租方的相关物业纠纷、出租方根据原合同及相关规定确定“优先承租权人”的相关事项均与招租交易机构无关。 6.保证金处置: (1)未被确定为承租方的意向方,保证金在承租方确定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无息全额原路返还。 (2)被确定为承租方的意向方须向出租方缴纳足额履约保证金且向**联交所缴纳交易服务费后,招租保证金原路无息退回承租方。 7.公告期满,有两家(含)以上符合条件的报名者采取网络竞价(多轮报价),报价加价幅度为:0.5元/㎡/月或0.5元/㎡/月的整数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