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人才创新创业股权投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采购法律尽职调查服务机构

宜宾人才创新创业股权投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采购法律尽职调查服务机构

**人才创新创业股权投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关于采购法律尽职调查

服务机构的标前询价函

致各供应商:

根据**人才创新创业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人才基金”)工作安排,拟采购第三方机构对人才基金未来拟投资的项目(包括种子轮项目、天使轮至Pre-IPO前的项目、子基金等项目,不包括Pre-IPO项目)提供法律尽职调查服务,为合理确定基准项目的最高限价,特邀请符合条件的单位参与标前报价。

一、基准项目概况

标的公司存续时间【6】年(含)以上,且合并报表或模拟合并报表范围内且实际经营的法****点击查看公司****点击查看公司)数量【5】家(含)以上,且上轮引入外部投资者投后估值【15】亿元(含)以上。

二、服务内容

提供如下专项法律尽调服务,并根据法律尽调结果出具专业尽调报告:

1.专项法律尽职调查主要涉及:(1)公司基本情况,包括:股东构成、实际控制人、对外投资情况、公司分支机构设立及经营情况、公司基本财务情况、股权质押和冻结情况;(2)历史沿革,包括:标的公司设立、公司股权变动情况、历次融资情况、过往投资存在的特殊权利;(3)法人治理,包括:公司组织架构、主要制度及内部控制、董监高对外任职和投资情况;(4)公司业务,包括:主营业务、相关资质、****点击查看公司生产项目、关联交易及同业竞争;(5)主要资产情况;(6)重大合同签订及履行情况;(7)重大债权债务、对外担保情况;(8****点击查看政府补贴情况;(9)安全生产情况;(10)劳动用工,包括:公司员工情况、社保及住房公积金缴纳情况、核心人员竞业情况、员工激励计划;(11)诉讼、仲裁及行政处罚情况。

2.****点击查看公司存在的法律风险,并提供相应风险处置建议;

3.起草、修改、审核项目投资协议、决议、章程、往来函件等交易性文件,并根据人才基金需要出具法律意见书或备忘录;

4.提供与本项目投资相关的法律咨询;

5.根据项目尽调情况,整理项目尽调底稿,提供人才基金留存。

法律尽调基准日由人才基金确定,原则上尽调期间不少于3年。

三、服务地点

标的公司所在地、**等(具体以我方确定的尽调计划为准)。

四、服务工期

完成现场尽调后,5个工作日内提交法律尽职调查报告初稿,5个工作日内出具法律尽职调查报告终稿。

五、服务质量

以**人才创新创业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验收合格为准。

六、人员要求

拟派专职工作人员不低于2名(保证在尽调现场)。

七、报价单位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报价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八、报价文件组成

1.司****点击查看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复印件);

2.报价函1份(详见附件1),报价为含税包干价,已包含报价单位为实施本项目安排的所有人员工资、办公费、通讯费、交通费、加班费、管理费、税金及其他为完成本项目所需的全部费用。

注:以上资料需加盖鲜章。

九、回函时间及地址

请于2025年3月17日9:00之前将报价文件以PDF格式保存的彩色扫描件(扫描件命名为“法律尽调+报价单位名称”)发送至以下邮箱:****点击查看@163.com。

十、其他说明

1.本次标前询价仅为市场调查行为,仅作为本项目最高限价的参考依据,不作为定标依据。

2.关于本项目的具体招采信息,请以届时发布的招采文件为准。

3.报价要求:报价单位应在2025年3月17日9:00时前在**市属国有企业数字化招采平台(https://ybfzkg.****点击查看.com)上完成报名,并自行下载标前询价函完整文件,方可参与本次报价。

十一、联系方式

采购人:**人才创新创业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联系人及电话(招采):郭勇,189****点击查看6272

联系人及电话(业务):金和山,152****点击查看2167

**人才创新创业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025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