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点击查看人民法院
公 告
(2025)皖0406民初1136号
马凤艳:
本院受理原告王敏与被告马凤艳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按照《中华人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国民事诉讼法》九十五条的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5)皖0406民初1136号民事判决书,主要内容:
马凤艳偿还王敏借款本金9900元,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一次付清
案件受理费775元,由王敏负担25元,马凤艳负担750元。
限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点击查看人民法院。
安****点击查看人民法院
二〇二五年八月五日
联系地址:**省**市**区**路
承办法官:****点击查看法院民事审判庭 张法官
联系电话:(0554)****点击查看5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