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台山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强制执行事先催告书(台社保催字〔2025〕45号)

广东省台山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强制执行事先催告书(台社保催字〔2025〕45号)

发布于 2025-0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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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山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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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单位近五年法律类项目招标6次,合作供应商2个,潜在供应商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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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点击查看强制执行事先催告书(****点击查看

杨群涌(身份证号****点击查看2119****点击查看242914):

我局处理向你追回社会保险待遇一案,因无法用其他方式向你送达法律文书,现参照《中华人民**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有关规定向你公告送达《**省****点击查看强制执行事先催告书》(****点击查看),内容如下:

因你在离开我市**市****点击查看公司后申领了失业补助金,在我市享受失业补助金的同时,在**扬山****点击查看公司就业并参保(简况:2020年8月至2021年3月在**参失业保险,2020年7月至2020年12月在**领取失业补助金,其中2020年11月至2020年12月发放失败,违规领取失业补助金时段为2020年8月至2020年10月),我局依据《****点击查看保障部、财政部关于扩大失业保险保障范围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40号)、《****点击查看**保障厅、****点击查看财政厅****点击查看保障部、财政部关于扩大失业保险保障范围的通知》(粤人社发〔2020〕117号)、《关于做好我市扩大失业保险保障范围有关工作的通知》(江人社发〔2020〕168号)、《**省社会保险基金监督条例》第六十五条和《**省查处侵害社会保险基金行为办法》第十一条等规定,于2024年11月4日对你作出《**省****点击查看追回决定书》(台社保追字〔2024〕61号),已于2025年1月13日送达给你,要求你于收到该决定书之日起90日内,将多领取的900元社会保险待遇退回我局指定账户,而你逾期未履行该义务,现催告如下:

1、请你于收到本催告书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履行上述义务;如对履行该义务有陈述、申辩意见,请自收到本催告书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我局提出。

2、如无正当理由,逾期仍不履行该义务的,****点击查看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联系人:苏丹岚,联系电话:0750-****点击查看825

单位地址:**省**市台城街道德政路58****点击查看中心3楼社保经办大厅65-69号窗养老保险待遇股(失业保险待遇股)

现予公告,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点击查看

2025年9月15日




项目情报
基本情况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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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单位近五年法律类项目共招标过 6 次; 共合作法律供应商 2
上次中标企业上次中标企业: 广东****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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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业务: 法律, 中标 65次, 占比 100.0%
重点地区: 广东, 中标 65次, 占比 100.0%
中标业绩: 上一年中标 35 次, 中标金额 88.7
潜在竞争对手潜在竞争对手: 共 1 个, 其中与甲方合作关系紧密的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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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务所较弱
核心业务: 法律, 中标 90 次, 占比 100.0%
重点地区: 广东, 中标 90 次, 占比 100.0%
中标业绩: 上一年中标 1 次, 中标金额 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