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立即查看

立即引荐

立即监控
立即查看
立即引荐
立即监控
****点击查看 | ||
**区公共机构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项目 | ||
****点击查看001 | ||
**区公共机构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项目 | ||
正常公告 |
**区公共机构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项目
中标候选人公示
****点击查看委****点击查看交易中心****点击查看中心与****点击查看共同组织公开招标的“**区公共机构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项目”(项目编号:****点击查看)”,于2025年04月23日依法完成开标、评标工作。****点击查看委员会评审推荐了本项目中标候选人。现将中标候选人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从2025年04月24日至2025年04月28日),具体如下:
第一中标候选人名称 | ****点击查看 |
投标总价(人民币 元) | ****点击查看00000.00 |
有偿使用期限 | 20年(其中建设期预计为2年,项目完成竣工验收后即进入运营期,运营期为18年。) |
评审得分(分) | 87.36 |
第二中标候选人名称 | ****点击查看**公司 |
投标总价(人民币 元) | ****点击查看00000.00 |
有偿使用期限 | 20年(其中建设期预计为2年,项目完成竣工验收后即进入运营期,运营期为18年。) |
评审得分(分) | 74.16 |
第三中标候选人名称 | **宏****点击查看公司 |
投标总价(人民币 元) | ****点击查看00000.00 |
有偿使用期限 | 20年(其中建设期预计为2年,项目完成竣工验收后即进入运营期,运营期为18年。) |
评审得分(分) | 73.60 |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该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招标人:****点击查看
联系人:伍先生
联系电话:0758-****点击查看380
招标代理:****点击查看
联系人:冯先生
联系电话:188****点击查看9355
地址:**市**区**大道北520号1203房
****点击查看交易中心****点击查看中心
****点击查看
****点击查看
2025年0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