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乡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行使行政优益权专项法律服务比选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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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于 2025-08-15

招标详情

宁乡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联系人联系人152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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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引荐人脉可引荐人脉554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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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招中标信息历史招中标信息1231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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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单位近五年法律类项目招标3次,合作供应商1个,潜在供应商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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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查看行使行政优益权专项法律服务 比选公告

****点击查看 受 ****点击查看 的委托,对 行使行政优益权专项法律服务 进行采购,现采用 比选 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的比选活动。

一、项目基本概况

1、项目名称:行使行政优益权专项法律服务

2、委托代理编号:****点击查看

3、项目标的、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具体详见比选文件第四章“项目需求”。

二、项目预算:488000.00元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

1、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

(1****点击查看事务所负责人身份****点击查看事务所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提供被授权代表人在投标单位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点击查看事务所负责人身份证明原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2****点击查看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3)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点击查看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比选活动。

备注:以上所提的近三个月是指:2025年5月~2025年7月。

2、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无。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供应商公章。

四、获取比选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比选文件售价

1、凡有意参加比选活动的,请于2025年8月15日至2025年8月 22 日,每日9:00至12:00,14:00至17:00(**时间,节假日休息),****点击查看事务所负责人身份****点击查看事务所负责人授权委****点击查看事务所负责人身份证明原件)、被授权代表人在投标单位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复印件、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个人身份证原件及本比选公告第三条规定的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每页加盖单位公章)到****点击查看四楼招标部(**省**市**区金海路128****点击查看中心A6栋)获取比选文件。

2、比选文件每份人民币0元,售后不退。

3、本比选文件公告期为2025年 8 月15日17时起至2025年8月22日17时。

五、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

1、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8月28日9时 30分(**时间),地点为****点击查看六楼会议室(**省**市**区金海路128****点击查看中心A6栋)。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采购人、****点击查看小组应当拒收。

2、首次响应文件的开启时间及地点与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及地点为同一时间及地点。

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采购人:****点击查看

地 址:**省**市**市新天北路001号科创大楼

联系人:文女士

电 话:0731-****点击查看2320

代理机构:****点击查看

地 址:**省**市**区金海路128****点击查看中心A6栋

联系人:刘女士 胡女士 杨女士

电 话:0731-****点击查看5479-8437 152****点击查看6081 189****点击查看6259


附件:

1、负责人身份证明

供应商名称:

注册号:

注册地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经营范围:主营: ;兼营:

姓名: 性别: 年龄: 系 (供应商名称)的负责人。

特此证明。

附:负责人身份证

身份证(正面)

身份证(反面)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

日期: 年 月 日


2、负责人授权委托书

本人 (姓名、职务)系 (供应商名称)的负责人,现授权 (姓名、职务)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1)签署、澄清、补正、修改、撤回、提交 (项目名称、委托代理编号)响应文件;(2)签署并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及最后报价;(3)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4)询问、质疑、投诉等相关事项,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本授权书于 年 月 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附: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负责人身份证明(附件1,原件)

身份证(正面)

身份证(反面)

身份证(正面)

身份证(反面)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

负责人(签字或盖章):

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3、参加比选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致: (采购代理机构):

我单位在参加比选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包括:

(一)我单位或者其负责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因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处罚,但警告和罚款额在200万元以下的行政处罚除外;

(二)我单位或者其负责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因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特此声明!

供应商名称:

负责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注:

1、本声明须后附供应商在 “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点击查看.cn)上的信用查询记录结果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2、本比选文件中所提及的违法、处罚记录均以在以上渠道查询结果为准(以比选截止时间止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供的最终查询结果为准),其他任何渠道获取的信息评标时不予考虑。供应商须保证本声明真实有效,并自行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对于以上渠道已收录或未收录的违法、处罚记录,供应商有义务在响应文件中作出说明,供应商刻意隐瞒的,视为弄虚作假谋取中标。


项目情报
基本情况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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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单位近五年法律类项目共招标过 3 次; 共合作法律供应商 1
上次中标企业上次中标企业: 湖南****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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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业务: 法律, 中标 279次, 占比 100.0%
重点地区: 湖南, 中标 278次, 占比 99.64%
中标业绩: 上一年中标 68 次, 中标金额 646.97
潜在竞争对手潜在竞争对手: 共 0 个, 其中与甲方合作关系紧密的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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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项目暂未找到相关数据,中标机会更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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