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磋商人:
一、项目名称:2025年法律顾问服务**单位遴选项目
二、项目编号:****点击查看
三、联系人名称:****点击查看联系人:潘老师联系电话:0772-****点击查看296
四、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3月7日。
五、更正公告日期:2025年3月17日
六、现对本项目做出如下更正:
1.评审标准:①第三章评审标准商务资信序号3.1.2(分值0~10):供应商拟投入项目团队负责人自2023年以来办理胜诉的案件情况,以案件列表清单(格式自拟)和判决书为准(上述二者缺一不得分),提供每个胜诉案件证明得1分,满分10分。②第三章评审标准商务资信序号3.2.3(分值0~4)拟投入本项目服务律师参与过地方立法工作的,得4分。(以合同、证明材料、公文等复印件为准).
2. 响应文件递交起止时间和地点:
供应商应于2025年3月22日14时30分至15时00分,将响应文件密封提交到**市潭中人民门诊5楼评标室(**市潭中西路30号),逾期送达的将予以拒收。响应文件递交时提交响应经办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原件各一份(以上复印材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否则,将予以拒收。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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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