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蓥市司法局行政复议中心暨双河司法所规范化建设项目工程 磋商邀请

华蓥市司法局行政复议中心暨双河司法所规范化建设项目工程 磋商邀请

发布于 2025-06-20

招标详情

华蓥市司法局
联系人联系人6个

立即查看

可引荐人脉可引荐人脉895人

立即引荐

历史招中标信息历史招中标信息154条

立即监控

****点击查看****点击查看中心暨**司法所规范化建设项目工程 磋商邀请

****点击查看(采购代理机构)受****点击查看委托,拟对****点击查看****点击查看中心暨**司法所规范化建设项目工程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性磋商。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点击查看

2.采购项目名称:****点击查看****点击查看中心暨**司法所规范化建设项目工程。

二、资金情况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预算金额:483197.89元。

三、采购项目简介: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五章。

四、定向采购情况: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五、邀请供应商

本次竞争性磋商在**公共**交易平台(**省﹒**市)https://gasggzy.cn/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六、****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①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②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③项目经理:具备有效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合格证(B级证书);项目技术负责人:具备有效的建筑工程类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④企业注册地不在**省行政区域内的外地企业,须提供有效期内的《**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或带二维码的《**省省外施工、监理入川承揽业务信息录入证》或****点击查看建设厅官网已公开的入川信息网页截图。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9.按照规定获取了磋商文件。

七、禁止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参照《****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点击查看.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点击查看.cn)等渠道查询信用记录,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采购文件获取方式、时间、地点:

1.磋商文件发售时间:2025年6月23日至2025年6月27日每天上午09:00-12:00,下午14:00-17:0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获取磋商文件方式:

(1)现场报名。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只需提供报名登记表、单位介绍信原件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鲜章);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鲜章),地址:**市**区枣山大道东段137-208-213号(****点击查看)。

(2)网上报名。在本采购项目采购公告附件中下载报名登记表,将报名登记表填写后发送扫描件至 ****点击查看@qq.com 邮箱,发送报名登记表时若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需附上介绍信及经办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鲜章(注:①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原件邮寄或现场递交至**市**区枣山大道东段137-208-213号,否则视为无效报名 。②网上报名要求:文件格式:PDF一个文件格式;邮箱文件命名:XXXX公司+项目简称)。

3.磋商文件发售地点:**市**区枣山大道东段137-208-213号(****点击查看)。

4.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 300 元/份(磋商文件售后不退, 磋商资格不能转让),支付方式联系:电话:0826-****点击查看198。

注:请各供应商准确无误填写报名登记表信息,采购文件以QQ邮箱方式发送至各位供应商,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未及时下载采购文件,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九、递交响应文件地点:响应文件必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磋商地点。逾期送达或没有密封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本次采购不接收邮寄的响应文件。(文件接收时间:响应文件递交开始时间-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十、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5年7月4日9时30分(**时间)在磋商地点开启。

十一、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7月4日9时30分(**时间)

十二、磋商地点:**市**区枣山大道东段137-208-213号。

十三、联系方式

采购人:****点击查看

通讯地址: **市**市**街道**路234号。

联系人:宋先生。

联系电话: 0826-****点击查看127。

采购代理机构:****点击查看

通讯地址:**市**区枣山大道东段137-208-213号

联系人:唐先生。

联系电话:0826-****点击查看198。

注:本公告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由采购单位和采购代理机构负责,**公共**交易平台(**省﹒**市)仅提供发布平台。


附件(1)
附件_516622795_327668676.pdf
下载预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