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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查看 政府采购法律服务项目比选公告 发布时间:2024-10-23 16:57:14 ****点击查看 政府采购法律服务项目比选公告 一、比选项目基本情况 (一)比选项目名称 政府采购法律服务项目 (二)比选人 ****点击查看 (三)服务内容 1.提供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的法律服务 (1)协助****点击查看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举报、网络来信、信访等争议案件办理有关的事务性工作;协助处理政策咨询答复、开展法律适用论证和调研;协助开展其他具体行政行为。 (2)协助处理本级或上级部门安排的等各项监督检查工作; (3)针对服务事项出具法律意见书的时限在2个工作日内,列席比选人需要第三方机构出席的重大会议及调查程序;经比选人认定的重大复杂的法律事务,由2名以上(含2名)律所专业人员讨论形成意见后在3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比选人答复。 (4)根据采购案件类型和要点草拟各类调查文书草案,草案的起草需及时有效,法律引用适当,针对案件调查方向明确有效;应当就收集到的各类证明材料进行书面审查,书面审查需细致、谨慎。 (5)调查取证结束后,汇总相关材料、证据,分析案件要素及处理结果的法律风险,对案件要点进一步复核后撰写案件内部研究报告报财政部门审定。案件内部研究报告至少应包含如下内容:项目基本情况、案件要点、调查处理过程,调查核实情况、调查结论及案件处理对策建议等。整个报告应当内容翔实,逻辑清晰、依据充分,论证清楚,底稿及附件齐全;案件要点分析与对策建议应有鲜明逻辑关系,对策建议应合法、合理并且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对案件内部研究报告存在疑问的,财政部门有权提出修改意见,财政部门认为案件内部研究报告中存在结论模糊、事实不清、数据不实的情况,可要求重新核实、修正。 (6)做好案件各方当事人提供的各项书面说明、第三方出具的其他有效证明材料和案件笔录等证据资料收集、记录,及时将案件资料整理归卷后移交财政部门。如发生资料遗失问题,由第三方机构承担相关责任。 (7)****点击查看政府采购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答复书、答辩状,整理案件证据材料等应诉准备的法律事务。 2.提供制度建设法律服务 (1)提供比选人所需的日常法律咨询服务;****点击查看政府采购项目需求、采购文件编制、合同签订、履约验收、信息公开等环节的法律咨询事务。 (2)提供与比选人行政职能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等法律信息。 (3)协调处理比选人与各相关单位或个人之间的争议,充分维护比选人的合法权益。 (4)协助组织开展行政处罚案件听证,完成听证通知、公告等环节文件文书的草拟工作。 (5)撰写行政被复议、行政诉讼典型案例供比选人参考,撰写案例数不低于每合同年度办理案件总数的20%。 (6)定期对案件办理有关情况进行总结,对案件办理的基本情况、存在的普遍问题等进行分析研判,及时反馈并提出切实有效的解决、应对方案;提出对后期工作的意见或建议,并向比选人总结汇报,同时听取比选人对前一阶段服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双方充分沟通,确保法律服务工作的优质、高效、有序。 (四)服务要求( ★实质性要求) 1.服务基本要求 (1)供应商固定1名取****点击查看学校法学类本科学历并获得学士学位,****点击查看学校非法学类本科学历并取得法律硕士、法学硕士学位的工作人员。常驻比选人指定场所现场办公,派驻人员均需具有《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含A类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或律师资格证书),现场办公时间为工作日的上午:8:30 12:00、下午:14:30 18:00;根据工作需要提供加班服务,确保按时保质完成相关服务工作,确保按时保质完成相关服务工作,人员加班成本费用包含在总报价中;坐班人员在比选人的现场办公时间内不再承担供应商安排的其他工作内容。 (2)除派驻人员外,供应商须组成律师服务团队负责本项目,律师服务团队应由5名(含)以上具有行政、民事、诉讼法律专长,并具有一定执业年限的律师和律师助理组成,服务团队总负责人应由合伙人律师担任并可调动全所**提供服务。 2.服务具体要求 (1)供应商派遣人员应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职业素质,熟悉预算法、政府采购法、招标投标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信访工作条例、行政复议法、行政处罚法、行政诉讼法、民法典、民事诉讼法等财政业务所涉相关法律法规并能熟练运用。 (2)供应商及其派驻人员应当遵守比选人的管理制度、工作要求和纪律要求,对工作中获取的材料等负有保密责任,与协助办理的案件或相关当事人存在利害关系应主动申请回避,不得利用工作便利获取不正当利益,不得从事有损比选人形象的活动。 (3)供应商应确保派驻人员的稳定性,未经比选人同意不得擅自更换。第三方机构应和派出人员签订合同,合同条款中应包含:派驻人员自愿在****点击查看坐班两年以上,按照比选人要求开展工作,除比选人认为其无法胜任情况外,不得更换。 (4)供应商及其派驻人员应当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国律师法》《司****点击查看政府法律顾问的若干规定》(司法部令第7号)、《律师执业管理办法》(司法部令第134号)、《司法部关于****点击查看协会的通知》(司发〔2002〕3号)等规定,出现违反上述规定的行为,比****点击查看机关、律师协会反映相关情况并提出处罚处分建议,同时有权追究供应商违约责任,供应商三年内再次参加比选人法律服务采购活动的,属于无效投标(响应)。 (5)供应商应向派遣坐班人员提供电脑、专用储存设备等必要的办公设备,保证人员正常办公,以及日常案件处理、资料签收、文件送达、案卷保存等工作正常运转。 (6)供应商及其派驻人员从事本项目工作中,产生的与本项目有关的服务衍生品、知识产权等归属比选人所有,供应商如需使用应取得比选人同意。 (7)因政府采购监督管理职责发生的委托代理行政诉讼的,代理费用不再另行收取。 二、项目预算 本项目比选控制价为20万元/年(含税)。 三、参加比选的供应商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比选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在中国境内注册,****点击查看机关核发且经年检合格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7.本次比选活动不接受联合体投选。 四、投选文件编制 (一)投选文件组成 1.公司资质:****点击查看机关核发且经年检合格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点击查看分所的名义参加相应,否则将被拒绝(提供复印件,原件备查); 2.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授权委托书; 3.报价单(附件2); 4.投选人简介; 5.资格承诺书(附件3); 6.拟派遣的专职人员身份证复印件以及其本人获得的毕业证书和《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7.根据综合评分要求需要提交的其他证明资料。 ★以上资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二)投选文件格式及语言 1.投选文件采用电子文本(PDF格式扫描件); 2.投选文件的语言为汉语语言文字。 五、报名时间、地点及联系人 (一)报名时间:2024年10月24日至10月30日。 (二)报名方式:满足报名条件的潜在供应商填写《报名表》(附件1),并在报名期限内将盖章后的扫描件发送至比选人指定邮箱(****点击查看@163.com)。 (三)联系人:代老师,联系电话:028-****点击查看2085。 六、投选文件提交方式 投选文件提交方式为电子邮件提交。投选人在比选活动开始前30分钟内(2024年10月31日上午9:30-10:00)将投选文件(生成唯一的PDF格式电子文本)发送至比选人指定邮箱(****点击查看@163.com),提前或延迟发送的投选文件、不按规定格式提交投选文件均视为无效投选。 七、比选时间及地点 (一)时间:2024年10月31日上午10:00。 (二)地点:****点击查看2楼209会议室。 八、评审方法和标准 (一)本次比选评审工作由****点击查看组建3****点击查看小组具体实施。 (二)本次比选采取综合评分法。评审小组对投选人递交的投选文件现场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通过的投选人参加综合评分。评审小组按照《综合评分表》(见附件)对符合条件的投选文件进行综合评分,由综合得分最高的投选人作为中选人。 (三****点击查看小组对比选要求或投选文件的理解存在争议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点击查看小组现场研究确定并形成文字记录。 九、比选结果 评审结束后,比选人在次日将比选结果书面告知中选人并在****点击查看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对未中选的投选人不再单独通知。 十、 商务要求 1.服务时间:1年,从派驻人员驻场之日起算。供应商提供的法律服务符合比选人要求的,第1年合同期满后,比选人可以续签1年合同,最多续签2次合同。 2.服务地点:比选人指定地点。 3.验收方式:合同履行后200日内,比选人组织中期验收,对供应商前6个月履约情况出具验收结论;合同到期后30日内,比选人组织最终验收,对中选人12个月合同履行情况出具验收结论。 4.付款方式:中期验收合格后,比选人于收到发票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总合同款的50%;最终验收合格后,比选人于收到发票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剩余合同款。 十一、其它内容 本次比选规则和比选过程中存在的争议事项由****点击查看负责解释。 附件: ****点击查看 2024年10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