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鹏中融债权案件执行程序法律服务采购项目比选公告

安鹏中融债权案件执行程序法律服务采购项目比选公告

发布于 2025-0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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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安鹏中融汽车新零售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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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鹏中融债权案件执行程序法律服务采购项目比选公告
发布时间: 2025-02-24 18:52:29

安鹏中融债权案件执行程序法律服务采购项目比选公告

日 期:2025年2月24日

项目编号:****点击查看

一、概述

****点击查看(以下简称“比选代理机构”)受****点击查看(以下简称“比选发起人”)委托,对“安鹏中融债权案件执行程序法律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入围。

二、项目名称:

安鹏中融债权案件执行程序法律服务采购项目

三、采购内容:

在被执行人财产所在地或者被执行人住所地推进执行程序,实现回款结案或取得执行终本裁定(具体要求详见“第五章 *服务要求”),计划选取5家入围供应商。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应是在中华人民**国境内依法注册、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能力履行本项目采购内容的要求及服务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二)供应商注册成立时间须≥3年;

(三)主办律师执业年限须≥5年;

(四)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点击查看.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点击查看政府采购网(www.****点击查看.cn****点击查看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以开标当日代理机构在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五)供应商应书面承诺,供应商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承诺近三年来(自2021年以来),供应商在经营活动中未有以下不良记录,如有下述任一情形的,不得参加本次比选:

● 被法定有权单位认定在经营活动中有重大违法记录;

● 被法定有权单位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

● 发生重**全生产事故。

(六)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及合同履约能力;

(七)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八)未经比选发起人同意供应商不得将本项目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分包;

(九)供应商不得将本项目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

(十)供应商必须按要求获取比选文件,否则不能参加本次比选;

(十一)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十二)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控股比例在50%以上)、管理关系的不同法人或其他组织,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的比选;

满足比选发起人资质要求的供应商均可以参加本项目。成为本项目入围供应商后,须承诺按时、保质、保量满足最终使用单位的需求,否则比选发起人不负担所造成的有关经济损失及法律责任。同时,比选发起人不承诺在入围有效期内授予入围供应商实际采购合同和采购合同总金额。

五、比选文件获取:

(一) 比选文件售价:每本6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二) 购买时间:2025年2月24日至2025年3月3日止,每天上午9:30-11:30,下午 13:30-16:30(**时间,节假日除外)。

(三) 供应商注册:供应商登录“电子采购平台”注册,网址:https://www.cec-ec.****点击查看.cn。购买标书流程:进入平台—注册—(审批通过)--购买比选文件—填写订单信息—(审批通过)--下载比选文件。

(四) 支付:

1) 网上在线支付购买:完成“注册”后,按“网上在线支付”--提交—银联支付/支付宝--网上支付—完成付款,审批后自行下载“比选文件电子版”(银行卡应具备银联、开通网上支付功能)。

2) 电汇购买:完成“注册”后,以“电汇”方式支付并上传电汇底单(不接受个人名义付款),审批后自行下载“比选文件电子版”;

3) 现金购买:完成“注册”后,现场以“现金”方式支付,审批后自行下载“比选文件电子版”。(购买现场地址:**市**区**路17****点击查看广场A座15A层标书发售处)。

注:说明

①请在汇款附言上注明项目编号。

②标书款发票:开立增值税发票以贵司注册时填写企业信息为准。

③务必于截止期前在“电子采购平台”完成保证金相关信息填写,(供应商登录https://www.cec-ec.****点击查看.cn—投标管理—我的项目—(本项目名称)操作—保证金管理)并上传保证金电汇底单扫描件。

④支付成功后,可下载比选文件。如遇技术问题,请拨打平台技术支持联系电话:010-****点击查看8317。

六、响应文件送达时间、地点及截止时间

(一) 文件送达时间:为方便投标文件的接收,请将文件于2025年3月4日当日上午9:00时-9:30时(**时间)内送达指定地点,逾期送达或者不按照比选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二) 文件送达地点:**市**区羊坊店街道**路甲23****点击查看银行西侧大楼)8层第4会议室。

(三) 截止时间:2025年3月4日当日上午9:30 时(**时间)。

七、开标时间及开标地点

(一) 开标时间:2025年3月4日当日上午9:30 时(**时间)。

(二) 开标地点:**市**区羊坊店街道**路甲23****点击查看银行西侧大楼)8层第4会议室。

八、其他注意事项

(一) 供应商应承担其编制与递交响应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

(二) 公告发布媒介:

****点击查看网站:https://www.cec-ec.****点击查看.cn

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点击查看.cn/

除上述发布媒介外,我公司不在其他任何网站、论坛等媒介上发布任何采购信息,其他任何媒介上转载的、以我公司为采购主体的采购信息均为非法转载,均为无效。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点击查看

比选代理机构:****点击查看

地址:**市**区**路17****点击查看广场A座

购买比选文件联系人:刘亚杰

联系方式:010-****点击查看0340

邮箱:****点击查看@ce-com.cn

项目联系人:唐翀、李涵

电 话:138****点击查看7748、159****点击查看1479

电子函件:****点击查看@ce-com.cn、****点击查看@ce-com.cn

****点击查看银行信息(适用于购买采购文件、递交保证金等):

开户名称:****点击查看

开 户 行:中国银行****点击查看支行

开户账号:344****点击查看55868


项目情报
基本情况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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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单位近五年法律类项目共招标过 1 次; 共合作法律供应商 1
上次中标企业上次中标企业: 北京****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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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业务: 法律, 中标 9次, 占比 100.0%
重点地区: 北京, 中标 9次, 占比 100.0%
中标业绩: 上一年中标 0 次, 中标金额 0.0
潜在竞争对手潜在竞争对手: 共 0 个, 其中与甲方合作关系紧密的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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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项目暂未找到相关数据,中标机会更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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