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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采购“国家公共就业服务能力提升示范项目法律服务”的公告
为推进“**市国家公共就业服务能力提升示范项目”(以下简称“示范项目”)的高质量实施,我单位拟向社会公开选聘采购示范项目全过程法律服务,负责全程指导示范项目实施的规范化、标准化,确保合规高效,现将采购项目具体信息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市国家公共就业服务能力提升示范项目法律服务
二、采购内容
1、合同审查与起草:起草各类合同、审查合同条款,协助处理实施过程中的质疑或投诉,协调处理各类争议;
2、评估项目实施过程中各类模式的合法性,提供法律风险预警和防范建议;
3、就业创业和人才工作中涉及的其他相关法律事务。
三、资金预算
预算资金不超过6万元(大写陆万元整)。
四、承接资格标准
参与本次项目的供应商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备承担此项工作的相应资质;
(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人员、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五)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良好记录;
(六)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记录、重大税收违法****点击查看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
(七)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八)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服务期限
服务周期2年,从 2025年9月至示范项目验收完毕。
六、提交报价资料
(一)具备从事此项工作的资质证明材料,包括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许可证、营业执照、法人登记证书等;
(二)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记录、重大税收违法****点击查看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的证明材料或声明;
(三)财务会计制度复印件;
(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
(五)过往服务的示范项目案例及证明材料;
(六)服务方案及报价。
七、公告时间
2025年8月26日至 9月1日(5个工作日)。
八、提供报价材料时间和地点
(一)提交材料截止时间:2025年9月1日17:00
(二)提交地点:****点击查看中心8号楼205室
(三)联系人及电话:李老师 0871-****点击查看2108
附件:询价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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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