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康市现代五金产业服务综合体A区块商业配套部分整体五年运营权

永康市现代五金产业服务综合体A区块商业配套部分整体五年运营权

发布于 2025-09-19

招标详情

永康市产投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联系人3个

立即查看

可引荐人脉可引荐人脉891人

立即引荐

历史招中标信息历史招中标信息14条

立即监控

**市现代五金产业服务综合体A区块商业配套部分整体五年运营权

项目编号:****点击查看
挂牌价格 出租面积
95.00 万元/年
总建筑面积共约7708.52㎡,其中可招商面积约4874.44㎡,具体以实物现状为准。
交易品类 资产出租
出租用途 其他
所在地区 **省 **市 **市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信息披露截止日期 出租标的地址 交易机构
2025-09-22
2025-09-26
**市**街道**路460号(新农贸城斜对面)

项目咨询请联系 肖先生|联系电话:0579-****点击查看0095 手机号:186****点击查看1313

出租方承诺

我方拟出租有权处置/受托管理的资产,并通过“浙交汇”平台公开披露资产出租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出租是我方真实意思表示,出租标的权属清晰,除已披露的事项外,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分权且不存在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
(2)本次出租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出租申请及相关材料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交易过程中自愿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浙交汇”平台相关交易规则及规定,恪守出租公告约定,按照相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5)我方已认真考虑本次出租行为可能导致的企业经营、行业、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自行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6)我方已如实、完整地披露标的资产状况,并在标的资产出租后积极协助承租方办理资产交接手续,若发生资产交接纠纷,由我方负责解决;
(7)若标的资产存在优先承租权人的,我方将履行通知义务,包括但不限于通知并要求原承租人按公告的要求办理意向登记手续并参与竞价活动等;
(8)在本次出租活动、《租赁合同》签订及后续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一切纠纷,均由我方自行解决,与“浙交汇”平台无关。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及****点击查看和和“浙交汇”平台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

标的基本情况
标的状态 闲置
其他权利情况
其他披露事项 1、项目概况:**市现代五金产业服务综合体(项目名:现代五金科技产业园)位于**市**街道**路460号(新农贸城斜对面),A****点击查看园区配套用房,本次招引运营项目分别是:A区块1-2号楼2楼、3-4号楼1楼、5号楼1-3楼,****点击查看园区运营管理总建筑面积共约7708.52㎡,其中可招商面积约4874.44㎡,具体面积以实物现状为准。为确保商业配套部分项目的稳步推进,引入优质社会**,拟面向社会诚招运营代理商。 2、权证相关信息:浙(2022)**市不动产权第 ****点击查看157号、浙(2022)**市不动产权第 ****点击查看158号。 3、招商运营期结束后,由****点击查看****点击查看公司对原运营方的装修资产价值(按十年使用期)进行整体评估;若重新招商后,原运营方未中标的,则由****点击查看****点击查看公司评估的装修资产评估价值补偿(以下简称“装修补偿”)给原运营方(装修出资方);若装修出资方为原运营方招引的商户、且因招商运营团队变更导致原运营方招引的商户搬离,则由****点击查看将装修补偿直接给予原运营方招引的商户;若****点击查看未补偿的,则视为违约,原运营方有权向****点击查看追讨装修补偿。 4、是否办理抵押登记:否。 5、是否设立居住权:否。 6、标的现有设施、设备情况:以双方确认的现场实际为准。 7、此次竞买仅为标的运营权,竞买方报名前需进行实地勘察,标的实际位置及面积,以现场实地勘察及咨询招引方为准。 8、报名意向方无法律法规或地方政策禁止准入的情况,在历史经营活动中不存有重大违法记录。报名意向方企业及法定代表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9、其他未提及的有关事项参照合同执行。
出租方简况
出租方基本情况 出租方名称 ****点击查看
联系人 徐云洁
联系方式 固定电话:152****点击查看2965
联系地址 **市**街道华丰东路111号2楼228室
交易条件与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租金挂牌价 95.00 万元/年
是否有保留价
租金挂牌价备注 95万元为每年保底收益基数 权利人是否放弃优先承租权 不涉及
租金支付要求 按季度缴纳至招引方指定账户,先付后用。首年保底收益按成交价的50%计算,次年按80%计算,第三年开始按100%计算,第四年起在成交价基础上,保底收益每年按上一年度的**CPI指数上浮,CPI指数取整计算(如CPI指数为1.1%的按2%计算),不足1%的按1%计算,CPI指数为负数的,则保底收益不增长。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出租用途 商务办公、商业经营等用途(以审批为准),不得经营易燃易爆、有污染、危化品及噪音等的行业,且经营须符合卫生、环保、消防等行业监管部门要求。
与交易相关的其他条件 1、项目成交后,运营方与招引方应在项目成交后5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期限以合同生效后的第一天开始起算。如自项目成交后第30个自然日内双方仍未签订合同的,项目自动终结。招引方有权收回标的重新挂牌。 2、本项目设履约保证金20万元,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由运营方交纳至招引方指定账户。 3、款项支付方式:按季度缴纳至招引方指定账户,先付后用。首年保底收益按成交价的50%计算,次年按80%计算,第三年开始按100%计算,第四年起在成交价基础上,保底收益每年按上一年度的**省CPI指数上浮,CPI指数取整计算(如CPI指数为1.1%的按2%计算),不足1%的按1%计算,CPI指数为负数的,则保底收益不增长。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4、意向运营方须在报名竞价前自行对标的进行全面了解,并对营业所需的各项审批条件和规定进行充分自核。运营方参与竞买的行为将被认为已作充分的预判和决策,无论因何种原因导致不能获得营业开设审批(包括但不限于相关规划用途和土地既有结构等因素在内),或后续因为政策变化导致无法继续开设的各项经营风险,运营方承诺独立承担。 5、合同运营期内运营方应严格按照国家或行业相关法规经营,若出现人身损害或财产损失等事故的须由运营方自行承担。若由于经营需要,有装修施工需求的,经招引方书面同意后方可进行。 6、本项目运营管理期限为5年,成交后运营方招商过程中与商户签订的经营协议经营期不得超过5年,且该经营协议期限不得超出本项目合同约定的运营期限。 7、本项目设1个月装修期,装修期不收取保底收益,该减免于支付第三年保底收益时兑现。 8、本项目成交后由运营方负责运营管理区域(总建筑面积7708.52㎡)的服务、安全、卫生等工作,****点击查看公司负责监督。 9、本项目成交后由运营方按总建筑面积(7708.52㎡)按年缴纳公共管理物业费,总计15.8万元/年,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10、本项目成交后由运营方负责招引77个推荐主力品牌(详见附件《规划引入主力品牌店清单》)。要求2年运营培育期结束后,所有入驻商户按品牌数量统计,规划入驻的主力品牌数量需不低于50%,且必须引入至少1家超市类品牌(主力品牌店)。如主力品牌入驻率在30%—50%(不含30%,含50%)之间的,首年保底收益调整至成交价的70%,第二年保底收益调整至100%,如未按约定补缴保底收益的或主力品牌入驻率小于30%(含30%)的,招引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出租房屋,并不需承担运营方任何损失,且不退还已收的保底收益、履约保证金;若造成招引方损失,运营方赔偿因此给招引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11、食堂开业要求:本项目成交后由运营方在本合同约定的运营期起始之日起,立即进场开展食堂区域的施工装修工作,并确保于2025年11月15日前完成食堂开业投用,且该食堂需满足“保障200人同时就餐” 的硬件配置与运营能力。本项目其余区域,由运营方根据招商进度同步推进装修与营业工作,确保整体运营节奏有序推进。未按期完成双方约定食堂开业任务的,首年保底收益调整至成交价的70%,第二年保底收益调整至100%,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12、****点击查看园区3-4号楼1楼1998.55平方米配套用房无公共排烟及隔油等设备设施。园区3-4号楼1楼公共部分的燃气、排烟系统、隔油池以及用电容量增容,这些餐饮基础设备、设施的安装、维护、更新由招引方负责,以满足餐饮类招商签约商户入驻需求;商户内部装修及经营设备设施采购由商户自行承担。 13、由于城市开发、****点击查看政府规划需要,合同即时终止,双方互不担责。招引方可无条件收回标的资产,运营方须配合在规定时限内完成腾退搬迁等工作。 14、其他未尽事宜以公告合同为准。
租期 五年
有无免租期
免租期时间 1个月
是否包含在租期内
承租方资格条件 1、意向报名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经营范围须涵盖市场营销策划、住房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物业管理四个类别,且公司成立3年及以上(提供营业执照); 2、提供2022年1月1日以来单体面积2万平方米及以上的商业综合体招商运营管理案例2个,一线及省会城市单体面积1万平方米及以上的商业综合体招商运营管理案例1个,提供策划组织市集,夜市等活动案例2个(提供合同及相关证明文件); 3、具备物业管理经验,至少提交2万平方米及以上的商业综合体物业服务案例1个(提供合同及相关证明文件); 4、以上报名条件提供的证明材料主体必须与报名主体一致; 5、国家法律法规有特别规定的,意向承租方应符合相应的条件。
保证金事项 交纳金额(万元) 20.00 交纳时间 信息披露期满前交纳。意向方需在保证金交纳截止日17:00前交纳保证金(以“浙交汇”平台保证金订单完成支付为准)。
温馨提示 因技术、网络等原因,****点击查看银行账户后,在“浙交汇”平台-“我的账户”中的到账时间可能发生迟延,请在截止时间前尽早汇入资金。
交纳方式 网上银行;银行转账
保证金扣除条款 1.竞买活动结束后,未被确定为运营方的竞买方,且未出现“浙交汇”平台规定应当扣除或不予退还竞买保证金情形的,其已递交的保证金在竞价活动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原路返还至竞买方的“我的账户”中。 2.运营方被确定后,其交纳的竞买保证金自动转为立约保证金。项目成交后,立约****点击查看交易所按招引方书面通知函办理。 3.项目成交后,运营方未按所报价格及项目公告条件与招引方签订合同及履行支付价款等相关义务,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因不可抗力因素或出租方原因等情形除外)。
信息披露其他事项
披露信息 信息披露期 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信息披露: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直至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是否自动延牌
延牌情况 目前已**0个周期,已**0个工作日
遴选方式 动态报价
遴选方案主要内容 1、公告挂牌期:自信息披露起始日至信息披露期满日下午5时整止,期间征集意向方并办理线上报名登记手续。符合条件的意向方应在信息披露期满日下午5时(报名截止时间)前在“浙交汇”平台完成线上报名手续并完成保证金订单支付,逾期无效。 2、挂牌期满后,如未成交,则按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信息披露,直至成交。 3、挂牌期满后,如征集到一家(或一家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方,则按动态报价结果确定成交价和成交方。
项目附件 经办人授权委托书.docx 竞买和承诺及规则须知.docx 实地勘察证明.docx 特别事项约定.docx 附件1 运营招商区域平面图.docx 附件2 规划引入主力品牌店清单.docx 报名所需材料清单及说明.docx 附件2 委托合同(律师过审版 )9.18.docx
联系方式
交易机构 联系人 肖先生 电话 0579-****点击查看0095
手机 186****点击查看1313
传真 邮箱
地址 **省**市婺**八一南街387号三楼 网址
附件(8)
竞买和承诺及规则须知.docx
下载预览
经办人授权委托书.docx
下载预览
附件2 委托合同(律师过审版 )9.18.docx
下载预览
附件2 规划引入主力品牌店清单.docx
下载预览
附件1 运营招商区域平面图.docx
下载预览
特别事项约定.docx
下载预览
报名所需材料清单及说明.docx
下载预览
实地勘察证明.docx
下载预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