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交通运输局2025年法律顾问服务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合肥市交通运输局2025年法律顾问服务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发布于 2025-06-11
安徽****务所
联系人联系人86个

立即查看

可引荐人脉可引荐人脉731人

立即引荐

历史招中标信息历史招中标信息2030条

立即监控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点击查看2025年法律顾问服务项目

招标(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招标(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5年5月27日

开标(采购)日期:2025年6月11日

中标候选人结果公示如下:

中标(成交)候选人名称:****点击查看

中标报价:投标报价15000元(大写壹万伍仟元整)

代理费报价3000元/案

合同履行期限:一年

招标(采购)人名称:****点击查看

地址: **市**路550号

联系人: 薛蓉

联系方式:0551-****点击查看5628

公示期:2025年6月11日至2025年6月18日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向****点击查看提出质疑(异议),异议材料递交地址:**市**路550****点击查看运输局203办公室,联系电话:0551-****点击查看5628。

二、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点击查看

2025年6月11日

项目情报
基本情况基本情况
查看完整分析
本单位近五年法律类项目共招标过 2 次; 共合作法律供应商 2
上次中标企业上次中标企业: 安徽****务所
查看完整分析
核心业务: 法律, 中标 127次, 占比 100.0%
重点地区: 安徽, 中标 124次, 占比 97.64%
中标业绩: 上一年中标 23 次, 中标金额 140.76
潜在竞争对手潜在竞争对手: 共 1 个, 其中与甲方合作关系紧密的 0
查看完整分析
北京****务所较弱
核心业务: 法律, 中标 84 次, 占比 100.0%
重点地区: 安徽, 中标 81 次, 占比 96.43%
中标业绩: 上一年中标 36 次, 中标金额 227.65
关键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