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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推进依法行政,****点击查看机关,同时为妥善处置60家城镇集体工业企业改革改制、劳资纠纷、法人改选、社保等历史遗留问题,稳步推进城镇集体工业企业发展,拟采用竞争性磋商的方式采购第三方提供法律服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点击查看采购第三方提供专项法律服务
(二)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三)预算金额:人民币15万元/年,最终报价超过采购预算的为无效响应文件。
(四)最高限价:人民币15万元/年,最终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为无效响应文件。
(五)合同履行期限:二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
二、采购需求
(一)法律顾问服务
1.为我局行政管理中的法律问题、重大决策、行政执法行为提供法律咨询意见,或者应我局要求对决策进行法律论证;
2.对我局起草或者拟发布的规范性文件,从法律方面提出修改和补充建议;
3.对我局拟定的合同、协议、规范性文件、政策措施以及局网站发布的各类公告等内容进行公平竞争审查;
4.为我局从事民事活动的合法性及法律风险提供法律咨询,或者应我局要求,对其决策事项进行法律论证,出具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5.应我局要求,参与我局对于重大民事行为的论证、谈判,就所涉及的法律问题提出意见或建议;
6.受我局委托,签署、送达或者接受与我局相关的法律文书、文件;
7.协助我局建立健全依法管理的规章制度;
8.应我局要求,对本局相关职能部门进行法律知识培训,帮助局相关人员掌握与更新相关法律知识,提高业务技能;
9.协助草拟、审查或修改我局对外签署的合同、协议,以及我局拟签署的其他法律文件;
10.及时向我局提供立法动态,对我局的法律风险防范提出意见和建议;
11.对我局因管理与工作中出现的正在面临或者可能发生的纠纷,进行法律论证,提出解决建议方案,代为发表声明、告示,出具律师函,或者参与诉前协调、谈判、和解、调解活动;
12.办理双方商定的其他法律事务。
(二)集体企业改制、维稳专项服务
专项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为我局指导城镇集体工业企业改革改制、劳资纠纷、资产处置、法人改选、社保缴纳、退休人员诉求、安全生产等问题进行分析,并根据需要出具工作意见书;
2.对管理城镇集体工业企业的规章制度、工作方案、法律文书、协议合同等进行分析,并根据需要出具工作意见书;
3.参与对国家、省、市信访平台信访事项回复并保障书面回复准确性;
4.参加重大的城镇集体工业企业工作会议并提出相应工作意见;
5.参与信访工作方案制定、信访接待、信访事项调查、信访现场处置,对重大疑难复杂信访事项开展专项核查并提供核查意见。
6.为我局信访事项的复查工作提供分析意见,参加信访事项复查相关的工作会议并提出工作意见,根据需要出具工作意见书;
7.每周派驻一名工作人员在我局提供半天现场服务;
8.服务期内按局要求和安排为局所属的集体工业企业进行政策宣讲;
9.按照局安排对所属集体工业企业情况进行摸底调研,并对调研情况及企业资料进行整理归类。
三、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资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本项目投标供应商是
在中国境****点击查看事务所,****点击查看机关****点击查看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提供最新经年检合格的证件正副本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分所参与竞标的,另需提供总所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并提供总所的律所执业证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体要求:提供审计机构出具的完整有效的2024年度或2025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须包含三表一附注),没有财务审****点击查看银行2025年1月至今出具的资信证明。部分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没有经审计的财务报告,****点击查看银行2025年1月至今出具的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具体要求: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格式自拟,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具体要求:提供2026年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2026年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证明材料;
5.****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的书面申明(格式自拟,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
具体要求:****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供应商须承诺:在“信用中国”网(www.****点击查看.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点击查看.cn)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
(二)特殊资格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及最新经年检合格的律师执业证。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进行投标。
注:提供的资质复印件不清晰,不能有效证明供应商资质情况,****点击查看小组审查,将视为该资质未提供。以上文件提供复印件/扫描件的,须加盖公章。
四、获取采购文件
(一)获取时间:2026年7月1日—7月6日(工作日**时间9:00—17:00)。
(二)地点:****点击查看法规处(**市****点击查看中心政府大楼A区三楼330室)。
(三)获取方式:
1.线下报名:凡有意参与磋商报名的潜在投标人,请线下前****点击查看中心市政府大楼A区3楼330室进行线下报名,须提供报名所需资料原件。
2.线上报名:将报名所需材料原件扫描件并备注完整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发送至报名邮箱:****点击查看@qq.com,发送后需与采购人联系,联系人:黄鑫,联系电话:0851-****点击查看9039。
(四)供应商获取磋商文件时应携带或提交以下资料:****点击查看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正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若为委托代理人获取的,还须提供单位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所有资料须加盖公章递交,报名时须提交上述资料,提交的资料不齐或不符合要求的不予报名。
五、响应文件提交
(一)截止时间:2026年7月6日17:00;
(二)地点:****点击查看法规处(**市**区****点击查看中心政府大楼A区三楼330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三)提交要求响应文件(一式三份,不区分正副本)密封报送。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不予受理。
六、现场磋商时间及地点
(一)磋商方式:现场竞争性磋商。
(二)磋商时间:2026年7 月7日10 :00(时间如有调整,另行通知);
(三)地点:****点击查看三楼第二会议室(地址:****点击查看中心市政府大楼A区3楼322室)。
(四)程序:现场召开竞争性磋商会议,由****点击查看项目采购工作组对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拆封并进行资格审查,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确定成交单位。
(五)其他:各供应商法人或授权代表执以下材料参会。
1.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若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代表参与的,应同时出具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身份证原件核对)】;
2.供应****点击查看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正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磋商保证金。
(二)其他:/。
九、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名称:****点击查看
地址:****点击查看中心市政府大楼A区3楼330室
联系人:梅 云、黄 鑫
联系电话:0851-****点击查看9039
****点击查看
2026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