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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聘成品油买卖项目专项法律服务中介机构公开比选项目评标结果公示
项目及标段名称 | 选聘成品油买卖项目专项法律服务中介机构公开比选项目 | ||
招标人 | ****点击查看 | 招标人联系电话 | 152****点击查看9776 |
开标地点 | **市**区光华北五路266号2栋A座10层会议室 | 开标时间 | 2025年5月23日 10:00 |
公示期 | 2025年5月23日至2025年5月27日 | 投标限价:本次招标限价11万元,基础代理费不超过5万元,风险代理费不超过5%。 | |
中标候选人排序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投标报价 | 综合得分 |
第一名 | ****点击查看 | 6万元,基础代理费3万元,风险代理费3%。 | 77.8 |
第二名 | ****点击查看**事务所 | 6.6万元,基础代理费3万元,风险代理费3.5%。 | 69.8 |
第三名 | ****点击查看事务所 | 6.5万元,基础代理费3.5万元,风险代理费2.92%。 | 64.2 |
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 马艺栩、龚经纬、李轶、陈杰、杨婉 | ||
监督部门及电话 | 纪检办公室 | 监督电话 | 173****点击查看2769 |
异议投诉注意事项 | 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2.对评标结果的投诉,涉及投标人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由监督部门负责受理,涉及评标错误或评标无效的由项目审批部门负责受理。 3.应先提出异议没有提出异议,超过投诉时效等不符合受理条件的投诉,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不予受理; 4.投诉人故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