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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中选候选人的中选情况
中选候选人依次为:
第一中选候选人:****点击查看,(中选份额:50%);
第二中选候选人:****点击查看事务所,(中选份额:30%);
第三中选候选人:****点击查看**事务所,(中选份额:20%);
中选候选人公示期为公示之日起连续3日,公示截止时间为2025-05-15 19:00。
特此公示。
二、联系方式和提出异议的渠道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人员姓名:王国斌
采购代理机构人员电话:157****点击查看7369
采购代理机构人员邮箱:****点击查看@163.com
三、提出异议的要求
1.异议提出人应为应答人或与采购项目有关的利害关系人。
2.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包括异议事项及证明材料等内容具体要求如下:
(1)异议事项应真实、具体,且不是主观臆测内容;
(2)异议人提出的主张及请求应明确;
(3)异议以个人名义提出的,应在异议材料上署具异议人的真实姓名、有效联系方式和地址;异议以法人或其他组织机构的名义提出的,异议材料上应加盖公章,并写明联系人姓名、有效联系方式和地址;
(4)异议人应提供有关异议事项的有效线索,且应配合查证;
(5)异议应在规定时限内提出。
3.异议人对其他应答人的应答文件进行异议的,应说明该信息的正当来源渠道。
4.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认为异议人的材料不明确、不充分,需要异议人修改或补充材料的,异议人应根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要求进行修改或补充。
5.异议人提出的异议事项如属于以下两种情况,采购人有权不予受理:
(1)异议提出不符合本规定的任意一项要求的;
(2)异议事项已进入异议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6.异议事项如属于恶意攻击或虚构事实的,将追究异议人的负面行为责任。
采购人名称/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点击查看/****点击查看
2025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