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项目编号:****点击查看
采购项目名称:科技及商业专项法律顾问服务项目
二、项目废标的原因
本项目于2025年4月24日进行了开标。在开标过程中,共有4家供应商参与投标,但开标现场仅有2家供应商到场签到并提交了纸质投标文件,另外2家供应商未抵达开标现场提交纸质投标文件,仅在院内招采系统中提交了电子版投标文件。根据本项目采购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的递交”规定:“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应在本项目开标签到之时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或者未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采购人应当拒收”。虽然评审专家查看了2家未到现场的供应商的电子版投标文件并进行了开标评标,但经质疑及复议,本项目采购文件和开标公告均要求投标人到达现场,并现场提交投标文件,2家公司开标现场未到即进行了评审,认定程序存在瑕疵。
同时,参照《****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条例》第二十八条的规定,因作出有效投标的供应商不足三家而公开招标失败的,应当重新组织公开招标。鉴于本项目开标时有效供应商数量不满3家,且存在上述开标过程中的瑕疵问题,经研究决定,本项目予以废标,后续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三、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联系方式:郑老师0755-****点击查看8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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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