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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采购条件
****点击查看2026-2027常年法律顾问服务机构选聘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采购人为****点击查看,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询比采购。
2.项目概况
2.1项目编号:****点击查看
2.2项目名称:****点击查看2026-2027常年法律顾问服务机构选聘项目。
2.3服务内容:为****点击查看、****点击查看集团有****点击查看公司、****点击查看集团有****点击查看公司、****点击查看集团有****点击查看公司、****点击查看集团有限****点击查看公司、****点击查看集团有****点击查看公司、****点击查看集团有****点击查看公司、****点击查看集团有****点击查看公司、****点击查看集团有****点击查看公司、****点击查看集团有****点击查看公司、****点击查看****点击查看公司、****点击查看****点击查看公司、****点击查看****点击查看公司、**交投****点击查看公司等公司提供日常法律服务及人力**、信访专项法律服务。
2.4标段划分:
| 标段 | 服务内容 |
| 01 | 日常法律服务:法律咨询,就经营管理、招标投标等各类业务涉及的法律问题提供咨询服务;重大决策支持,对生产经营管理重大决策进行法律方案设计论证,提供法律意见及依据;法律文书服务,起草、修改、审查各类合同、协议、法律文书及规章制度,出具法律意见;项目服务,参与重点项目谈判,就企业设立、股权转让、改制重组等资本运作项目进行法律论证,出具法律意见;纠纷与风险处置,协助处理债权债务纠纷、重大风险事件及争议,可根据授权出具律师函、声明,开展**方资信调查;合规与非诉服务,提供律师见证、办理各类非诉讼法律事务,协助完善法律体系建设,强化合规管理,提供风险防控建议。(具体详见第三章采购人服务需求) |
| 02 | 人力**、信访专项法律服务:针对人力**相关业务、原试点户规范衔接问题、比照事业人员信访事项、二级路转岗人员划转接收问题、原高管局临时用工劳务关系不规范问题、原路政人员上访问题等各类因企业改制产生的人力**历史遗留问题,以及企业信访案件答复工作,提供日常法律咨询服务。(具体详见第三章采购人服务需求) |
注:本项目兼投不兼中。
2.5服务期限:2026年10月31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
2.6预算金额:01标段:117000.00元;02标段:70000.00元。
2.7最高限价:01标段:117000.00元;02标段:70000.00元。
2.8采购方式:询比采购。
2.9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10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地方及行业技术标准、规程、规范和指标要求。
2.11安全目标:服务过程中无安全事故及泄密事件。
2.12付款方式:按实际签订合同条款相关规定执行。
3.对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具有独立律师执业机构资格,拥有合法有效的执业许可证,且每年年检合格。
3.2项目负责人要求:
01标段:项目负责人1人:具有律师执业证书。
02标段:项目负责人1人:具有律师执业证书。
3.3近三年(2023年10月1日~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不得参加本项目询比(无行贿犯罪行为的认定以供应商提供的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点击查看.cn/)上无行贿犯罪查询记录的网页截图为准)。
查询方法:中国裁判文书网-高级检索-全文检索(企业名称、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姓名),刑事案由-贪污贿赂罪-行贿罪,裁判日期为采购公告要求时间。
3.4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 //www.****点击查看.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询比(供应商须提供采购公告发布之后在信用中国(http://www.****点击查看.cn)的本企业信用查询结果的网页截图)。
查询方法:“信用中国-信用服务-失信被执行人”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不得限制省份。
3.5在“**政企招采数字服务平台”(https://zc.****点击查看.com/)中被列入供应商失信行为、企业黑名单的供应商且处于处罚有效期内,不得参与本项目询比。
查询方法:“**政企招采数字服务平台”-供应商信息诚信/失信行为,输入企业名称点击搜索网页截图;企业黑名单,输入企业名称点击搜索-网页截图。
3.6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自然人不得参加本项目询比。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询比。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高级管理人员之间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询比,否则,相关询比均无效。(供应商须提供**律师执业诚信信息公示平台(https://credit.****点击查看.cn/****点击查看司法厅(局)官网中体现负责人、合伙人/出资、管理关系、交叉任职的登记信息网页截图;如供应商名称发生合法变更,须提供司法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名称变更批复/证明材料。)
注:以上网页截图查询方法详见“询比采购文件 第七章-附件”。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不允许分包。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请登录“**政企招采数字服务平台”(以下简称“采购服务平台”)(https://zc.****点击查看.com/)按要求完成供应商注册并办理CA数字证书后在线支付询比文件费用并下载询比文件。下载时间为2026年10月21日0时00分至2026年10月24日0时00分(**时间)。
4.2采购文件每套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4.3供应商仅限于为本单位支付平台使用费及询比文件费用、仅限于为本单位缴纳CA数字证书费。若存在任一供应商为多家供应商代缴上述费用的行为,根据《****点击查看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管理办法》中关于供应商失信行为认定标准认定,涉及的供应商将****点击查看集团及权属企业实施的采购活动。
5.响应文件的递交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6年10月28日09时00分(**时间)。供应商应使用采购服务平台提供的“**交投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编制电子响应文件,并按采购文件要求进行加密、递交。供应商应在询比采购文件规定的开启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采购服务平台,将加密的响应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供应商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将不予受理。
6.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及地点
6.1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同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6.2响应文件开启地点:登录“采购服务平台”,进入“开标大厅”选择所参与的询比项目进行签到,并在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实时在线关注采购人对响应文件的开启情况。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询比采购公告在**政企招采数字服务平台(https://zc.****点击查看.com/)、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点击查看.com)、**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s://hljygcg.****点击查看.com/)、**省公共**交易网(https://ggzyjyw.****点击查看.cn/)、上同时发布,其它网址转载无效。
8.采购保证金
本项目不适用。
9.其他说明
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采,通过采购服务平台(https://zc.****点击查看.com/)开展询比采购活动,注册及操作等相关内容,请先查阅门户网站>帮助中心《****点击查看集团电子招采交易平台供应商操作手册》,参与询比采购过程中遇到的平台问题可拨打采购服务平台技术支持电话。
10.受理异议的联系方式
采 购 人:****点击查看
地 址:**省**市**区科技二街931号阳光大厦A座
联 系 人:于跃
电 话:157****点击查看1166
采购代理机构:****点击查看
地 址:**市**区**大街235号投资大厦17层
联 系 人:孙先生
电 话:0451-****点击查看2805-8014
传 真:/
电 子 邮 箱:****点击查看@163.com
11.监督部门的联系方式
监 督 部 门:****点击查看集团****点击查看管理部
电 话:0451-****点击查看03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