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纳溪区智慧城市-道路亮化改造项目应收款诉讼代理法律服务项目

泸州市纳溪区智慧城市-道路亮化改造项目应收款诉讼代理法律服务项目

发布于 2025-06-04

比选公告

****点击查看受****点击查看****点击查看公司委托,现就**市**区智慧城市-道路亮化改造项目应收款诉讼代理法律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比选,诚邀满足资格条件的潜在比选申请人参加本项目的比选。

一、采购内容

**市**区智慧城市-道路亮化改造项目应收款诉讼代理法律服务,包括一审、二审(若有)。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市**区智慧城市-道路亮化改造项目应收款诉讼代理法律服务项目。

2.资金来源:采购单位自筹。

3.项目简介:**市**区智慧城市-道路亮化改造项目于2016年12月1日通过验收,运营期三年,于2019年12月1日结束。项目业主方为**市纳****点击查看管理局,按协议约定,业主方应于2019年12月完成全部支付。但业主方至今未开展结算审计,须通过造价司法鉴定确认结算。若按报审的结算书计算,拖欠的应付本金为1085.1017万元,相应的逾期利息约700万元 。

4.服务内容:完成**市**区智慧城市-道路亮化改造项目的应收款诉讼代理。包括诉讼立案、一审、二审(若有),取得生效裁判文书所涉及的所有法律事宜。

5.服务期限:自合同协议书签订之日起至取得生效裁判文书为止。

6.质量要求:恪守律师职业规范,实现委托人诉讼请求 。

三、标段划分

本次比选不划分标段。

四、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1.一般要求:须具有中华人民**国司法行政主****点击查看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2.财务要求:无。

3.业绩要求:近3年(自2022年1月1日以来)至少有1个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件诉讼代理业绩。

4.信誉要求:参加本次比选活动前1****点击查看事务所及参与本次法律服务的律师未受到过行政处罚(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5.其他要求:能为本项目组建稳定的专职律师团队提供法律服务(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比选。

五、比选文件的购买及比选申请文件的递交

(一)比选文件的购买

1.凡有意参加比选的申请人,请于2025年 6 月 9 日23时59分前(购买比选文件截止时间)(**时间,下同),登陆阳光采购平台(网址:http://scnyw.****点击查看.com/)参与项目报名,按页面指示缴纳比选文件费用下载比选文件。比选人不提供文件获取的其他方式。

电子比选文件售价:人民币50元/套,(其中平台技术服务费50元)售后不退。

2.为保证比选的公平公正,“天府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已与银行实现系统对接,从缴费账号生成、缴费确认、比选文件下载和比选申请功能开放,全部实现自动化、线上化,请比选申请人务必按照下述要求缴纳比选文件费和比选申请保证金,避免影响比选申请。

3.电子比选文件费缴纳:

(1)比选申请人一旦决定申请比选,请在“天府阳光采购服务平台”上点击“缴纳标书费”,银行系统会随机自动为该次缴费****点击查看银行账号。

(2)请比选申请人务必把比****点击查看银行账户。比选申请人缴费后,银行系统**步自动将缴费信息推送至“天府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和比选申请人,平台系统亦同步开放权限,比选申请人即可在平台浏览和下载标书。

(3)请比选申请人务必严格按照上述要求进行比选申请操作。若比选申请人缴费到错误账号,天府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无法开放比选申请功能,由此无法购买比选文件、无法比选申请、退回款项延迟等产生的一切损失,均由比选申请人自行承担。比选人也只能在比选谈判后才能退款。

(4)系统每次生成的账号,均为一次性账号和唯一性账号,比选文件费账号与比选申请保证金账号不同,项目与项目间账号不同。

(二)比选申请文件的递交

1.比选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比选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 6 月 10 日10时00 分(**时间);

2.比选申请文件递交的地点为:**市西芯大道15号附2号;

3.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比选申请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六、结果公示

本次比选结果在天府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站(网址:http://scnyw.****点击查看.com/)上公示,公示期:3天。

七、联系方式

比选人(全称): ****点击查看

地 址: **市西芯大道15号附2号

联系人: 李先生

联系电话:181****点击查看2759

****点击查看

2025年 6 月 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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