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9-09 17:20:03
致各投标人及相关单位:
我院于2025年9月9日发布的“****点击查看法律顾问服务采购项目的中标公告,现因以下第2项原因:
1.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且未依法履行相应责任;
2.中标结果公示期间,收到确凿的质疑或投诉,并经查实中标结果存在影响公正性的问题;
3.经复审,原评标过程或结果存在重大错误或遗漏,需依法予以纠正;
4.因不可抗力或重大情势变更,导致项目无法按原计划实施;
5.其他原因。
经研究决定:
自即日起,正式作废上述中标公告及其中标结果。
原中标单位“****点击查看事务所”的中标资格无效。
本项目将依法依规另行组织招标,具体事宜另行通知。给各投标人及相关单位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特此声明。
联系人:李工
联系电话:138****点击查看68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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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9月9日